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执行,先将售房款给扣除执行费用,剩余的给银行,剩余的给债权人,剩余的给房主
会被执行的,欠银行贷款还不上了,名下只有一套住房,如果银行贷款时是抵押的房屋会被执行的。现在已不考虑是否唯一住房。 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贷款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基本上不会有影响,以后按时还款即可。3如果贷款不还,拖欠时间达到一定的标准或你明确表示不想还了,银行是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拍卖的,法院能不能判决执行,还要看你这套房是否唯一生活必需,房屋是否面积大或价值大小。
一般情况下不能。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对于具有很强人身性质的商业险是不能予以强制执行的,比如人寿险,但对于非人身属性的商业险是可以强制执行其现金价值或保险金。因此要看你的分红保险是不是属于人身属性的保险,如果是,法院不会强制执行;如果不是,法院可以予以冻结执行。扩展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五条规定:“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第十六条规定
如果被执行人对其所占有的房产没有房产证,那么不能证明他对房产有所有权,因此不能执行被执行人没有房产证的房子。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二条规定,被执行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的规定,应当书面报告下列财产情况:(一)收入、银行存款、现金、有价证券;(二)土地使用权、房屋等不动产;(三)交通运输工具、机器设备、产品、原材料等动产;(四)债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0条规定: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
强制执行是要对方有钱或者财产才可以执行的,对方都没有财产,你的钱怎么能要回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法院有权采取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收到传票了吗?什么时候开庭
1.如果房子抵押给银行了,其他的债权人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法院执行中不能无谓处置,即明知抵押物的价值低于抵押债权,而强行拍卖。如果法院强制执行的房产已经抵押给银行,法院仍可以进行执行,评估价值然后拍卖,拍卖所得优先偿还银行,如有剩余由法院分配,剩下的款项才可以用来偿还其它债权人的债权。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
抵押给银行的房子是会被拍卖的,但是具体情况有不同做法,具体如下:1、由于房子已经抵押向银行贷款,所以当还不上贷款的话该抵押物将会被拍卖,用所得款项清偿银行贷款;2、法院会委托拍卖公司公开拍卖;3、拍卖前会先委托有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其价值,作为底价(该评估费用先有申请人垫付);4、购买人要先办理拍卖会竟拍资格,一般是预交一部分押金;5、拍卖成交时不能退拍,同时要交纳拍卖费用,一般是5%.成交后持
强制执行是要对方有钱或者财产才可以执行的,对方都没有财产,你的钱怎么能要回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法院有权采取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法院查封的房产期限是多长 根据新司法解释,房子是不动产.应该不超过2年,就是保全,也应该以新司法解释来办,如果超过1个月,那就没有法律效力了吗?. 查封房产,在法院不主动解封的情况下,期限2年,到期不 办理续行查封,自动解封。法条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10条 查封尚未进行权属登记的建筑物时,人民法院应当通 知其管理人或者该建筑物的实
法律分析:房子有房贷,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如果法院强制执行的房产已经抵押给银行,法院仍可以进行执行,但应该先在拍卖或变现款中先行支付银行的债权。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条 关于金钱债务债权案件,若被执行人(债务人)名下只有唯一一套住房,在扣除5至8年租金后,法院可以执行房产,保障债权人利益。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
邮政可以递送法院的传票,但是法院通过邮政寄送传票的,都是送件到家到单位要当面签收的,这个不是打个电话就能完成任务的。如果邮政确实寄送法院的传票,但是没有送达收件人,收件人也没有签收的,这个传票就是没有送达,责任在邮政,与收件人没有关系。即使以后法院真的按照传票通知的时间开庭而当事人不能到庭应诉的,也是法院和邮政的责任。 再一方面,也可能是诈骗电话。这个可以回拨一下来电的电话,询问对方是干什么
公积金同样是被执行人的财产,是被执行人的收入,法院可以冻结。这样的案例很多,基本上每个法院每年都会冻结被执行人的公积金。当然,有不少当事人想不起来申请冻结公积金。有的案件承办法官也可能会忘记去冻结公积金。《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农村自建房屋如果不是被执行人生活必需的房屋,人民法院是可以强制执行房屋的,法院一般会对房屋进行拍卖。法律依据:《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 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第七条 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
丈夫欠钱,法院强制执行妻子名下的房产与否需要按照该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决定,如果妻子或丈夫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则不能强制执行妻子的个人房产。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债务人只有一套按揭房,可以被强制执行。 根据2015年5月5日公布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规定,关于金钱债务债权案件,若被执行人(债务人)名下只有唯一一套住房,在扣除5至8年租金后,法院可以执行房产,保障债权人利益。 《规定》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
【法律意见】 债务人只有一套按揭房,可以被强制执行。【法律依据】 根据2015年5月5日公布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条规定,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执
1、车辆可以执行,但银行对执行款项享有优先受偿权,即法院会将执行款项先用于偿还银行贷款,余额方可由你享有。2、如其还有其它收入或对他人享有债权的,也可执行。
【法律意见】一般情况下不能。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对于具有很强人身性质的商业险是不能予以强制执行的,比如人寿险,但对于非人身属性的商业险是可以强制执行其现金价值或保险金。因此要看你的分红保险是不是属于人身属性的保险,如果是,法院不会强制执行;如果不是,法院可以予以冻结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
【法律意见】看此房子是否是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如果是,法院不可以强制执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6条规定,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7条规定,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