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先抵押后租赁,且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房屋,不适用该原则。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人对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抵押人已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权实现造成承租人的损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担。
2、先查封后租赁的房屋,不能适用该原则。查封包括财产保全过程中的查封和强制执行过程中的查封。由于查封的目的是为了债权人实现债权,房屋被查封后,其所有人或使用权人丧失了对房屋的处分权。因此,其所有人在被查封的房屋上设定的租赁权应当无效。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不能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3、属于破产财产的房屋,不适用该原则。租赁合同在破产程序中是否可以继续履行,应当按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处理。而破产程序的特点之一,就是可以使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已到期,也就是使未到期的租赁合同视为已到期的合同。因此,租赁合同在破产程序中,存在终止履行的可能。由此判断,如果破产财产变更所有权人,则更不能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综上所述,在二手房交易中,经常会涉及到买卖不破租赁这一原则的应用,而根据民法典相关条款,这个原则同样可以用于担保领域。如果是先出租后抵押的,租赁关系不会因为抵押而消除。当然,这里也有例外,就是财产先抵押再租赁的,不能使用买卖不破租赁这个原则。
今日,央视曝光了一则法拍房拍卖的“陷阱”,使得法拍房成为了很多人关注的热点话题,那么,法拍房拍卖“陷阱”是如何“挖坑”的?其背后涉及的法律关系是什么?法拍房到底能不能买?韩律师今天来谈一谈。一、法拍房的概念及交易现状(以沈阳为例)法拍房,是被法院强制执行拍卖房产的简称。当债务人(业主)无力履行按揭合同或无法清偿债务时,被债权人经由各种司法程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将债务人名下房屋拍卖,以拍卖所得价
在该前提下,当事人的户口是不能迁回原籍地的:1、当事人的户口已经投靠配偶入户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能再申请投靠父母入户;2、并且迁移户口必须符合户口迁入地的准入政策的要求(辖区派出所不同意接收户口的理由);3、还需要户口迁入地的村(居)委会及户主都同意接收的,当事人的户口才能迁入原籍挂靠;
一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政审不合格:1、有反对基本原则言行的;2、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道德品质不好的;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4、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外、国外 从事危害我国国家安全活动,本人与其划不清界限的;5、直系血亲中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在该前提下,当事人的户口是不能迁回原籍地的:1、当事人的户口已经投靠配偶入户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能再申请投靠父母入户;2、并且迁移户口必须符合户口迁入地的准入政策的要求(辖区派出所不同意接收户口的理由);3、还需要户口迁入地的村(居)委会及户主都同意接收的,当事人的户口才能迁入原籍挂靠;
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员而言,如果此时的情节显著轻微并且危害也不大的话,那么就不予定罪处罚;而要是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话,则也是可以免予驾驶人员的刑事处罚。醉酒驾驶汽车,无从重情节,且认罪悔罪,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可以依法适用缓刑。酒精含量在170mg/100ml以下,认罪悔罪,且无从重情节,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酒精含量在100mg/100ml以下,且无从重情节
政审不合格的情况有: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有抵触行为的;受过刑事处分的;受行政处分未解除处分的;受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有流氓、盗窃、贪污、赌博、诈骗等不法行为的;组织纪律松懈,经常违反本单位规章制度的;等等。政审不合格有以下几种情况:1、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的考生对四项基本原则有反对言行的;在生活中有流氓、偷窃、赌博等不良行为的,道德品
(一)好商好量,达成一致支付孩子抚养费是夫妻双方的事情,如果一方不给抚养费,那么另一方肯定就得多支付抚养费,这样才能让孩子的成长条件保持不变。只要夫妻双方愿意,也就是说,只要夫妻一方对方不给、自己多给,那夫妻就可以协商解决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的问题。(二)撕破脸皮,告上法庭现实中夫妻常常就不给孩子抚养费难以达成协议,那就只能向法院起诉了。一般来说,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可以分为三种情况:1、给付方由于长
