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36受理范围是什么
(一)土地违法行为。
违法批地;违法占地;违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破坏耕地;其他土地违法行为。
(二)矿产资源违法行为。
违法勘查;违法开采;违法批准探矿权、采矿权;违法转让矿业权;其他矿产资源违法行为。
保障发展和保护耕地是辩证的统一,只要转变土地资源利用和管理方式,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发展用地就能有保障,耕地也会得到保护。
保障科学发展,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顺便给大家通报,为了方便社会监督,国土资源违法举报电话—12336,欢迎社会各界对违法用地情况、违反土地资源管理的情况进行举报监督。
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大家致电在线专业律师。
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热线受理范围是什么1.非法批地、违法占地;2.违法转让土地使用权;3.破坏耕地;4.非法勘查、开采、非法批准探矿权、采矿权、非法转让矿业权;5.其他土地、矿产资源违法行为。举报方式:国土资源部“12336”平台形成了电话、信件、电子邮件、领导批办、下级上报、媒体反映、其他等七大违法线索受理渠道。在实践中,12336为打击违法利用土地的行为作出了很大的贡献,对我国实现对土地
一、环保投诉热线12369受理范围1、一般程度的污染问题由辖区环保局受理,遇到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可直接向“12369”市指挥中心举报。2、属于环保部门管辖范围内的,如果属于市本级的,则有市本级处理;如果属于某区的,则转交给该区环保部门处理。3、一些并不属于环保部门管辖范围的,例如城市垃圾处置,12369并不会派专人到现场,而会转给有关部门来处理。二、12369处理程序市环境行政执法总队或有关区县
一、12391受理范围是什么12391,是教育部用于教育事业服务的专用电话号码。为推进教育信息公开,更好地服务于民,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积极协助教育部办公厅申请全国教育事业公益服务电话号码12391。2018年9月3日起,教育部启用24小时统一监督举报电话,号码为:010-66092315、66093315;同时启用统一监督举报邮箱:12391@moe.edu.cn。二、教育部职能(一)、研究拟
12315受理范围是什么12315受理范围:12315只面向消费者,而根据描述,属于商业行为,不属于消费行为。建议直接向公安机关举报,涉嫌商业诈骗。12315的拨打情况可以是:1、当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害,被投诉方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时;2、当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当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3、当消费者发现假冒伪劣商品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黑窝点”时二、法律依据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权益争议的投诉要符
当涉及到烟草时违法时,国家单独设立了烟草局的举报热线12313。烟草不同于一般的商品,所实行的是专卖制度,由国家烟草局统一管理。与烟草类似,食品药品等产品是由国家食药监局统一进行管理的,那么相对应的当涉及到食品药品等产品的违法行为时,我们又该如何投诉呢?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热线受理范围是什么在食品(含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环节中有关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涉嫌违法行为;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研制
12358举报受理范围是什么价格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群众举报的、上级交办的、有关单位移送的、自查自报的、依法应予复议的和其他应当受理的价格违法案件。12358是物价局举报电话。价格举报是物价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更好地帮助群众和社会多方面对价格政策的了解,进一步拓宽群众举报价格违法行为的渠道,方便人民群众参与价格社会监督检查工作,物价局价格举报中心正式开通“12358”价格举报电话。123
(一)公诉案件(二)自诉案件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1)《刑法》第246条规定的侮辱、诽谤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2)《刑法》第257条第1款规定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3)《刑法》第260条第1款规定的虐待案。(4)《刑法》第270条规定的侵占案。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1)《刑法》第234条第1款规定的故意伤害案(轻伤)。(2)《刑法》第245条规定的非法侵入住宅
12350全国统一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热线受理范围是什么1.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取得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的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或者该行政许可已经失效,继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2.违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同设计、同施工、同验收使用)监管规定的,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工程项目。3.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存储、销售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以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小
12315案件受理范围是什么(1)当您的权益受到侵害时,被投诉方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时;(2)当您在消费过程中,权益受到侵害时;(3)当您发现假冒伪劣商品及制造假冒伪劣商品的“窝点”时;(4)当您发现虚假广告,欺骗消费者时;请您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我们将帮助您调解纠纷,如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我们将依法查处。拨通12315电话后,如您需投诉或举报,请按工作人员的提示回答问题,如实说出投诉
经济侦查大队案件受理范围是什么根据公安部侦查刑事案件管辖分工,经侦部门管辖以下案件:一、《刑法》分则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下列案件:1、资助恐怖活动罪(《刑法》第120条)二、《刑法》分则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中的下列案件:第二节走私罪中的下列案件:2、走私假币罪(《刑法》第151条)第三节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中的下列案件:3、虚报注册资本罪(《刑法》第158条)4、虚假出资、
一、劳动仲裁受理范围是什么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6)法律、法规规定的
12309受理范围是什么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主要包括3大模块13项具体功能,即:检察服务(包括:控告、刑事申诉、民行申诉、国家赔偿、其他信访、法律咨询)、案件信息公开(包括: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辩护与代理网上预约、重要案件信息、法律文书公开)、接受监督(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平台、人民监督员监督服务、群众意见建议箱)。12309检察服务中心是全国检察机关统一对外的智能化检察为民综合服务网络平
消费者协会投诉受理范围有:1、消费者对购买的生活消费品的质量、价格、安全、卫生计量等方面的投诉;2、消费者对于服务质量服务质量及其价格等方面的投诉。向消费者协会投诉的三种方式:1、网上直接投诉;2、直接向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来投诉;3、打电话12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
受理范围:《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第5条的规定,人民调解调处范围是民间纠纷,即主要是发生在公民之间的有关人身、财产权益和其他日常生活中发生的纠纷。
一、劳动保障监察受理范围是什么为了维护社会主义劳动秩序,保障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维护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合法权益,劳动保障监察受理范围如下:1、社会劳务中介机构和社会培训机构遵守有关规定的情况;2、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情况;3、单位招聘职工的行为;4、劳动者的工作时间;5、企业遵守企业工资总额宏观调控规定的情况;6、单位支付职工工资工资情况;7、国家企业经营者的收入情况;8、单位
关于请问一下商事仲裁受理范围是什么呢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一)可以依照仲裁法仲裁的范围。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二)不可以依照仲裁法仲裁的范围。下列纠纷不能仲裁:1、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2、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3、可以仲裁,但是不适用仲裁法的范围。【法律依据】《仲裁法》第三条,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一
一、12321受理范围(1)利用互联网网站、论坛、电子邮件、即时消息、博客等传播、发送的不良与垃圾信息;(2)利用短信、彩信、彩铃、WAP、IVR、手机游戏(含小灵通)等传播、发送的不良与垃圾信息;(3)利用电话、传真等传播、发送的不良与垃圾信息;(4)借助其他信息通信网络或者电信业务传播、发送的不良与垃圾信息。二、什么是12321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为中国互联网协会受工业和信
劳动监察大队受理范围:1、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的;2、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3、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
高温井下工作特殊工种有三种,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有毒有害工种、高温等工作累计满9年的。退休条件是,累计从事特殊工种时间符合特殊工种退休条件的,即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男性50周岁;从事井下;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的。并且缴费达到15年,女性45周岁就可以办理提前退休
劳动监察大队管辖受理投诉的范围是什么一、任何单位、组织和公民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均有权向劳动保障部门举报投诉。二、举报投诉可分为保护权益举报和检举揭发举报:1、保护权益举报是指举报人认为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直接侵害其合法权益,申请劳动保障部门依法保护的行为;2、检举揭发举报是指任何单位、组织和公民向劳动保障部门检举揭发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三、符合下列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