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香港张元洪律师
虽然我主要是处理内地与香港跨境的民商事案件,但也会经常遇到跨境遗产继承案件,最近连续处理了几起,发现香港普通法的遗产处理和我们内地差别很大。
最大的差别是,在香港遗产处理必须通过法庭进行,如果有人没有向法庭申请遗产管理书,而擅自处分死者遗产即属违法而且是属于刑事罪行。
一、香港遗产处理必须通过法庭进行
在我们内地一个普通人家老人过世,通常一个舅舅似的长辈即可解决其遗产分配问题,当然是有遗嘱的按照遗嘱,无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
即使在分配被继承人众多房产或巨额存款时,也只有在产生巨大争议的情况下才会诉诸法庭予以解决,即我们内地遗产处理的大前提是无需要法庭去主动介入解决死者的遗产分配问题。
在香港,除了法定遗产继承顺序和我们内地不同,即香港的配偶和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但没有父母;
在没有配偶的情况下父母才可以继承。另外,一旦有人过世,其生前所有财产比如银行存款、股票或者房产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就根据法律会被自动冻结并转为遗产,法庭就会自动介入遗产的分配管理工作,即此时死者配偶或者子女即使办理证明证明自己是死者子女或者配偶,去香港银行要求领取死者存款,香港银行不会理睬你,只会告诉你去法庭申请遗产承办(英文叫Probate)。
即香港遗产的处理必须通过死者配偶或子女或其他人向法庭申请管理书(letter of administration)等方式进行。
死者配偶或者子女或者任何领导、长者此时无法自愿协商即可处理死者遗产,而且一旦处理即属违法。
二、香港遗产处理证据要求异常高
香港的遗产处理是通过申请人向法庭申请遗产管理书的方式进行,即申请人通过拿到该遗产管理书即可按照证书上法庭写明的要求去处分死者遗产。
但申请遗产管理书的证据材料要求是我们很难想象的,许多文件都要涉外公证处公证,外加外交部领事司认证,交上去的材料法官还会反复提出质问,申请人需要反复回答并补充证据材料,或者做出合理解释。
提交的材料和相关证据一直要到法官感到满意时为止才行。真的有点像过去不规范时,我们找政府部门办事一样被刁难的感觉。
我以在香港上市公司留有股票或银行存款为例,此时被继承人的配偶或者子女通常为申请人,申请人先在内地做以下事项的涉外公证及外交部领事司的认证事宜:
1. 公证认证的死亡证明书;
2. 公证认证的亲属关系证明书;
3. 公证认证的户籍关系证明书(需要时);
4. 公证认证的声明无遗嘱证明书;
5. 公证认证的结婚证明书或死者离婚证明书(如有离婚);
6. 公证认证的处理死者遗产的法律意见书。
以上全部事项进行涉外公证后,再到外交部领事司进行认证。要是涉及离婚并有子女或者有非婚生子的情况,公证认证的资料会更多。
中国律师出具的有关内地遗产继承之法律意见,法庭要求需要有至少5年执业经验并需要具有处理遗产案件的经验。
香港律师楼这边还要向法庭提交申请人誓章和财产清单等资料。誓章主要申请人向法庭发誓声明死者的家庭成员状况,即有无结婚、离婚、结过几次婚和谁结的婚、有无子女、有无非婚生子和未成年人等;
法庭似乎特别保护未成年人,不管是否私生子,如果有未成年人,必须要两个申请人共同申请才行;同时需要向法庭宣誓写明死者的财产状况,有一个详尽的财产清单让申请人填写或申报。
三、香港遗产处理时间长
由于需要办理上述证明书,并经过公证处和外交部领事司认证等程序,这本身就需要至少几个月的时间,提交到香港法庭后,法庭通常还会对个案提出不同的质疑,要求补充说明法庭感到困惑的问题。
经常是这次要求您补充说明这样(比如死者有无结婚离婚)。
提交后法庭如不满意,下一次要求你补充那样(如果离婚死者有无孩子,几个孩子),再次补充后,法庭有时还要你补充资料(比如如果有孩子,是否是未成年,以及是否有私生子等等),似乎法庭的职责就是,不管需要时间多长,死人的钱财活人别想轻易拿走并处分。
由于提交的证据材料一直要到法官感到满意时为止,故此,一个财产承办案件即使在没有任何争议的情况下,处理6个月或1年,甚至几年很正常,有家律师楼处理几年后没有完结,甚至主动要求当事人结束代理被当事人告到法庭的实例都有。
如果出现争议时,比如著名的已故华懋集团主席龚如心830亿元遗产继承案,此案曾经三度引发世纪争夺遗产案,此案涉及遗嘱的真假以及遗嘱中提及设立类似诺贝尔奖的中国奖,即此案涉及重大公共利益,连作为香港慈善事业守护神的律政司也主动介入了诉讼,要求香港法庭理清法律关系,即华懋慈善基金到底是830亿元遗产的信托人还是受益人。