汽车年审不通过的情况有:机动车车辆还有交通违章未处理的,则车辆年审时不通过;驾驶人证件未能带齐,例如:车辆行驶证、保险单、驾驶证、身份证没有带齐的则车辆年审不受理;车辆有违规改装的情形的,例如车主私自改变车身颜色、换发动机等,在车辆年审时不通过。安装可拆卸的号牌框架则年审时不通过; 加装了强光氙气灯。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十七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时,机动车行驶证
1、故意破坏现场、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不赔! 在车险四个主险种的免责条款中,均明确规定,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2、擅自离开事故现场,不赔! 在车险四个主险种的免责条款中,均明确规定,事故发生后,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被保险机动车或者遗弃被保险机动车离开事故现场的,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3、新车未上牌、无临时牌或者临时
“伪高新”、“伪软件企业”的违法行为一旦东窗事发,不但要补缴巨额税款,日后的税收也将无法享受优惠。例如,**高新(600133)等公司在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的情况下,仍享税收优惠,后均被查处,并补缴税款。**高新公告称,审计署认定公司2007年不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2008年、2009年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均未达到60%的规定比例,不得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应补缴已享
租赁权与抵押权顺位关系存在双重标准,即“抵押不破先租赁原则”和“抵押破后租赁原则”。(一)抵押不破先租赁原则: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1、租赁权先于抵押权以“订立抵押合同”为时间标准:抵押财产出租时间在抵押合同订立时间前;2、租赁权先于抵押合同的租赁权不受抵押权影响: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抵押物的受让人继续有效。(二)抵
哪些情况下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在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解除劳动合同后经济补偿的标准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
(1)酒后驾车。酒后开车是严重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行为,也是造成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保险公司对因酒后开车造成的保险车辆损失不负赔偿责任。(2)人工直接供油。机动车行驶中,遇供油系统发生故障时,用人工直接供油是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行为,对由此引起的车辆损失,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3)无证驾驶。所谓无证驾驶是指驾驶人员无有效驾驶证或超越准驾车型车种。无证驾驶是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众所周知, 农村宅基地是不能买卖的。 于是有的人动起了歪脑筋, 改买卖为“永久租赁”, 这样的“妙招”可以吗? 基本案情 刘某晓与父亲刘某法、母亲韦某娥、祖父(已去世)、祖母等5人属于广西百色田东县某村同一家庭户,户主为刘某法。1991年10月,该户共分配得宅基地面积约402.11平方米,1992年12月刘某法办理获得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 2009年6月14日,为偿还家庭债务,
对于超载车或者没有上牌的车辆出险,保险公司都会将其拒之门外。一旦发生事故且与超载有关,保险公司可以超载为理由拒赔。而对无证驾驶或驾驶证有效期已满的也会拒赔,原因很简单:所投保险还未生效。 不赔之二:酒后驾车 因为酒后驾车存在风险,通常保险公司都将酒后驾车列入免赔范围中。 不赔之三:驾驶人未年审 驾驶员没有年审所开车辆属于不合格车辆,保险公司可以拒赔。 不赔之四:未年检车辆出险 保险只对合格车辆生
⒈适用的法律与案件性质明显不符的;⒉确定民事责任明显违背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⒊适用已经失效或尚未施行的法律的;⒋违反法律溯及力规定的;⒌违反法律适用规则的;⒍明显违背立法本意的。
⒈适用的法律与案件性质明显不符的;⒉确定民事责任明显违背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⒊适用已经失效或尚未施行的法律的;⒋违反法律溯及力规定的;⒌违反法律适用规则的;⒍明显违背立法本意的。
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号)等文件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下情况适用简易计税办法:1.一般纳税
仲裁的适用范围是指哪些纠纷可以通过仲裁解决,哪些纠纷不能以仲裁来解决,这就是我们通常讲的“争议的可仲裁性”。 仲裁法的第2条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这里明确了三条原则:一是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必须是民事主体,包括国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合法的具有独立主体资格的组织:二是仲裁的争议事项应当是当事人有权处分的:三是仲裁范围必须是合同纠
货币属特殊种类物,在一般情况下适用“占有即所有”的原则。但当事人向他人误转款项,系通过银行账户转账实现,并非以交付作为“物”的货币实现,该他人事实上并未从当事人处获得与所转款项相等价的货币;且款项因被法院冻结账户并直接扣划至执行账户,该他人并未实际占有、控制或支配该款项。此种情形下,不适用货币“占有即所有”的原则,当事人提出执行异议之诉的,可以排除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