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总数=所在地类区失业保险金标准*领取的月份数
实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工龄视同缴费时间,发布后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合并计算。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不满一年再次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应按月发放,由经办机构开具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即将届满的失业人员,经办机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本人。
而失业保险金的计算又分为失业保险金标准的计算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计算,下面来分别说明。
1、失业保险金标准的计算
失业人员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其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第13个月至第24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其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标准的80%。
失业保险金标准应当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高于本市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计算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扣除已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计算。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个月。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5年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5年不满10年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0年以上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关于大龄失业人员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实施意见是什么各区县劳动保障局、财政局:为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切实做好大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现对我市大龄失业人员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提出如下意见:一、对象和条件本市户籍的大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后,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1.女性4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男性5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2.参加失业保险满十五年
一、再次失业者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怎样计算《失业保险条例》和《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劳社部令【2000】8号)规定,劳动者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期限可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这一规定最重要的有两条:其一,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即前次失业前的缴费时间不能再计算,不能再作为享受条件和领取期限的依据。再次就业后不足1年就失
如何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一、文件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失业保险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5号)二、具体规定1、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缴费时间确定。在国家或自治区规定实行单位缴纳失业保险费制度前,失业人员按国家规定计算的工龄视同缴费时间。在确定失业人员缴费时间时,其视同缴费时间与实际缴费时间合并计算。2、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并继续缴纳失业保险的,再次失业后其缴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最长能够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最长能够领取18个月的失业保险金;3.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最长能够领取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条例》中关于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12个月的规定,不能理解为缴费时间达到上述要求的失业人员都能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在具体操作中,各地可以在同一档次内,根据失业人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计算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扣除已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计算。1、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2、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个月。3、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5年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4、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5年不满10年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5、累计缴纳失
正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符合法定退休年龄以及有关部门认定可以提前退休的失业人员,请务必在退休当月1-15日到我所申请免费代办退休手续。提供如下材料:一、填写《领取基本养老金申请表》三份,提前退休再填写《提前退休审批表》四份;二、上交《职工失业证》;三、上交《养老保险缴费手册》(养老金缴费到退休当月),并把个人所有养老金缴费发票粘附在养老手册上;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五、已享受完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
问:我今年55岁,去年8月份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一直失业,只领取了一年的失业保险金。我不知道像我这样的年龄,为什么才领一年失业保险金。请问,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年限是怎样计算的?答: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年限不是依据失业人员的年龄大小来计算,而是根据缴费时间来计算的。按照《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
可以要求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时间的情况一、办理依据《上海市失业保险办法》[沪-府发(1999)7号]和《关于印发〈上海市失业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沪劳保就发(1999)17号]。二、办理对象领取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期满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两年或不足两年,经就业服务机构多次职业介绍,确属非本人主观原因不能重新就业的失业人员。三、办理部门失业人员户籍所在地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所失业保险窗口。四、办理时
1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领取失业金流程如下:一、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二、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满1年,可领取2个月失业金,领取失业保险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
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计算需注意以下几点:(1)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也就是说,不管依据之前累计缴费年限确定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是否已经全部使用,之前的缴费时间均不再累计计算,而是根据重新就业后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2)对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所对应的权益予以保留,可以与根据再次失业时的累计缴费年限计算出来的领取失业保
广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缴费不满一年但本人仍有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和接受职业介绍的。广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24个月一、失业人员在登记失业时,女性不满40周岁、男性不满50周岁,缴费时间1至4年的,每满一年,领取期限为一个月;满4年以上的,超过4年的部分,每满六个月领取期限增加
如何查询失业保险个人账户信息:(一)查询渠道: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失业保险费收缴→参保人员管理→参保人员增加→单位编码→检索条件(输入公民身份证号)。(二)保险人帐户信息: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失业保险收缴→参保单位管理→参保单位登记→单位编码(基本信息、立户信息)如何确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计算: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
按照《失业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其本人累计缴费时间长短的不同,划分为三个档次: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最长能够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最长能够领取18个月的失业保险金;3.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最长能够领取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条例》中关于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计算。据市社会保险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是按照用人单位和失业人员本人共同履行失业保险缴费义务的累计缴费年限来确定的,具体为:累计缴费年限满1年不足2年的,可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年限满2年不足3年的,可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年限满3年不足4年的,可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年限满4年不足5年的,可领取12个月失
一、申请失业保险金的条件: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2、具有本市城镇户口。3、本人在职期间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4、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或工作关系前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5、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失业保险申领手续,有求职要求。二、申领失业保险金的程序:单位职工被退工→到户籍所在地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进行失业登记,发给“失业人员须知”→要求申领事业保险金的,填写“失业保险登记表”→在规
按照《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其本人累计缴费时间长短的不同,划分为三个档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最长能够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最长能够领取18个月的失业保险金;3、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最长能够领取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17条的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的累计缴
一是进行了失业登记的;二是失业人员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已领取了营业执照;三是按规定已接受了再就业培训;四是领取失业保险金2个月以上。一次性申领失业金时,需携带营业执照的原件、复印件(如果与他人合伙创业,营业执照法人非本人时,需提供合伙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申请,并填写社保部门提供的申报表,于每月10日前到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服务大厅办理申请,待审批通过后,当月月底就可领取剩余的失业保险金
根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第三章规定,当参保人缴费满一年,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且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方可申领失业保险金。但失业保险金申领是有期限的。第十七条失业人员缴费时间一至四年的,每满一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为一个月;四年以上的,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半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第十八条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后重新就业并参加失业保险的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1、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的期限,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2、累计缴费满5年不满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3、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相关信息上述内容来源于小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