此案不但律师费花去上亿元,与此案有关的争议和一个接一个的官司也经历了近20年,直到最后终审法院5名法官一致裁定,华懋慈善基金只是830亿元遗产的信托人不是受益人而划上句话。
这不同于我们内地的许多时候一个长辈1天就能处理完毕遗产分配,当然现在内地在遗产众多,需要办理众多繁琐手续或者分配出现争议需诉讼至法庭解决时也会需时较长。
四、法庭是死者遗产的守护神
通过上述程序,可以看出香港普通法遗产的处理,显然是在法庭对死者的所有符合资格的继承人情况和遗产情况有一个非常详细的了解和把握后,才会把遗产管理书颁发给法庭认可的遗产管理人,遗产管理人也必须按照遗产管理书上写明的要求去处理死者遗产的分配问题,由于遗产申请人已经通过做誓章向法庭发誓,比如未申报死者有非婚生子女而处理了遗产就可能是欺骗法庭,可能被追究刑责。
显然我们内地的遗产处理相对而言效率更高,但容易忽略未成年人,尤其是前妻或前夫所生孩子女以及未婚生子女(私生子)的权益。
香港遗产继承制度缺点是程序繁琐,耗时较长,甚至法庭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要求甚是苛刻、颇有刁难,但对未成年人,前妻、前夫所生子女以及非婚生子女(私生子)的保护是非常明显和重视的,因为此时制度性的规定了法庭是要强制介入遗产的分配管理并对这些人提供强制性的保护。
法庭是站在一个中立公正的角色在处理遗产,法庭是死者遗产的守护神。
一、车位被占如何合法处理车位被占的合法处理方法如下:1、可以直接找物业解决。物业公司收取了停车位的物业管理费,即对车位负有管理义务,可以要求物业严格管理车位停放;2、直接现场报警要求警方来挪车。如果对方属于违停,可以将车辆拖回交管局,再通知该车车主去处理;3、业主可以保留充分的照片、视频证据以及物业公司等出具的人证、物证。找到车主后,可依法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侵权车主承担挪车费用,并赔偿其他损
出了交通事故的正确处理方式是怎样的 1、出事故后,应该首先保护现场,然后报警,报自己的保险公司,之后是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等候交警来处理。若在高速路上,肯定不能站在原地等候,要去安全地带。 2、关于赔偿事宜,可双方协商,也可由交警认定责任,调解或到法院起诉解决。 3、主要赔偿由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承担,超出部分或未上保险的由车主或司机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
律师解答被占车位合法处理方式是:1、当事人可以与侵权人进行协商,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行为;2、协商不成的,当事人请求第三方进行调解;3、如果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报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四条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
住房是我国公民的一件头等大事,为了缓解住房购买压力,公积金很重要。也许你知道公积金可以买房贷款,也许你知道公积金可以用于租房,但也许是仅限于知道,很多细节并没有十分的关注。如果不再在原单位就职了,那么,住房公积金怎么办呢?长知识的时候到了,融小编将为您从多个方面解析离职后公积金的正确处理方式。离职跳槽后,根据情况不同,公积金有不同的处理方式。具体来说有两种,离职后还在当地工作,离职后去外地工作。单
1、讲明具体问题:出现了医疗纠纷,医患双方不应该逃避问题,应该把具体问题摆在明面上,出现的问题、出现问题的原因、采取的措施、双方之间的沟通情况等都应说清楚、讲明白,避免出现不必要的误解,也可分清具体责任,做下一步商讨。2、寻求其他支援:如果遇到医闹,无法现场解释清楚,场面比较混乱,这时应该通过一些方式寻求医院、其他医生的志愿帮助,医院可派人与患者进行协商,避免矛盾激化。其他医生帮助可以暂时缓解双方
来法院打官司都是为了这解决纠纷,而法院最终的判决书就决定了纠纷最终的处理结果,可谓是整个案件的全部细节及处理结果都会展现在判决书中。当法院通知你来领判决书时你会不会很激动?恨不得马上来到法院知道判决结果,可是当你真的拿到判决书时你的处理方式是否真的正确呢?那拿到判决书时正确的处理方式又是什么呢?
