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担保期限
1、所谓担保期限,即:保证期间,就是指保证合同当事人的约定或依法律推定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保证人能够容许债权人主张权利的最长期限。
2、在保证期间中,债权人应当向债务人提起诉讼或仲裁(在一般保证中)或向保证人(在连带保证中)主张权利。逾此期限,债权人未提起上述主张的,保证人则不承担保证责任。
可见,保证期间构成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担保权利消灭的法律后果。
二、担保期间的特点
1、第一,保证期间原则上由保证合同的当事人自由约定。“从合同关系自身来讲,合同及其法律所保护的是当事人之间的信赖与期待,实现意思自治的理念”,这同样适用于保证合同。
2、第二,保证期间是债权人应当主张权利的期间。在该期间内债权人未主张权利的,保证人则免除责任。因此,本质上,保证期间是一项旨在维护保证人利益的制度。
3、第三,债权人主张权利的对象及方式因保证方式不同而有所不同。在保证制度中,存在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两种形式。但因保证形式不同,要求主债权在保证期间应主张权利的对象和方式而有所不同。
连带保证中,债权人应在保证期间向保证人提起权利要求,而在一般保证中,权利主张的对象是主债务人,方式仅限于诉讼或仲裁,这是由一般保证的自身性质即保证人所享有的先诉抗辩权所决定的。
4、第四,从法律后果来看,保证期间的经过具有消灭债权人的权利的法律效果,但其效果取决于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是否对主债务人或保证人主张权利。
一方面,若债权人未主张权利的,则保证人逾期则免除保证责任。另一方面,在债权人按上述对象和方式主张权利的,保证人也未必一定承担保证责任。
如在一般保证中,若主债务人在主债权人提起诉讼后完全适当地履行了主债务,则保证人不承担责任;若主债务人未完全适当地履行了主债务,即便保证期间已结束,保证人也仍然承担保证债务。
1、举证期限,是指当事人向人民法院履行提供证据责任的期间,在举证期限内,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2、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或者虽采纳证据但要予以训诫或罚款。规定举证期限是为了达到庭前固定争议点、规定证据的目的,以克服“证据随时提出主义”的弊端。
什么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的种类】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第十三条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十四条&nbs
1、担保金是指债务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车等财产作为自己债权担保的行为就叫做抵押担保,作为担保的一种方式。2、我国法律对债务人相关的财产能否作为抵押物以及相关的抵押顺序是做了明确规定的。
对于什么是担保品买入的问题的解决方法是可以用作担保的股票或者现金,你买进来之后,就作为你融资融券的抵押品(当然要另外折价,即你买进了一万元的股票,可能只值7K元),基本上A股都可以。
1、举证期限就是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举证。2、《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举证期限,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
担保物权的物上代位性是指在担保期间,担保财产发生了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的情况,担保物权人可以对担保财产因受到损害获得的赔偿金或保险金等进行优先受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条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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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法典关于担保期限的规定是什么民法典规定,担保的期限依据担保的方式而定,如果是担保物权担保的,主债权消灭后,担保物权就消灭。如果是保证担保的,由当事人协商约定,没有约定的,自主债权履行期限届满后6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三条 【担保物权消灭事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一)主债权消灭;(二)担保物权实现;(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
合同担保期限的开始时间一般是从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保证期限可以有债权人与保证人约定,没有约定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诫勉谈话不是处分,有六个月的期限。受到诫勉的领导干部,取消当年年度考核、本任期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六个月内不得提拔或者重用。诫勉六个月后,组织人事部门应当采取适当方式,对诫勉对象的改正情况进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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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与母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支付了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金或者是否有累计工龄的约定,请具体说一下情况,便于为您详细解答。
什么是融资担保牌照融资担保牌照为: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牌照。融资性担保公司的主要概念是指需要省市金融管理办公室的审批取得而建立的、为客户提供担保、在银行进行贷款、是银行重要的合作单位的公司。什么是融资担保牌照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五条 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 第十六条
1、期限是6个月。2、担保人的担保期限为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担保期限的,一般保证的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连带保证的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3、《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四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
一、什么是财产保全以及担保规定(1)财产保全的概念财产保全,也叫诉讼保全。它是指法院审理案件时,在作出判决前为防止当事人(被告)转移、隐匿、变卖财产,依职权对财产作出的保护措施,以保证将来判决生效后能得到顺利执行。具体措施一般有查封、扣押、冻结。财产保全一般由当事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是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2)财产保全的意义进行财产保全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两点:1、一旦对方的车辆被查封、扣押,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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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法典规定的担保期限是多久1、民法典规定,担保的期限依据担保的方式而定:(1)如果是担保物权担保的,主债权消灭后,担保物权就消灭。(2)如果是保证担保的,由当事人协商约定,没有约定的,自主债权履行期限届满后6个月。2、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3、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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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是多长时间
连带担保人的担保期限一般是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我国法律规定,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