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职工在停工休假治伤期间,可以享受全勤的工资福利待遇。由于用人单位发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可能有区别,因此工伤职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与受伤上个月的工资福利待遇不一定吻合。但是,不管怎样,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都不得以各种理由停发或部分停发劳动者的工资福利待遇,否则,其行为是违法的。如果用人单位不依法支付劳动者工伤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其行为就属于法律规定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违法行为。此时,劳动者应据理力争,应当采取一定的策略,要求用人单位仍按月发放工资。首先你可以与公司进行协商。若协商无果,劳动者这时可以依法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炒用人单位的“鱿鱼”。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随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并且,这不会影响劳动者获得工伤赔偿的权利。
2、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或投诉。在地方上,一般称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而此事的部门一般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的劳动监察大队。如果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您因此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是用人单位仍不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金,这时,您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处理,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3、积极申请仲裁。如果用人单位在收到劳动监察大队的行政处理决定后仍不执行,这时劳动者可以委托律师及时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让用人单位为其违法行为付出经济代价。
已经判定10级工伤的,单位不给赔偿的,该怎么办?工伤赔偿属于劳动争议,用人单位拒不支付的,劳动者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时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2份);证据清单和相应证据材料(2份),证据材料主要有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劳动合同,工资银行账单;身份证复印件(1份)。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
在国外有亲属可探望有朋友可访问。其中的“亲属”不论是直系或旁系,也不论是近亲远亲都可以称为亲属关系
建议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人事劳动争议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1、没有工伤鉴定期间单位按原工资福利待遇发工资。2、一般而言,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3、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
1、在我国没有工伤鉴定期间单位按照原工资待遇支付。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3、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
法律分析:单位不交社保的话对于个人而言可以要求其补缴,也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用人单位不及时为员工参加社保的话,由当地社保机构等依据相关要求对其进行处罚并督促其及时为员工参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
工伤期间公司只给最低工资该怎么办?1.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2.一般来说,应该是按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发放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加班费等除外)。3.但在实际中,很多单位是按照底薪,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等发放,这种做法是违法的,工伤职工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
一、疫情期间公司不给发工资如何维权在疫情期间不发工资的行为是不合法的,可以到劳动局投诉。如果确实因为企业经营困难无法在复工后及时发放的,可以与工会或职代会或员工大会协商推迟发放,但注意不应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规定,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
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第七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可以向单位内部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
【法律意见】1、产假期间公司发放的工资和社保局发放的生育津贴不能同时享受。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为:月缴费工资30天×产假天数。2、如果单位有交社保,产假期间企业无需向职工支付工资,而是由公司凭女职工的生育凭证,到生育保险基金处为其申请生育津贴,以生育津贴作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但是,若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基数低于女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收入,那么将导致女职工领取的生育津贴低于其正常出勤期间的工资
一、工伤期间公司不给涨工资合法吗1、法律对用人单位是否涨工资是没有强制要求的,只要发放的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就行,但如果用人单位对职工的工资都涨的,只对工伤劳动者不涨工资的,就会违法。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
首先可以去社保局投诉,其次如果因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造成当事人损失的可提起劳动仲裁,建议委托当地律师办理。
房屋拆迁了但是一直不给安置的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权。被征收人在与征收方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时应该对协议内补偿方式、补偿金额、支付时间以及安置房屋的基本信息进行约定。 一、房屋拆迁了,但是一直不给安置,该如何维权?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征收拆迁是先补偿后拆迁的,所以未补偿先拆迁是属于违法的行为,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
辞职当月的社保全部由个人缴纳。 劳动法明确规定,辞职的人要提前一个月辞职,那么在辞职当月底社保公司肯定是不交的。这个就是提前一个月的原因。比如一号提出辞职,那么下个月一号缴纳社保是个人的事情,因为一旦提出辞职,那么,公司就会给你停止交社保的。这个是合理的。 不管你是那天提出辞职或者那天走,当月的工资是按工作天数计算,但是辞职当月的社保(包括应当公司缴纳的部分)全部由个人承当。 社会保险是指国
公司不给签合同该如何处理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十四条 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
欠费投诉(指劳动者投诉用人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以下简称欠费投诉,包括未缴、少缴、漏缴等情形),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该不该受理,受理之后该如何处理?在《社会保险法》颁布以前,本不成问题;但在《社会保险法》颁布后,成了一个很有争议的问题。 下面围绕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理解与适用,探讨了地税机关征收社会保险费地区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该如何处理欠费投诉的问题,以期与同行交流,欢迎批评指正。 一、该不该受理 在地税
农村宅基地确权虽然是登记户主的名字,但是在其它情况下还可以是其它家庭成员的名字,登记非户主外的人需要按照普通的登记流程,不受非户主登记的影响。国土部门可以把宅基地档案登记的家庭以及户口本的家庭都列为审批对象重新审批,如果本来就属于法律上的一个家庭,房子就是属于家庭共有的,这个家庭有没有宅基地使用权直接决定房子对其来说是不是合法建筑。县级人民政府依法享有确定土地使用权的权利(县级国土局是承办单位),
按照劳动法第44条规定,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加班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300%的工资报酬。如果单位拒不支付加班费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婚前购买,双方应该签署协议约定房产归属,或是提供有关证据证明,按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有下列几种: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证人证言; (五)当事人的陈述; (六)鉴定结论; (七)勘验笔录。 以上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如婚后获得,本身就是共有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已经构成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依据。刑事拘留工资不发是符合法律的,因此,在刑事拘留期间,单位停发工资完全合理合法,并且一旦犯罪嫌疑人被认定罪名成立,单位就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