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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考核细则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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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间安全管理考核细则

一为了进一步加强车间安全管理水平,提高操作人员安全意识,细化安全管理考核标准,确保实现安全平稳,特制定动力车间安全考核制度细则如下

1、接触酸碱的人员要熟知酸碱的危险性、使用规范及酸、碱灼伤事故预案,用前要做好事故预想,不清楚的扣10元。

2、接触转动设备时严禁戴手套,发现一次扣20元。

3、压送、使用酸,碱时要注意安全,要穿戴好防护眼镜、防酸手套等防护用品。

发现一次扣20元。

4、消防柜内物品、消防器材、洗眼器纳入交接班管理,做好数量的交接,卫生要每班及时清扫。

物品损坏或丢失班组,按价赔偿。

抽查一次不合格扣10元。

5、周二安全活动由班长组织,不按时开展安全活动的,每次扣50元。

6、安全活动迟到或早退的,每人次扣10元。

7、无故不参加安全活动的,每人次扣20元。

8、安全活动没有记录的,每次扣10元,安全活动记录不认真或不及时签字的,每次扣5元。

9、不能正确识别本岗位危害的,每次扣10元。

10、不清楚本岗位风险及其控制措施的,每次扣10元。

11、HSE基础知识考核不合格者,每次扣10元。

12、污水处理台账及时填写,记录不清、不齐全、明显勾抹、不按格式填,一项扣10元。

13、开展周二安全活动有特色,有成效,获得肯定,加奖20-50元。

14、安全活动记录及时、字迹清楚、书写工整的年底综合加奖50元。

15、对积极参加应急预案演练表现突出的个人及班组,加奖20-50元。

16、按要求及时书写培训笔记,无故不记录人员,每次扣10元。

17、按要求按时参加车间培训,学习不认真,迟到、早退,每次扣10元。

18、无故不参加培训每次扣20元。

考试不合格人员,扣50元。

19、动力车间员工及外来施工人员着装管理考核:

1

9.1根据《关于抚顺石化公司规范员工着装的通知》要求,凡是进入装置、现场的人员(含外来人员,穿戴符合进入装置、现场规定要求)着装必须穿工作服(长袖)袖口、下摆、全部扣好,不得卷袖;

穿工作鞋(其它鞋禁穿)、戴安全帽(头发不得触肩);

在操作室、休息室、办公室、值班室内可不戴安全帽;

巡检(包括在机泵房内巡检)和室内、外现场作业必须戴安全帽;

安全帽佩戴必须系紧帽带。

根据“直线管理”原则,班长负责监督本班员工的安全帽及个人防护用品的佩戴,并负连带责任,承担违纪当事人50%的处罚。

1

9.2班组成员要严格服从班长的领导和工作安排,否则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1

9.3根据“抚顺石化公司工程承包方安全管理规定”(FSSH/WJ 008

1.515-2022),外来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国家《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11651-2022)的规定,施工人员必须穿戴统一款式的防护服装、防护鞋、安全帽。

施工人员施工作业期间必须佩戴安全帽,由施工负责人负责监督。

1

9.4施工作业期间车间监护人负责监督施工人员佩戴安全帽及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若不按要求佩戴,监护人有权停止其作业。

并通知车间对其行为进行处罚。

1

9.5特殊作业必须按国家有关劳保安全标准规定正确着装。

如:酸碱作业必须佩戴防护眼镜、防护服等。

1

9.6进入有毒、窒息作业区域作业时,必须佩带适合该毒物的防护用品,避免造成作业人员中毒窒息。

如:氨作业必须佩戴防护眼镜及防毒面罩等。

1

9.7违反上述规定,每发现一项扣当事人20元,班长负连带责任扣10元。

20、岗位安全技术装备需熟练使用,检查使用不熟练扣20元,不会使用扣50元。

21、其它未尽事宜由车间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公司安全管理考核细则二

一、目的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公司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核心,严格考核是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实现安全工作目标的关键,为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圆满完成公司各项安全工作目标,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级单位(包含部门、车间、班组等)。

三、职责

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及目标考核组织工作。

2、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综合监督考核。

3、各级单位负责对下一级单位或个人的考核。

四、考核要求

1、安全生产责任及目标考核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分级管理、分级考核”的原则。

2、各单位根据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条款将本单位各级组织、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逐级分解,层层落实,明确相应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3、每年年初,公司根据各单位人数及作业的危险程度,向各单位分配事故控制指标;

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制定本单位各级人员量化的年度安全工作目标和年度安全工作计划;

各单位要逐级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明确各级人员年度事故控制指标。

公司对部门、车间的年度事故控制指标如下表:

序号

事故

(事件)

规模

(人数N)

危化品

储量(Q)

指标

备注

1

轻伤

≤100

0人次

100

≤2人次

≥300

≤3人次2

火警

(火情)

≤100吨

0次

含承包商施工火情

100吨5万元

0次

5三违

≤100

5人次

100

≤10人次

≥300

≤20人次

4、公司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对各职能部门、车间的安全生产责任及目标考核工作,责任考核频次为每季度一次;

各单位负责对下属的辅助单位、职员、班组的安全生产及目标考核工作,考核频次为每月一次;

各级考核编制考核记录台帐,考核记录要有考核内容和扣分标准。

5、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及目标考核工作要定期检查和日常检查相结合,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单位或个人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及目标的,要记录在案,及时汇总到定期的考核记录中。

6、各单位在发生轻伤以上安全事故时,公司安委会组织安委会成员对该单位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结果作为日常检查考核成绩,最终汇总到定期的考核记录中。

7、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及目标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年终将对各单位和个人考核成绩进行汇总,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及目标考核成绩=定期考核成绩之和/考核频次。

8、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3个等次,95分(含)以上为优秀,95分至80分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

9、每次安全生产责任及目标考核成绩公布后,安委会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对各部门、车间进行奖惩;

每月底,各单位对下属各级人员的考核成绩公布后,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对个人的奖惩在当月的工资中予以体现。

10、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及目标考核成绩作为各级单位和个人评优、评先进的重要依据,发生重大以上事故或发生影响恶劣的较大事故的单位或个人,实行“一票否决” 。

五、记录文件

1、《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2、《安全生产责任及目标考核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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