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1、刘某与高某签订几份借款合同,总计借款近一个亿,用于在原告指定账户名下的股票账户买卖股票等有价证券,同时被告按照一定比例缴纳一定保证金,也打入原告指定股票账户,双方约定了每月固定利息1.1%,同时约定了平仓线,如达到平仓线,被告没有补足账户余额,原告有权平仓。
后来因为股票行情不好,双方各种事情信任感也消息,于是原告更改了账户密码后过了一阵子把账户里的股票出售,因余额不足以弥补出借金额故起诉。
2、徐律师作为被告代理人,从案件的法律定性出发,认为该案不是民间借贷,应该是场外配资合同纠纷,从本案的特征、九民纪要观点、实践中的诸多案例、原被告的具体情况等多个角度入手,最终说服法官在多次按照民间借贷案件审理后更改为场外配资合同来审理,法官采纳了徐律师提出的以前偿还利息应当折抵本金、更改密码时点的股票价值应当作为还款金额等所有对被告有利的观点,原告诉请五千万左右,法院最终支持原告八九百万元。
3、这种新颖的案件,律师可以发挥的作用不仅仅在于案件事实本身,还从最新的法律规定甚至会议纪要、国家监管、案例搜集并结合案件本身当事人的具体情况等等着手,全方位的举证和说服法官,以达到对自己当事人最有利的裁判结果。
《九民纪要》归纳了场外配资的常见形态,场外配资业务主要是指一些P2P公司或者私募类配资公司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搭建起游离于监管体系之外的融资业务平台,将资金融出方、资金融入方即用资人和券商营业部三方连接起来,配资公司利用计算机软件系统的二级分仓功能将其自有资金或者以较低成本融入的资金出借给用资人,赚取利息收入的行为。同时,个人也可以成为场外配资业务主体。根据《九民纪要》的阐述,场外配资公司所开展的
11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以下简称《纪要》),民商事审判中的前沿疑难争议问题。《纪要》明确了除依法取得融资融券资格的证券公司与客户开展的融资融券业务外,对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与用资人的场外配资合同,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无效。实际上,“借钱炒股”在A股市场一直存在,特别是在牛市中,总有人想赌一把,加大杠杆入市,而场外配资就是最为流行的一种,其本质就是“借钱炒股
一、调解后法院解冻银行卡要几天 1、调解后法院解冻银行卡要1-5天。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法院查封他人银行资金的,查封的期限最长是六个月,申请人在查封到期前,是可以申请续封的。银行卡被司法冻结后,需要按照规定缴纳罚款,这样等法院办理完相关事宜后,即可解除冻结。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一条 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额足以清
一、原告和被告不在同一个地方怎么起诉 原告和被告不在同一个地方一般向被告住所地提起诉讼,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特殊情形下可以向原告住所地提起诉讼;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根据这个规定,在仲裁庭作出的裁决生效,并在履行期满后,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仲裁裁决的强制执行应当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申请。当被执行人在国外的,由当事人直接
通常从房子查封到拍卖需要约一年的时间,因为法院要走案件审理、裁决、选评估、评估房产、选拍卖、拍卖房产这一系列流程。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主要看是什么案件,如果是合同纠纷,可以在原告地起诉
原告和被告哪个更吃亏,具体情况如下:1、当原告还是当被告要取决于实际情况:如果是他人侵犯了当事人的权利、又不想补偿:就只有原告起诉,如果当事人还是想当被告、让对方来起诉,对方不起诉就无法争回自己的权益;2、当原告需要先预交诉讼费,如果证据不充分、理由不充足而败诉,原告就要自己承担诉讼费的损失了;3、当原告如果没有充分的证据、诉讼请求没有法律依据,也不会胜诉;当被告如果证据充分、理由充足也不一定就会
原告和被告不在一个地方起诉的规定是,一般向被告住所地提起诉讼,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特殊情形下可以向原告住所地提起诉讼;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
原告和被告的区别是怎样的1、原告是指提起诉讼的人,而被告是指被提起诉讼的人。2、原告认为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人,被告是被认为侵害了原告合法权益的人。3、原告是主动提起诉讼而引起诉讼程序发生的人,被告是经人民法院依法传唤而应诉的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
如果是同一司法局管辖的同一个律师事务所,在一个案件中同时代理原告和被告,不合法。
原告当然有权不变更诉讼请求,但也许会承担不利后果。因为继承案件受二年诉讼时效限制,所以往往有人将继承案敞害搬轿植计邦袭鲍陋件换个思路起诉,直接起诉要求分割共有财产(这时是将遗产当作共有财产看待的),这就没有诉讼时效的限制了。
原告和被告哪个更吃亏,具体情况如下:1、当原告还是当被告要取决于实际情况:如果是他人侵犯了当事人的权利、又不想补偿:就只有原告起诉,如果当事人还是想当被告、让对方来起诉,对方不起诉就无法争回自己的权益;2、当原告需要先预交诉讼费,如果证据不充分、理由不充足而败诉,原告就要自己承担诉讼费的损失了;3、当原告如果没有充分的证据、诉讼请求没有法律依据,也不会胜诉;当被告如果证据充分、理由充足也不一定就会
原告和被告同意庭外和解,但如果在案件的审理期限之内没有达成调解协议,法院会正常作出判决,并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判决书的。r《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
原告和被告哪个更吃亏,具体情况如下:1、当原告还是当被告要取决于实际情况:如果是他人侵犯了当事人的权利、又不想补偿:就只有原告起诉,如果当事人还是想当被告、让对方来起诉,对方不起诉就无法争回自己的权益;2、当原告需要先预交诉讼费,如果证据不充分、理由不充足而败诉,原告就要自己承担诉讼费的损失了;3、当原告如果没有充分的证据、诉讼请求没有法律依据,也不会胜诉;当被告如果证据充分、理由充足也不一定就会
原告和被告都有传票。 收到法院传票怎么办 第一,当法院给你送达传票的时候,如果没有特殊原因,最好要签收,因为不管你是否签收传票,之后的诉讼程序依然会照常进行,你没有签收传票的话,之后的诉讼对你不利,一句话,积极应诉,避免消极殆战。 第二,签收传票之后,一定要第一时间亲自到发出传票的法院去了解案情,因为你是当事人,有权查看对方当事人针对你的起诉状以及提交的相关证据材料,这个很重要,因为你要应诉甚至
1、《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五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律师及律师事务所不得与当事人建立或维持委托关系:2、(一)律师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或代理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的。(二)律师办理诉讼或者非诉讼业务,其近亲属是对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的。(三)曾经亲自处理或者审理过某一事项或者案件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仲裁员,成为律师后又办理该事项或者案件
原告和被告都会接到法院的开庭传票。r《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如果起诉公司首先要确定公司的性质,然后才能确定被告的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