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提示|
单位未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发生追缴时,关于程序,涉及如下问题:
一、法院不受理,应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
二、员工不得以住房公积金未缴纳为由离职,要求经济补偿金;
三、单位别不把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文件不当回事,否则后果严重。
|正文|一、法院不受理,理由如下(各地较多规定,我们举例广东尤其广州适用的)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
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根据以上规定,因办理、缴纳住房公积金发生的纠纷不属于法院民事案件受理范围。
2、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公积金产生的争议,不作劳动争议处理。
3、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粤高法发[2002]21号)第二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公积金发生的纠纷,不属于《劳动法》第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但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有约定的除外。
4、关于印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综述》的通知(穗中法发[2001]67号)三、住房公积金不属于《劳动法》强制缴交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调处范围,故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的调整范围。
但是,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对住房公积金有约定,且该争议经过劳动仲裁的,人民法院可一并审理。
二、员工不得以住房公积金未缴纳为由离职,要求经济补偿金。因为住房公积金很难认定属于劳动报酬。
1、《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十一条:下列各项不列入工资总额的范围:(一)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规定颁发的发明创造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以及支付给运动员、教练员的奖金;
(二)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费用;
2、《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四、关于工资总额不包括的项目的范围:
(一)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费用。具体有:职工死亡丧葬费及抚恤费、医疗卫生或公费医疗费用、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费、集体福利事业补贴、工会文教费、集体福利费、探亲路费、冬季取暖补贴、上下班交通补贴以及洗理费等。
(二)劳动保护的各种支出。具体有:工作服、手套等劳保用品,解毒剂、清凉饮料,以及按照一九六三年七月十九日劳动部等七单位规定的范围对接触有毒物质、砂尘作业、放射线作业和潜水、沉箱作业、高温作业等五类工种所享受的由劳动保护费开支的保健食品待遇。
不过上述两规定对于住房公积金并未作出相应定性,因为上述两个规定制订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尚未出台,所以对于住房公积金并没有作相应的规定。
3、《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一)工资,是指用人单位基于劳动关系,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本人的全部劳动报酬。
一般包括:各种形式的工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技能工资等)、奖金、津贴、补贴、延长工作时间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属于劳动报酬性的工资收入等;
但不包括用人单位按照规定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安全生产监察行政部门规定的劳动保护费用,按照规定标准支付的独生子女补贴、计划生育奖,丧葬费、抚恤金等国家规定的福利费用和属于非劳动报酬性的收入。”
该条例对于住房公积金作了非工资的定性,因此员工以未缴纳住房公积金为由离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及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三、单位别不把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文件不当回事,否则后果很严重:
1、认定的缴费标准,很可能对单位不利。
责令缴纳之前,会发出核查通知书,要求单位提供相应的证据,如单位不提供,则会依职权进行相应的认定。具体认定标准,见之前一文《住房公积金系列之—如何确定缴费金额?
》
2、会被罚款。
对于未办理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公积金中心会发出相应责令通知,责令限期办理,如果不更正甚至不理会,被罚款1-5万元。
(东莞市长冶刀具有限公司被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处罚决定书》:东莞市长冶刀具有限公司未依法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及账户设立手续,违反了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条、第十四条规定。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于2016年11月15日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东公积金罚〔2016〕98号),处以4万元罚款,并要求在收到该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办理罚款缴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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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提示|单位未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发生追缴时,关于程序,涉及如下问题:一、法院不受理,应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二、员工不得以住房公积金未缴纳为由离职,要求经济补偿金;三、单位别不把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文件不当回事,否则后果严重。|正文|一、法院不受理,理由如下(各地较多规定,我们举例广东尤其广州适用的)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
提取条件职工发生住房消费,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提取使用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一)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偿还购建翻修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三)职工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因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用于支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物业服务费等费用的。职工丧失缴存住房公积金条件,符合以下之一情形,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并利随本清作销户提取。(一)退休的;(二)基本丧失劳动能力,并
一、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程序:1、职工个人填写《福建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2、缴存单位核定并盖章3、持本人身份证和相关证明材料到管理中心办理提取审批手续4、职工到受托银行提取住房公积金。二、福建省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是多少?部分提取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的,不超过申请之日前12个月缴存额的80%3、被纳
老旧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须知一、提取条件符合我市关于老旧住宅加装电梯的政策规定,对住宅拥有个人产权的业主(职工),其本人、配偶及子女(以下简称申请人)在加装电梯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二、办理程序1.建设单位申请备案;2.公积金中心批复;3.职工申请提取;4.公积金窗口提取审核;5.职工到银行提取。(一)建设单位申请备案1.无已售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1)建设单位携带相关材料到湖里区云顶
