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告什么时候可以申请强制执行?1、如果被告超过期限未主动履行判决确定义务的,原告在判决书生效后两年内,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应该向人民法院立案庭提交判决书和执行申请书。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二、原告可以看被告的举证材料吗?
1、可以看,在民事诉讼中,双方提交的证据材料都是按对方当事人人数加一的份数提交复印件的。双方当事人都可以收到对方提交给法院的证据材料;
2、开庭质证的时候,对于对方的证据材料真实性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核对原件或者申请鉴定。法官收到的案卷材料都是要存档的;
3、案件结案之后,可以去法院档案室查档。双方当事人以及诉讼代理人都可以要求查阅和复印。
你已经申请过执行了,以后都不用再申请了。你只要发现对方有财产可供执行,你要求法院恢复执行就行了。
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间为两年,如未在判决生效且履行期限届满的两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将丧失通过法院强制执行的权利。如想要获得针对性帮助可直接联系袁律师,可以为您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文书代书、指导和协助收集证据、指导和协助诉讼、代理诉讼、出具法律意见等法律服务。
可以提出,如果对方愿意履行则可以执行,对方异议则已过2年执行期
法律分析:申请深圳公租房时,有离婚情形的,需要提交离婚证,否则不需要。因离婚分割或房产转让,现未拥有政策性住房的,分割或转让住房满3年,并符合其它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可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
被执行人死亡后是否还可以强制执行,需视情况而定: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死了的,如果被执行人留有遗产的,法院应当对该遗产进行强制执行;如果被执行人没有留下遗产,也无义务承担人的,法院只能终结执行程序。关于被执行人死亡了还可以强制执行吗的问题,还可以点击在线律师咨询,我们帮你更快更有效的解答。
收到传票了吗?什么时候开庭
可以执行,先将售房款给扣除执行费用,剩余的给银行,剩余的给债权人,剩余的给房主
一般情况下不能。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对于具有很强人身性质的商业险是不能予以强制执行的,比如人寿险,但对于非人身属性的商业险是可以强制执行其现金价值或保险金。因此要看你的分红保险是不是属于人身属性的保险,如果是,法院不会强制执行;如果不是,法院可以予以冻结执行。扩展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五条规定:“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第十六条规定
强制执行是要对方有钱或者财产才可以执行的,对方都没有财产,你的钱怎么能要回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法院有权采取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如果被执行人对其所占有的房产没有房产证,那么不能证明他对房产有所有权,因此不能执行被执行人没有房产证的房子。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二条规定,被执行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的规定,应当书面报告下列财产情况:(一)收入、银行存款、现金、有价证券;(二)土地使用权、房屋等不动产;(三)交通运输工具、机器设备、产品、原材料等动产;(四)债权、
案外人,指在民事执行案件中除当事人以外,其法律上的权益因执行行为而可能受到侵害的人,即与执行标的有利害关系的人,包括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0条规定: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
若是在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内,业主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保修义务。如果过了5年的保修期,业主能出示5年内报修,开发商没修的证据,也可继续要求开发商承担保修义务。开发商在法定保修期内未能及时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超过法定保修范围和期限的,则只有实行有偿维修了,这其中属于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部分的,可以从公共维修基金中支出;属于购房者自用部位及自用设备的,由业主
社保原则上不可以退,但是有几个特殊的情况可以退:1、重复缴纳社保的。由于工作的变动,在不同的地方都缴纳了社保,这时候是可以将重复缴纳的个人部分提取出来。2、达到退休年龄但是社保缴纳年限没有达到15年,个人又不愿意补足15年社保缴费的,可以提取出个人账户的余额。
军龄可以视同缴费,前提是退伍后参加了社会养老保险。
您好,社保断缴是不会影响孩子上学的。只要是父母双方在当地缴纳社保一年以上子女就可以上学的。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刑事案件起诉后是可以补充证据的,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件后,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七条法庭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法庭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提出意见。法庭对
如果不胜任工作属实,应该提前30天通知你,并且支付你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如果未提前30天通知,应该支付你6个月工资; 如果不胜任工作的情况不属实,公司属于违法解除,你可以要求支付10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40、46、47、87条。
您好,判决生效后,被告无能力偿还的,可以协商分期偿还。如果确实无工作能力,无收入来源,导致无能力偿还,法院将无法执行。《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 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而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楼盘网房产知识 1.按还贷能力计算公式,{(借款人月工资总额 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d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2.使用配偶额度的{(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 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