二、本科目应按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等项目进行明细核算。根据税法规定可用以后年度税前利润弥补的亏损及税款抵减产生的所得税资产,也在本科目核算。三、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一)资产负债表日,企业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科目。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应有余额大于其账面余额的,应按其差额确认,借记本科目,贷记“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等科目;资产
律师解答被占车位合法处理方式是:1、当事人可以与侵权人进行协商,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行为;2、协商不成的,当事人请求第三方进行调解;3、如果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报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四条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
可以落户在你的部队驻地,只要部队出个证明就好。一般双军人,孩子落户都可以落独立户口,落父亲、母亲的驻地都是可以的,至于落你爱人父母的户口所在地,需要咨询当地户籍部门了。最好是你们自己的户主才能落。以上是关于双军人孩子户口问题的解决方法。
1、协商。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2、调解。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3、仲裁。4、诉讼。
试用期不合格的正确处理方式(附相关法律依据)员工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依法辞退。但用人单位要举证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并向劳动者说明理由。相关法律依据就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一、强调用人单位必须依法解除,所
例举如下: [例一]某村通过清理资产,出售一台旧495机器,原值1200元,售价900元收到现金,495机器已提折旧800元。会计分录: (1)先注销固定资产和折旧: 借:固定资产清理——495机器400 累计折旧800 贷:固定资产1200 (2)收回价款: 借:现金900 贷:固定资产清理——495机器900 (3)结转净收益: 借:固定资产清理——495机器500 贷:其它收入500 [例
注册资金减少要经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修改公司章程,并工商变更批准。按法定程序报经批准减少注册资本的:借:实收资本贷:银行存款如果用偿还债务减少注册资本:借:实收资本贷:应收账款 / 其他应收款采用收购本企业股票方式减资的,按面值减少股本,依次减少资本公积和留存收益借: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银行存款 / 库存现金购回股票支付的价款低于面值总额的:借:实收资本 (股票面
1、自行协商以协商方式处理遗产纠纷有利于家庭成员之间的和睦团结,由协商解决完全基于有关当事人的自愿行为,因此处理后不会伤害彼此之间的亲情,也有利于纠纷的迅速、彻底解决。由于以协商方式处理遗产纠纷,不需经过别人的调解,更无须诉诸法院,节省了当事人的人力、财力和时间。同时,由于协议是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的,因而能够使纠纷得到彻底解决。2、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在发生继承纠纷后,如有关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由
1、自行协商以协商方式处理遗产纠纷有利于家庭成员之间的和睦团结,由协商解决完全基于有关当事人的自愿行为,因此处理后不会伤害彼此之间的亲情,也有利于纠纷的迅速、彻底解决。由于以协商方式处理遗产纠纷,不需经过别人的调解,更无须诉诸法院,节省了当事人的人力、财力和时间。同时,由于协议是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的,因而能够使纠纷得到彻底解决。2、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在发生继承纠纷后,如有关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由
吃空饷,单位领导的处理方式如下:1、停发或核减销工资、津贴、补贴、补助费、离退休费、退职生活费、养老金等待遇;2、停缴应由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用或转移社会保险关系;3、办理返岗,辞职,退休、退职,辞退、解聘等手续;4、按相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烂尾楼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两种处理方式:解除合同或停止还贷通过司法实践中的生效案例,烂尾楼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有效的两种处理方式,一是购房者起诉解除合同,由开发商归还购房款、向银行支付贷款、承担违约责任;二是购房者不起诉解除合同,而是起诉银行、开发商,主张在房屋具备交付条件前停止贷款。第一种处理方式是在商品房因各种原因无法交付,比如因开发商逾期交房购房者行使合同解除权、开发商破产、房屋严重质量问题等
我国,当事人如要以和解协议为根据,发挥其对本案的诉讼法效力,还必须作出相应的诉讼行为。这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申请撤回起诉。第一审程序中,原告以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为由申请撤回起诉,如经人民法院审查并裁定准予撤诉,诉讼程序溯及立案时消灭。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申请撤回起诉,如经其他当事人同意并经法院审查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裁定准予撤诉,具有与一审撤回起诉同样的效力。一审裁判也随
办理劳动争议案件,法律规定需要经过劳动仲裁的前置程序,也就是没有经过劳动仲裁,如直接在一审法院提出的请求(新增加的请求),法院可以不予审理,驳回诉讼请求,但是法律并非绝对,认为如虽然在劳动仲裁时没有提出,但是在诉讼所提出的请求,与仲裁所提出的请求具有不可分性的,仍然可以不需要经过前置程序,在一审阶段时法院也应审理,并作出判决。 佛山市某一家纺织公司,从事棉纺织的生产,因噪音和粉尘对员工造成巨大的
对党员的纪律处分有五种: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党员受到警告处分—年内、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