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背景:星星公司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曾为经营发展需要,向某银行借款。后因星星公司经营不良,资金链断裂,无力偿还借款,银行遂向法院起诉请求星星公司归还欠款,法院支持了该银行的还款请求。
银行在拿到胜诉判决后,向法院请求强制执行。因为星星公司名下仍有房产可供执行,银行一直请求法院评估拍卖房产。但,法院一直消极执行,不就相关房产进行评估拍卖。
遇到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方案一,针对法院消极的执行行为,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监督。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责令执行法院限期执行或者变更执行法院:
(一)债权人申请执行时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对该财产未执行完结的;
(二)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院自发现财产之日起超过六个月对该财产未执行完结的;
(三)对法律文书确定的行为义务的执行,执行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依法采取相应执行措施的;
(四)其他有条件执行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74.上级法院发现下级法院的执行案件(包括受委托执行的案件)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执行结案的,应当作出裁定、决定、通知而不制作的,或应当依法实施具体执行行为而不实施的,应当督促下级法院限期执行,及时作出有关裁定等法律文书,或采取相应措施。
对下级法院长期未能执结的案件,确有必要的,上级法院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与下级法院共同执行,也可以指定本辖区其他法院执行。
方案二:通过执行异议和复议程序救济权利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过程中或者执行保全、先予执行裁定过程中的下列行为违法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进行审查:
(一)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以物抵债、暂缓执行、中止执行、终结执行等执行措施;
(二)执行的期间、顺序等应当遵守的法定程序;
(三)人民法院作出的侵害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关于消极执行行为是否可申请执行异议:目前有许多观点都认为此处的执行行为应该仅限于法院的积极作为行为,对法院消极不作为的行为不能申请执行异议,对此,最高院判例已明确上述法律条文中的执行行并未限定是积极的作为:
最高院[(2017)最高法执复5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该法条规定的“执行行为”并未限定为执行法院在执行程序中的积极作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进一步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侵害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进行审查。
本案中,执行法院海南高院在收到被执行人宁波银行北京分行应付的4亿元执行款后,以“谈话笔录”的形式明确告知申请执行人民生银行三亚分行,该执行款由于有关公安机关请求协助冻结而不能向其发放。
民生银行三亚分行认为海南高院在收到执行款后不予及时发放的不作为行为,侵害了其合法权益,并提出执行异议,符合前述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精神,海南高院以民生银行三亚分行系针对执行法院的不作为提出异议,不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执行异议、复议程序进行审查的认定不妥,应予纠正。
律师点评:获取胜诉判决仅是第一步,让手中的胜诉判决获得最终的执行力,才能把问题解决。司法实践中,面对法院的怠于执行,我们可以申请执行监督,也可以申请执行异议。
执行程序是民事诉讼中最灵活的程序,在推动执行过程中需要花费更多的思考让法律赋予的权利真正发挥作用。
发生劳动争议时,劳动者可以通过民间调解机构与公司调解,也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劳动者可以向法院起诉,对一审结果不服还可以上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
应该是当时诉讼请求遗漏了返还房屋这个请求,只要求解除合同了。这样判决结果也就是解除合同,法院执行严格依据判决结果来,所以你可能需要二次诉讼要求返还房屋
可以。可以向派出所申请强制迁出,派出所会审核户主强制迁出的理由是否正当。理由正当的,派出所会出具证明并为户主办理将空挂户口的人迁至集体户口;理由不正当的,派出所会拒绝办理强制迁移户口手续。
无期限合同的签订条件: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等等
您好,诉讼期间企业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前法人不需要承担责任,法人企业的民事责任由法人财产承担。但如果前法人是股东,未履行出资责任的,可以追加前法人代表为被执行人。具体情况有待了解,后续事宜欢迎您继续与我沟通,可以通过我主页上的预留号码与我取得联系,我会在了解之后为您提出收集证据以及合法维权等方面的建议。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维权
您好,建议搜集相关证据起诉解决
自行修理,保留好修车票据起诉解决
你好,是刑事拘留,还是行政拘留
您好,建议与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诉讼维权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你与4s店的法律关系是修车服务合同关系,车修好了,你就有付款的义务。因为交通事故中对方全责,如果对方保险公司不愿意打款,你可以先垫付修车费,然后拿着发票和事故认定书起诉对方和保险公司即可。
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第七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可以向单位内部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
1、可以提交付款记录以证明交款。2、如果对方主张欠费时间是4年前,这4年间也未向你主张过债权,可以以时效抗辩。
通常来说,如果单位对劳动者进行调岗降薪,劳动者可先与单位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若投诉不成可以选择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进行民事诉讼。更多复杂的调岗调薪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在旅游过程中因导游的原因侵犯游客合法权益,给游客造成损害的,游客可以与旅行社协商达成赔偿协议。如果不能协商一致的,被侵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法律途径诉讼解决你好,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法律途径诉讼解决
在民事财产受到损害的情况下,可以先与对方协商解决,要求对方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协商不成的,可以相关凭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更多复杂的民事财产损害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通常情况下,在车辆买卖买卖过程中发生纠纷可以双方协商处理,达成一致后签署相关协议,协商不成的直接向消费者协会、工商管理部门进行投诉,还可以准备好诉状向法院提起诉讼。更多复杂的车辆买卖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通过贷款的方式购车,虽然购车者拥有车辆的使用权,但车辆的所有权还被抵押在贷款机构手中,因此在偿还完贷款后,需要购车者对车辆进行解压处理,这样才能使车辆的所有权真正属于自己。贷款还清后的车辆解压是一个需要格外注意的过程,毕竟它设计到车辆的所有权问题,那么,汽车贷款解压如何办理呢?办理汽车贷款解压的流程:一、联系办理贷款的银行、汽车金融公司或担保公司。你还完车辆贷款后,应先找到自己保存的书面按揭合同,
如果催款人说到威胁起诉,你也不用担心,法律规定非担保性质即使直系亲属也没有替欠款人还款的义务和责任,更不会牵扯到任何法律责任,反之如果催款人继续骚扰可以向当地派出所进行报警处理。当然有的借贷公司还会用软件进行电话轰炸,也不用担心,现在很多手机都支持拦截功能,有的还支持地区拦截,所以设置一下黑白名单后随便他们去打,基本不会影响日常生活。这种情况现在很多,基本上出现在现在的小额网贷催收中,催收在联系不
父母老是吵架,在所难免,所以,作为我们子女来说,首先,我们自己不可以慌张,保持镇定,思考之后再进行解决。因为稍有不慎,或许,会将矛盾更加的激化。另外,我们需要知道,他们是为什么而吵架?是为了一些琐事,还是为了一些重要事情而相互责怪?通过这些,我们可以判断出父母之间的感情是浓还是淡。若是父母因为琐事就经常吵架,那么,很有可能他们之间因为相处的时间太长,感情没有当初那么浓,彼此之间都有一些厌烦了,但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