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夫妻共同房产约定归我所有,并且也办理了过户手续。离婚后,前夫因婚姻存续期间的个人债务被债权人起诉并判决,会执行到我的房产吗?
对于离婚房产约定归一方,而另一方的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房产的案件,法院处理会比较谨慎。在司法实务中,一般会从两个方面来判断。
杭州婚姻律师李晓娟
一是债务形成时间,看对方的债务是在离婚前就存在的,还是在离婚后形成的。
如果是离婚前就存在的债务,一般可以撤销夫妻间的房产约定,强制执行属于债务人的那部分房产;如果是离婚后形成的债务,债权人不能申请强制执行已经过户给配偶的房产。
我们从这个咨询来看,债务是在离婚前就存在的债务,那么,如果离婚时债务人不公平处分了自己的财产,有理由认为是恶意转移财产来避免房产被执行,债权人是有权利申请强制执行这套房子的。
当然,具体到个案中,法官会审查离婚协议的整体约定是否公平。
杭州婚姻律师李晓娟
比如,如果双方的财产包括这套房产和现金,并且价值相差不大。双方约定的是房子归一方,而现金归另一方,这个协议就是公平的,不涉及债务人放弃自己财产权利来避免强制执行的情况。
这种在离婚时公平地、合理地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法院一般不会撤销双方约定,也就不会强制执行该套房产。
如果离婚时,债务人放弃了所有财产,就是在存在债务的情况下,不合理地放弃财产,有损债权人的利益。这种公平的约定,即便房产已经过户,也可以撤销,恢复房产原来的共有状态,债权人可以申请执行属于债务人的那一部分。
杭州婚姻律师李晓娟
二是,债务人是否有偿还债务的能力。
一般情况,法院会优先执行债务人名下的财产,债务人名下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才会考虑离婚时过户到配偶名下的财产。
离婚时夫妻共同房产约定归我所有,并且也办理了过户手续。离婚后,前夫因婚姻存续期间的个人债务被债权人起诉并判决,会执行到我的房产吗?对于离婚房产约定归一方,而另一方的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房产的案件,法院处理会比较谨慎。在司法实务中,一般会从两个方面来判断。杭州婚姻律师李晓娟一是债务形成时间,看对方的债务是在离婚前就存在的,还是在离婚后形成的。如果是离婚前就存在的债务,一般可以撤销夫妻间的房产约定,强制
丈夫欠钱,法院强制执行妻子名下的房产与否需要按照该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决定,如果妻子或丈夫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则不能强制执行妻子的个人房产。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1、如果你是担保人,承担连带或者一般担保责任,借款人还不了款,法院会判决你先偿还欠款的。如果法院已经判决,申请人也申请了强制执行,那么,法院会强制执行的。如果被执行人只有一套房产,法院依法可以查封,限制你出售,但不能拍卖。2、债务人和担保人的唯一房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可以强制执行,需要债务人提供不低于当地人均居住水准的租房即可。只要是不还款银行有权通过法院对其房子进行执行。《关于人民法院
: 离婚后购买的房子绝对没涉嫌违法。结婚时,前夫用假房产证和假营业执照骗我结婚生孩。婚内在我孕期和哺乳期瞒着我用假证向银行诈骗所得和我共同购买房产,只付了首付,离婚时协议,房子归我,房贷他还,各自债务各自偿还。离婚后他不但不还贷,还强行霸占了房子,用尖刀把我母女赶出去,净身出户,房子还是两人名,并没并更所有权。如果银行起诉,我必须要偿还他的债务吗?法院会执行我离婚三年后买的房子吗?
今天李晓娟律师又谈到这个话题,源于昨天的一个上门咨询。老公通过支付宝转账给第三者钱款,想要回来出口恶气。现有的证据有:双方的聊天记录(并不露骨),以及支付宝转账记录(看不到对方的账户信息),以及第三者的身份证照片。对于本案现有证据,杭州婚姻财产律师认为,收集的不完整,立案需要费些周折。如果老公赠与第三者财产,配偶应该收集哪些证据呢?如果想要回老公赠与给第三者的财物,需要收集两方面的证据:一是,老公
离婚协议约定房产归女方,因未过户作为共同财产被执行作者|王景林律师 一、案情介绍戚某某(女方)与满某某(男方)两人在1985年登记结婚,2008年登记离婚。离婚时,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涉案房屋归女方和儿子满某所有。涉案房屋系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登记在满某某名下,离婚后双方未办理变更登记,戚某某与儿子满某一直居住于涉案房屋中。2014年,满某某与某投资公司因民间借贷纠纷诉至淮安市洪泽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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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您的疑问离婚协议书哪里领的解答如下: 1、离婚协议书是当事人自己约定并书面签名的; 2、离婚登记手续: (1)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离婚登记。申请时,应持居民身份或户籍证明和《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查明情况属实,准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收回《结婚证》。 (2)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或双方要求离婚但对于子女抚养和财产
在离婚后婚前房产仍然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承担夫妻归共同债务,需要承担所有权人的个人债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相关规定,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由个人偿还,可以用婚前房产偿还。夫妻共同债务,首先应当由共同财产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如果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男方:______,汉族,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住址______,身份证号______女方:______,满族,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住址______,身份证号______协议双方已于 ______年______ 月 ______日在______ 市 达成离婚协议并登记离婚,现双方协商一致自愿对离婚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如下:登记在男、女双方名下坐落于__
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备案的有效。1、离婚协议书里,房屋归一方所有,具有法律效力。2、男女双方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时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经法院判决后仍不履行的,由法院强制执行。3、男女双方经法院以调解书形式确认的调解协议书,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1、 孩子已上户口,要办理户口迁移的话,只需要将小孩的户口本、出生证、夫妻户口本到夫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迁出;2、 如果孩子还小,没上户口,需要离婚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生育证》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抚养权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3、 据离婚证所载明的孩子归属内容,到需要迁入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迁入证明信,同地派出所申请准迁入证明(在居委会的证
一、债务人名下唯一住房,能否被执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的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该规定对被执行人名下仅有唯一住房的,司法解释规定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但是该规定第七条做出了例外规定。根据该《规定》第七条的规定,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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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只有一套房产时只会查封不会被强制执行。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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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丈夫欠债妻子名下财产会被强制执行吗1、丈夫欠债妻子名下的财产一般不会被强制执行,但是如果该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的,则妻子名下的财产可能也会别强制执行,因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承担偿还责任。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这个是没有固定的时间限制的,是可以拍到违法建筑的,但是在拍到后是会来认定你是否属于违法建筑的,如果是的话,那么是需要拆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
可以,法院可以对个人的公积金执行强制扣划,因为公积金同样属于被执行人的财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