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公诉机关义乌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余XX,女,1970年8月出生于浙江省义乌市,汉族,初中文化,家住浙江省义乌市。因涉嫌犯开设赌场罪于2018年3月15日被义乌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3月30日被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2019年3月29日被义乌市人民检察院继续取保候审。
辩护人楼学敏,浙江东邦律师事务所律师。
义乌市人民检察院以义检刑诉[2019]X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余XX犯开设赌场罪,于2019年5月30日向本院提起公诉。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义乌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任X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余XX及辩护人楼学敏到庭参加诉讼。
现已审理终结。
义乌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6年10月以来,被告人余XX通过网络赌博客户端“X”取得赌博网站代理帐号,通过“X”赌博方式,给他人开设代理子帐号或提供帐号进行赌博,以10000元流水赌资从中返点80元,再与参赌人员分成的方式从中获利。
期间被告人余XX给违法行为人葛X、楼XX、陈X等人开设代理子帐号或提供帐号进行赌博,并帮助参赌人员充值赌资,累计充值赌资达938899元人民币以上,被告人余XX获得抽头3万元人民币左右。
2018年3月14日,被告人余XX被义乌市公安局工作人员查获。
指控认为,被告人余XX的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之规定予以惩处。
被告人余XX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无异议,提出其有提供其他涉嫌开设赌场的人的名字和电话给公安机关。
辩护人楼学敏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无异议,提出被告人余XX起次要和辅助作用,是从犯;被告人余XX代理的赌博网站中参赌人数较少,不属于情节严重。
经审理查明:2016年10月以来,被告人余XX通过网络赌博客户端“X”取得赌博网站代理帐号,通过“X”赌博方式,给他人开设代理子帐号或提供帐号进行赌博,以10000元流水赌资从中返点80元,再与参赌人员分成的方式从中获利。
期间被告人余XX给违法行为人葛X、楼XX、陈X等人开设代理子帐号或提供帐号进行赌博,并帮助参赌人员充值赌资,累计充值赌资达938899元人民币以上,被告人余XX获得抽头3万元人民币左右。
2018年3月14日,被告人余XX被义乌市公安局工作人员查获。现被告人余XX的作案工具银色VIVO手机一只、红色联想笔记本电脑一台已被义乌市公安局扣押在案。
2019年6月22日,被告人余XX至义乌市公安局稠城派出所举报称一个叫“X”的人涉嫌开设赌场罪,但对“X”开设赌场的地点和参与赌博的人员情况均暂未掌握。
公安机关已受理该案,主要嫌疑人暂未到案。
2019年6月25日,被告人余XX向本院退出违法所得人民币3万元。
上述事实有如下证据证实:参赌人员陈某、楼XX、葛某的证言,扣押决定书及清单,照片,支付宝交易记录,微信及支付宝转账截图,搜查笔录、电子物证检查笔录,电子数据,情况说明,发票,到案经过,被告人余XX的供述及身份信息等。
上述证据均经当庭质证,各证据能相互印证,确实充分,本院予以确认。被告人余XX提出其有立功情节的辩解及辩护人楼学敏提出构成从犯,其行为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辩护意见与事实及法律不符,本院不予采信和采纳。
本院认为,被告人余XX以营利为目的,通过网络赌博代理供他人赌博并帮助他人投注,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
公诉机关指控成立,应予支持。被告人余XX主动向本院退出违法所得,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余XX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辩护人楼学敏提出被告人余XX认罪态度好、系初犯,请求对其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有理,予以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和第三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余XX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罚金限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缴纳)。
二、扣押在案的被告人余XX的作案工具银色VIVO手机一只、红色联想笔记本电脑一台予以没收;扣押在案的被告人余XX的违法所得人民币3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一、开设赌场罪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 开设赌场罪的量刑共有两档,一是一般情节的开设赌场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二是情节严重的开设赌场罪,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出台《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了8种“情节严重”的情形。2014年,出台《关于办理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开设赌场罪更严重。开设赌场是为赌博提供场所和工具,持续时间长,危害比赌博罪更大,因而刑法处罚更严重。《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
如果参与开设赌场有关工作的,构成开设赌场罪的共犯,但没有获利可见承担的作用较小,应为从犯,依法可以从轻、减轻处罚,如果案值小的话还有可能会被判处缓刑。
当然可以。1、首先检察院本身是没有建议量刑权的,这是检察院自己弄出来的。2、法院理论是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判案,而不是听检察院指挥。3、犯罪嫌疑人本身要符合缓刑的条件。没这条件要么律师吹牛违法,要么客户意图陷害律师入坑。
既然是开设赌场罪,如果违法所得超过三万元的,就要判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不大。开设赌场罪能够建议量刑有期徒刑三年的,除非直接建议可以适用缓刑,否则属于比较严重的开设赌场案件了。而且既然都走到这一部分了,如果你们委托了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这个问题不会没有一点数的。具体在案件当中属于什么地位?是老板吗?涉案的赌场涉及的数额以及参赌人数有多少?具体是否能够争取缓刑要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和证据,以及跟办案人员进行充分沟通才能大致判断。建议委托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介入处理,结合具体的案
