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甲立下一份公证遗嘱,将大部分财产留给儿子乙,少部分的存款留给女儿丙。后乙因盗窃而被判刑,甲伤心至极,在病榻上当着众亲友的面将遗嘱烧毁,不久去世。
乙出狱后要求按照遗嘱的内容继承遗产,因此与丙发生纠纷。问,乙是否还能继承遗产?
评析:
《继承法》第20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由此可知,公证遗嘱的推翻方式只有三种:(1)再次公证;(2)对财产(非遗嘱)法律上的处分;(3)对财产(非遗嘱)事实上的处分。
当众撕毁不影响公证遗嘱的效力,所以本案中,虽然甲将公证遗嘱烧毁,但是并没有改变原来的公证遗嘱的内容,所以乙有权依据遗嘱的内容继承遗产。
如何辨别公证遗嘱真伪核实公证遗嘱最有效的办法,就是与公证处存档件进行对比。遗嘱公证卷应当列为密卷保存。遗嘱人死亡后,转为普通卷保存。公证遗嘱生效前,遗嘱卷宗不得对外借阅,公证人员亦不得对外透露遗嘱内容。什么是公证遗嘱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处分其个人财产或者处理其他事务,并在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法律行为。遗嘱公证是公证处按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合法的
所谓公证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订立并经公证处公证的遗嘱。遗嘱人订立遗嘱的方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等,公证遗嘱在各种遗嘱中效力最高,要想推翻公证遗嘱,必须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该公证遗嘱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主要可以从以下几点着手:(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监护人代理申请办理公证的;(二)当事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没有利害关系的;(三)申请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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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人办理公证遗嘱的程序如下:1、遗嘱人亲自到户籍所在地公证机关申请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理。根据《公证暂行条例》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当事人申请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如果委托别人代理的,必须提出有代理权的证件。但申请公证证明委托、声明书、收养子女、遗嘱、签名印鉴的,不得委托别人代理。当事人确有困难时,公证员可到当事人所在地办理公证事务。设立遗嘱公证,必须由立遗嘱人亲自到公证机关办理
一、民法典中公证遗嘱房子如何过户 民法典中公证遗嘱房子过户的方式是:首先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然后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提醒,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
律师解答办理公证遗嘱须由遗嘱人亲自到公证机关口述或书写遗嘱,公证人员要对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认真审査,在确认其有效性后,由公证员出具《遗嘱公证书》。经公证的遗嘱由公证员和遗嘱人签名并加盖公证机关公章,制成一式两份,分别由公证机关和遗嘱人保存。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根据《公证法》第十一条第二项,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继承公证事项由公证
一、民法典中公证遗嘱后如何办理继承被继承人死亡后,公证后的遗嘱继承如果是个人的财产比如说存款,直接划分到继承人名下进行继承,如果是房产就需要办理房产过户。房产继承的办理:(一)首先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二)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
1、关于公证后遗失的咨询可以用以下3种方法查询。网络搜索。根据中公协商和各省公协的相关规定,公证机关成立以来,在公证机关进行的遗嘱公证事项,在公证所是公证文件号码、遗嘱者姓名、遗嘱者的法定身份证号码、遗嘱者的出生年月日、公证机关名、必须登记并记录公证书发行日期等信息。因为全国的公证机关在遗嘱变更、遗嘱继承公证时进行询问,所以可以有效避免错误的证明书的产生。市司法局公证管理处的对外窗口。在这个窗口提
一、如何办理房产遗嘱继承公证 遗嘱公证是指公证处根据立遗嘱人的申请,依法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我国继承法规定,公证遗嘱具有最高法律效力,“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因此,遗嘱经过公证以后能保证其真实合法,同时又可避免遗嘱人的家属与继承人之间发生纠纷。 办理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遗嘱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受理。办理遗嘱公证,申请人应亲自到公证处
律师解答公证遗嘱是遗嘱的一种形式,在遗嘱的各种形式中,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最高。公证遗嘱具有其特殊性,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第一、立遗嘱人必须神志清楚,有遗嘱行为能力;二、遗嘱的内容合法;第三、不能剥夺无行为能力或无独立生活能力的人的继承权;遗嘱中的财产是立遗嘱人个人合法财产。如果遗嘱继承人、法定继承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对公证遗嘱有异议,可采取如下办法:第一、遗嘱继承人、法定继承人、利害关系人之间协商解决
一、民法典中如何凭未公证遗嘱继承房产民法典规定,遗嘱没有进行公证的,并不影响遗嘱的效力。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可以持遗嘱等材料继承房屋,办理过户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有确凿证据证明公证遗嘱部分违法的,公证处应当撤销公证。【法律依据】《公证法》第三十九条: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一、最后一份代书遗嘱和公证遗嘱两者的效力如何1、最后一份代书遗嘱和公证遗嘱中,一般来说公证遗嘱的效力比较高,如同时有代书遗嘱和公证遗嘱,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根据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
1、被继承人已经死亡的,遗嘱不能公证了。2、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其遗嘱公证是由被继承人亲自到公证机关办理的,其被继承人死亡了,其遗嘱一方即开始生效,遗嘱开始继承,就不能够在对此予以公证。
未公证的遗嘱在遗产继承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可以由一名或者数名继承人将另外的一名或者数名继承人作为被告起诉到法院,由法院来确认遗嘱的法律效力。 相关知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的规定,遗嘱可采用如下几种方式: (一)公证遗嘱。公证遗嘱即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的遗嘱。公证遗嘱的方式是最严格的遗嘱方式,能确实保障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公证遗嘱也是处理遗嘱继承纠 最可靠的证据。 (二)自
口头遗嘱如何办理公证
一、配偶一方去世遗产如何办公证 配偶死了财产分配公证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 (一)公证申请人身份证件 现住国内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户口簿现住境外自然人提供:护照(有效签证勿漏)或台胞证或港澳身份证和通行证或其他境外居住证件;原户口簿或国内注销户口证明;身份证(若有) (二)所有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如继承人为第二顺序的还应包括祖
一、拿公证遗嘱可以直接过户吗 民法典中遗嘱公证可以直接办过户手续,继承人继承不动产后,可以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过户登记,申请过户时要提供公证的遗嘱、不动产权属证明等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
一、有公证遗嘱老人去世后有兄弟不签字怎么办 公证遗嘱是不需要当事人的兄弟签字的,如果对于遗产继承有纠纷,当事人可以去法院起诉,法院的判决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二、设立遗嘱公证的条件 1、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精神正常,有正常的思维意识能力或语言表达能力,能够清楚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
患有老人痴呆是不能做公证的,因为其不能正确表示其意志。办理公证应当符合的条件有当事人具有从事该行为的资格和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该行为的内容和形式合法,不违背社会公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