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原告和被告不在一个地方起诉的规定是,一般向被告住所地提起诉讼,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特殊情形下可以向原告住所地提起诉讼;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
一、原告和被告不在同一个地方怎么起诉 原告和被告不在同一个地方一般向被告住所地提起诉讼,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特殊情形下可以向原告住所地提起诉讼;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
一、户口和档案不在一个地方退休怎么办理按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地办理退休。劳动者办理退休的地点,与户籍所在地无关,与档案所在地也没有必然关系,基本养老金是有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方法,按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地办理退休。二、相关法律知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六条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
户口不在一起,想证明是亲生父子关系,方法有:最有效、最直接的办法是:子女和父、母一起做亲子鉴定,合法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是最权威的证明。 还可以子女的出生证明来证明:出生证明上一般都填写有父母、子女的姓名、年龄、性别等,而且是医院在子女出生的当时发给,证明力也较强。 如果当事人有《出生医学证明》的,可以以此来证明当事人和父亲之间,存在父子关系;如果当事人出生年代较早,不能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的,当事
一、户口和房产证不在一个地方怎么样现实中除了为孩子上对应的学校要求户口与房产需要一起以外,并没有做户籍与房产证一致的规定,如果是为了孩子上学,你可以按学校要求将一方监护人与孩子的户口迁入所购房屋中。(一)、外籍迁入外户籍人员在本地务工经商,主城区满5年,其他区县(自治县)满3年,购买成套商品住宅房(在主城区入户需要人均面积30平方米以上),且实际居住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父母、配偶、未成年子女
不一定,居住地是公民连续居住一定合理期限的地方。民法上的居住地与经常居住地不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由此可见,居住地的成立不需要满足经常居住地的连续居住满一年的标准,但是仍需要居住到一定的合理期限,具体时间由法
父母和子女不在一个户口本具体继承的方法是: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即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父母的遗产。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
父母和子女不在一个户口本具体继承的方法是: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即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父母的遗产。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
两人不在一个地方怎么离婚1.如果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并非必须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可以到到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2.如果双方不同协议离婚,则需要到被告住所地(住所地是指户籍所在地,但是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样的,以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居住满1年以上的地方)的基层法院诉讼离婚。异地协议离婚手续严格来讲夫妻在异地是不能办理协议离婚的。因为《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五条规定&
1、原告和被告不在同一地域时原告可以在当地法院起诉。2、但一般的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原则,也就是要到被告所在地的法院去起诉。 但是若是设计不动产的案件,则在不动产所在地法院起诉。 侵权案件可以在侵权行为地起诉; 合同纠纷可以在合同履行地起诉等等。
外地户口高考一般是需要回原籍的。国家高考制度明确规定,学生必须在户籍也就是户口所在省参加高考,不得到其他的省会城市参加高考。但是如果符合外地高考的条件的,也可以在外进行高考。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第十条 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服务、证照办理服务等权利;以连续居住年限和参加社会保险年限等为条件,逐步
户口不在本地,可以在本地上学。但是要在当地公安机关办理暂住证或者居住证,以证明居住的实际情况。当然,教育部门会对常住户口、暂住的名额配比上进行考量,本地户口会更加有利。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下列基本公共服务: (一
【法律意见】到派出所查分户记录,应该能查到,开出一张证明即可。【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户口和社保可以不在一个地方。五险是由用人单位跟劳动者一起缴纳的,缴纳地为用人单位所在地,也即劳动者的就业所在地;而户口作为中国公民在自己经常居住的地方所属公安机关登记为常住人口的地址,是一个较为固定的地址,所以两者有所不同是可以的。【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
一,当事人的问题,可参照如下处理: 1,如果当事人有《出生医学证明》的,可以以此来证明当事人和父亲之间,存在父子关系; 2,如果当事人出生年代较早,不能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的,当事人可以去户口原籍地的村委、居委等部门,让对方出具证明; 3,也可以当事人写一份亲子关系证明后,再让户口原籍地的邻居出面佐证; 4,当事人具体可咨询要求提供亲子关系证明的派出所工作人员,依对方的提示办理。 二
这个不一定的,判决生效一般按照有履行义务一方收到法律文书之日起算。
可以分户的。 一、办理户籍分户要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1、申请者本人要成年成家; 2、申请者本人要有自己单独合法固定的住所。 如果申请者已经结婚但没有住房而是和父母住在一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还是要登记为一户。 二、分户所需材料: 符合以上条件的话就可以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办理分户;房产证及复印件;所在村(居)委会、单位证明;户口簿。
户口和社保可以不在一个地方。五险是由用人单位跟劳动者一起缴纳的,缴纳地为用人单位所在地,也即劳动者的就业所在地;而户口作为中国公民在自己经常居住的地方所属公安机关登记为常住人口的地址,是一个较为固定的地址,所以两者有所不同是可以的。【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
在户籍省的高考报名时间内,到户籍所在县市的招考办或招考办指定的报名点审核资格并报名。具体所需要的条件有:户籍证明,如户口本、身份证等;学籍证明,可以从学籍省的学籍管理系统中打印出电子学籍卡,并加盖公章,此处需最好到户籍地县市招办问清楚需要什么样的证明,曾经看到有的招办不认学校的章,指定需要教育局的章;学籍地不让高考的证明。建议先到户籍地招考办咨询当地需要哪些条件,根据他们的要求去准备材料。
不在一个户口本上,需要证明亲属关系的,如果是证明父母子女亲属关系的,可以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出生证明原件,父母身份证原件等资料到当地公证部门办理亲属公证。如果是其他的亲属关系,则可以请村委会证明。 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