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期限
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之后,当事人在法律规定时限内,既不在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在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理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自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满6个月期限后,在3个月内任何一个时间段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若超过3个月的最长期限再申请执行,法院就不再受理。
一、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规定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一般情况下,行政判决书下达之后,当事人应该在规定的时间范围之内申请行政复议,如果超过了行政复议的时间,并且也没有进行起诉的话,一定需要在法院规定的时间执行判决,否则就可以进行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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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我国《行政强制法》中所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的法定期限为:其中查封、扣押的期限是不超过三十日;但情况复杂的,可以延长最多不超过三十日;而对于其他的行政强制措施,则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具体期限来实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延长查封、扣押
申请强制执行的时效是俩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规定,申请人在提出强制执行申请六个月内法院应当采取强制执行,否则申请人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三十九条
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应当适当。采用非强制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得设定和实施行政强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条,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
行政强制查封扣押期限是怎样规定的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延长查封、扣押的决定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对物品需要进行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查封、扣押的期间不包括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应当明确,并书面告知当事人。检测、检验、
一、强制拆除公告的法定期限是多久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违法建筑进行强制拆除之前,行政机关应该催告被执行人自行拆除,催告书应该告知履行义务的期限,如果经催告后仍不履行的,就强制拆除,强制拆除公告的期限是没有具体规定的。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 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一)履行义务的期
1、被申请人行政复议答复期限为10天。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自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之日起七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申请人、第三人可以查阅被申请人提出的书面答复、作出具体
法律分析:行政诉讼如果是一审的,普通程序审理的期限是6个月,简易程序是45天。二审的审理期限是3个月。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新审理要求的诉讼活动。在我国,抗诉是法律授予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行使的一项法律监督权。【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一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
一、行政强制的行政设定是如何的 (一)设定权 行政强制措施的设定 1、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设定; 2、尚未制定法律,且属于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事项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冻结存款汇款”和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3、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且属于地方性事务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以及扣押财物”的行政强制措施; 4、“法律、法规”以外
再审被驳回,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该抗诉期无期限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院建议或者抗诉。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院建议或者抗诉。一、高院驳回再审申请可以再申诉吗高院驳回再审申请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检察院抗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
1、行政二审审理期限是三个月。2、《行政诉讼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一、行政案件的具体复议期限是多久我们国家规定的一般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复议受理期限是60天,也就是说行政复议机关在收到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的申请的60日内,必须要做出一个准予或者不准予的一个行政决定,如果不做出决定,那么就是违反了程序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
一、行政处罚的追诉期限是多久依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最长的追诉时间是二年,在二年内没有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的,不再进行处罚。《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二、行政处罚的强制措施1.加罚。加罚是指被处罚的当事人在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履行行政机关的
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那么行政强制执行的程序是怎样的呢?一般来说,行政强制执行程序一般包括4个步骤:催告、听取陈述和申辩、作出行政强制执行决定、送达和公告。 一、催告程序 催告,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其义务时,行政机关通过法定形式向其发出通知,告知并催促其自觉履行,并告知其不自觉履行将产生的不利后果。 1、催告应
1、行政二审审理期限是三个月。2、《行政诉讼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实施行政强制的,是否适用行政强制法怎么规定行政强制法第七十条法律、行政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强制,适用行政强制法有关行政机关的规定。 目前,在我国,公共事务管理主体大致可分为六类:一是国家机关,二是执政党,三是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四是依靠法律、法规授权来处理公共事务的各类事业单位,五是在政府指导下由基层群众组成
新法第八十五条对不同法条规定的期限明确了工作日(二日、三日、五日、七日)与自然日(十五日、九十日)的区分。行政机关要正确理解新法规定的期限及其起止时间,积极履行当场收缴罚款上交(二日)、行政处罚决定信息撤回(三日)、先行登记保存(七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九十日)、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七日)等义务,依法告知当事人申请听证权利(五日)、听证时间地点(七日)和缴纳罚款义务(十五日)。
行政强制的设定权限具体是如何操作的: 1、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设定。 2、尚未制定法律,且属于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事项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冻结存款、汇款;以及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3、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且属于地方性事务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的行政强制措施。 4、法律、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
专业分析:1:法院必须在收到当事人执行异议申请书之日起15日之内,以裁定书的形式给当事人答复。2:《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
行政强制的基本原则 1、行政强制合法性原则(行政强制法定原则) 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 2、强制适当原则(合理性原则) 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应当适当、合理,应当符合比例原则。 (1)“设定”行政强制应当适当 法律、法规的立法机关设定行政强制时,应当保持谨慎的态度,在维护公共秩序和保护公民权利之间掌握平衡。 (2)“实施”行政强制应当适当 ①能不实施就不
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具体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八十八条规定,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应当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180日内提出。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法院不予受理。《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