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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罪的立案标准和量刑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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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罪的立案标准和量刑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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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敲诈勒索价值4000元(二类地区2500元)为“数额较大”(特殊情形为50%)或2年内敲诈勒索达3次,应予立案追诉,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敲诈勒索骗价值10万元(二类地区6万元)为“数额巨大”(特殊情形(3-7)为80%,属于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敲诈勒索价值人民币50万元(二类地区40万元)为“数额特别巨大”(特殊情形(3-7)为80%,属于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特殊情形:(1)曾因敲诈勒索受过刑事处罚的;(2)一年内曾因敲诈勒索受过行政处罚的;(3)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敲诈勒索的;

(4)以将要实施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或者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相威胁敲诈勒索的;(5)以黑恶势力名义敲诈勒索的;

(6)利用或者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军人、新闻工作者等特殊身份敲诈勒索的;(7)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抢夺罪(刑法第267条)【5】【44】

(一)抢夺价值3000元(二类地区2000元)为“数额较大”(特殊情形为50%)或者2年内3次抢夺的,应予立案追诉,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抢夺骗价值8万元(二类地区5万元)为“数额巨大”(特殊情形(3-10)为50%,属于其他严重情节),或者致人重伤、自杀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抢夺价值人民币40万元(二类地区30万元)为“数额特别巨大”(特殊情形(3-10)为50%,属于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或者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特殊情形:(1)曾因抢劫、抢夺或者聚众哄抢受过刑事处罚的;(2)一年内曾因抢夺或者哄抢受过行政处罚的;(3)一年内抢夺三次以上的; (4)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抢夺的;(5)组织、控制未成年人抢夺的; (6)抢夺老年人、未成年人、孕妇、携带婴幼儿的人、残疾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7)在医院抢夺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8)抢夺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9)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抢夺的;(10)导致他人轻伤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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