律师观点分析2020年9月份开始,被告人杨某某2020年9月份开始,被告人杨某某在东莞市长安镇涌头社区上塘苑三巷某号某房内,通过手机微信收受他人“六合彩”投注,再与上家“某浪”、“某闲”等进行赌资交收及结算,按一定比例收取提成。至案发,杨某某收受参赌人员张某生、熊某、樊某成(三人均被行政处罚)及微信好友“石尚服务员”、“嫂嫂”、“大哥”、等人投注款合计59万余元,非法获利约2万元。2021年10月
根据法律规定,开设赌场,情节严重的,属于开设赌场罪,一般犯罪情节,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
利用网络平台开设赌场,害人害己。案情简介2020年4月至6月期间,通过他人介绍,被告人李某注册成为赌博网站代理并为赌博网站发展玩家并接受投注。被告人李某在担任赌博网站代理期间,接受他人投注,赌资数额累计160万余元,非法获利5万余元。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赌资数额累计160万余元,非法获利5万余元。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开设赌场罪。被告人李某到案后如实供
开设赌场罪当然是严重的。行为人开设赌场,构成开设赌场罪的,一般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
开设赌场罪立案标准和情节严重标准的认定一、开设赌场罪概念开设赌场罪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分则第三百零三条的第二款,是指以行为人为中心,在其支配下为赌博提供场所、设定赌博方式、提供赌局、筹码、资金等组织赌博的行为。开设赌场罪构成要件(一)主体方面开设赌场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二)主观方面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
开设赌场罪量刑标准情节严重的标准
一、涉嫌开设赌场罪,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开设赌场罪中的情节严重:1、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2、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3、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4、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5、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6、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的;7、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赌博的;8、其他
来源:网络声明:本文仅供交流学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删除。我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然而,对于开设赌场罪的情节严重,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都没有具体明确,各地对情节严重的适用认识不一致,掌握标准不一;对同一事
律师观点分析兰祖某犯开设赌场罪,系情节严重,指控为主犯辩护成为从犯,刑期少判1年以上。辩护律师杨振中公诉机关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程传*,于河北省武邑县,农民。因涉嫌犯开设赌场罪于2016年4月18日被抓获,同月19日被慈溪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5月26日被依法逮捕。现羁押于慈溪市看守所。
《刑法》网上开设赌场罪的立案标准以及情节严重情形的认定随着科技的进步我们已经进入了互联网的发展时代,网络已经成为了我们生活和工作中必不可少的部分。互联网再给我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给我们带来了许多弊端。许多在现实生活中不能传播的东西在网络上得到了广泛的传播。那么网上开设赌场罪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呢?网上开设赌场罪立案标准:《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是指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
律师观点分析林天某犯开设赌场罪,系情节严重,先取保候审,后判缓刑。林天某辩护律师杨振中。公诉机关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陈志*,男,1980年10月7日出生,汉族,大专文化程度,经商,户籍所在地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因本案于2018年1月19日被取保候审。
开设赌场罪量刑情节严重的情形如下:1、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2、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3、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4、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5、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6、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的;7、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赌博的;8、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
行政拘留是一种重要的也是常见的行政处罚的种类。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因此法律对它的设定及实施条件和程序均有严格的规定。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行政拘留决定宣
开设赌场罪罚金数额的计算:构成开设赌场罪,一般会并处罚金,但对于罚金的具体数额未作规定。在司法实践中,从有利于判决执行的角度出发,在罚金裁量的时候应当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我国刑法总则规定了裁量罚金数额的一般原则,即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原则上会根据非法所得金额成正比例处罚。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