一、淮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无自住住房,租赁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20%的;(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连续两年以上未重新就业,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的;(八)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1 . 扣划住房公积金是否需要当事人提出申请现有出台的各类会议文件中,均未明确需要当事人提出,但是江苏省《关于建立住房公积金执行联动机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中曾明确:“要求当事人书面申请,并经执行法官合议审查并作出决定”,但最后正式稿中予以了删除,反而明确“人民法院应主动查询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状况。”然而,由于法院对于扣划住房公积金的犹豫态度,最好还是当事人自己书面提请。2 . 扣划住房公积金的
武汉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程序,具体如下:1、员工如果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持单位开具的《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及相关提取资料,到武汉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分中心或缴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2、武汉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分中心或缴存银行在受理员工提取申请时,应先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提取资料录入,并打印《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信息确认单》,经由提取人签字确认,再办理提取审核。审核通过准予提取的,应及时办结;审核有疑问的,应
一、住房公积金代缴办理程序:(一)自行确定缴费基数;(二)按规定比例缴费,按其月工资收入的20%比例缴纳,月缴存最高限额为单位和个人各1100元。(三)市人才中心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其开缴费帐户;(四)市人才中心将代收的住房公积金全额代缴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开户银行及帐户;(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规定记入个人帐户,并按规定的利率计算利息,提供住房公积金缴费卡,以便核查缴费期限、金额
一、南京公积金提取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或在南京无产权住房且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10%的;(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南京或户口不在南京的;(八)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法律
住房公积金开户办理程序:1、单位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经办银行领取公积金汇缴清册、缴存登记表,按表格要求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2、到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审批;3、持审批后的汇缴清册、缴存登记表,到公积金受委托银行办理开户手续。办理时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受理之日起当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名称:济南公积金查询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龙洞路龙奥大厦三层E区邮箱地址:gjj@gjj.gov.cn官方网址:登
一、单位不按工资基数缴交公积金违法吗 1、单位不按工资基数缴交公积金是违法的。用人单位不按劳动者工资标准少缴纳住房公积金肯定是不合法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少交的住房公积金。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但原则上最高缴费额不得超过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十。 2、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法律分析:撤销提取申请方法: 1.通过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手机APP、微信公众号发起的“公积金提取申请”。 2.可通过进入手机APP或微信公众号的信息查询。 3.然后进入提取进度查询”界面撤销提取申请。(注:只能在公积金管理中心未审批前进行撤销操作) 取消提取预约方法: 1.职工通过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手机APP、微信公众号发起的住房公积金“前台提取预约”。 2.可通过进入手机APP或微信
人去世后领取公积金需要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裁定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携带相关材料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住房公积金并销户。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
撤销提取申请方法: 1.通过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手机APP、微信公众号发起的“公积金提取申请”。 2.可通过进入手机APP或微信公众号的信息查询。 3.然后进入提取进度查询”界面撤销提取申请。(注:只能在公积金管理中心未审批前进行撤销操作) 取消提取预约方法: 1.职工通过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手机APP、微信公众号发起的住房公积金“前台提取预约”。 2.可通过进入手机APP或微信公众号的“
住房公积金不仅可以提取和贷款买房,还可以提取还贷、租房、装修、支付物业管理费,甚至可以提取支付医疗费用。下面,小快就带大家一起来看看公积金的9大使用方法。一、贷款买房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规定期限(一般为6个月或12个月以上)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此外,缴存职工还可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买房。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缴存地以外地区购
一、什么是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二、提取条件(1)一次性提取:包括购买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销售(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私产住房、公有现住房和其他自有自住住房;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2)按月提取:包括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支付配租或招租补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职工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要按照四个计算条件进行核准,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标准包括四个方面。一是按购房者所购住房价款扣除首付款后的剩余部分金额计算;二是按照职工的还款能力计算
一、住房公积金的基数怎么算公积金基数是指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缴存基数每年核定一次。按照月缴存基数原则上不超过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最低不得低于上一年度劳动部门规定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住房公积金缴存额采取一年一定的办法。每个住房公积金年度(当年7月1日到下一年的6月30日)的缴存基数为职工个人去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月平均工资。职工住房公积
一、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流程是怎么样的1、需要本人提供个人的真实身份证及其复印件,需要根据支取住房公积金的不同目的,分别提供不同的、相应的证明材料。2、要拿着我们上边所提到的证件、申请书和相应的证明材料,去职工当初公积金缴存开户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3、经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核之后,确认你的情况是否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确定所提交的证明材料是否是真实并且合法的。4、假如所提供的文件不完整的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多少?1、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高9000最低240。2、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国家机关职工缴存的公积金比例,有严格规定,其实并不算离谱。比如说,一位中部省份的厅局级干部,一个月的公积金是3000元。3、企事业单位的职工,每个月存入卡中的公积金有近1000元,加上单位补贴的1000元,一个月有近2000元的公积金。二、公积金最低缴纳基数是多少?1、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