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采矿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采矿罪,是指违反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行为。
【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情节特别严重”:(1)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至一百万元以上的;(2)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至三十万元以上的;(3)经营报纸五万份或者期刊五万本或者图书一万五千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五千张(盒)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
1、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2、法律链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的规定,犯滥用职权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根据本条第2款规定,徇私舞弊犯滥用职权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3、名词解释:滥用职权罪(刑法第3
拒执罪即拒绝执行判决、裁定罪,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一)以暴力方法阻止他人作证,妨碍人民法院查明被执行人财产情况,造成他人轻伤以上的人身伤害的;(二)以暴力方法阻碍执行人员进入执行现场,殴打执行人员或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造成执行人员轻伤以上的人身伤害的;(三)拒不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票证且毁损财物、票证,造成债权人5000元以上较大物质损失的;(四)多次聚众阻碍执行或多次对执行人员实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以下简称“拒执罪”)。对拒执罪的处罚分为两个刑罚量度,即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相应的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对“情节严重”的具体情形进行了规定,但缺乏对“情节特别严重”的相关规
【主办律师】李常永律师【关键词】非法经营罪,无罪【案情简介】 2020年11月,某中级人民法院对某“非法经营”案作出一审判决。经本所李常永律师辩护,《起诉书》指控的“非法经营罪”一案(非法经营数额巨大,应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巨额罚金),成功作出无罪处理,从自由刑和财产刑两方面妥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指控可能面临的刑罚】2017年7月,董某注册成立某菜市场,由其担任负责人。董某违反《
律师观点分析案件简介:该案系中央宣传部版权管理局、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公安部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厅版权局联(2020)2号联合挂牌督办案件,同时系安徽省检察机关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及安徽省2020年度打击侵权假冒典型案例。该案件发生在安徽省某县,根据法院查明的事实,被告人程某某,王某将购买来的机床中的四种芯片拆解下来送到北京某地由同案被告人陈某某对该芯片进行解密,程序
辽宁省非法采矿产品价值或者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法律依据: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执行具体数额标准的通知》开采的矿产品价值或者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在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采矿,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或者在禁采区、禁采期内采矿,开采韵矿产品价值或者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
一、立案标准: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造成死亡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的;3、造成有关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产、严重亏损、破产的;4、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赞成恶劣社会影响的;5、其他致使公共
法律分析双重户籍的行为一般不会受到处罚,但当事人应当对多出的户籍及时进行注销。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法律依据#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依
【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一)组织、胁迫、诱骗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或者残疾人进行恐怖、残忍表演的;(二)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迫他人劳动的;(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
经营额达到五万元以上,可定罪判刑第二百二十五条 【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
挪用公款罪的认定以及处罚是什么在认定挪用公款罪与非罪时,一看该行为是否属于法定挪用公款罪范围;二看该行为是否符合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具体以下两个方面:1、并非所有的挪用公款行为都构成犯罪。因此,认定挪用公款罪与非罪界限的关键,是看该挪用公款行为,是否属于法定的挪用公款罪范围。具体来说,是看该行为是否属于下列法定的挪用公款而构成犯罪的行为范围,除此范围之外的其他挪用公款行为,应视为挪用公款的一般违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分两个量刑档次: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截至目前为止,相关司法解释对十七种非法经营行为的量刑标准作出了解释,如“非法资金结算、非法买卖外汇,非法放贷,非法买卖烟草”等,但对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第四项“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
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的;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的; (三)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的; (四)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
非法采矿罪,是指违反矿产资源保护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行为。非法采矿包括四种情形:(1)无证采矿的行为;(2)擅自在未批准矿区采矿的行为;(3)擅自开采保护矿种;(4)“越界采矿”的行为;刑法第343条规定,犯本罪的,处三
如果有自首、立功等减轻情节,加上主动退非法所得,有可能可以判处缓刑。《刑法》第六十七条 【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
要看具体非法经营的项目,经营项目不一样,认定情节严重、特别严重会有所区别,以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为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二)非法经营卷烟二十万支以上
非法采矿的立案标准有: (一)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 (二)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 (三)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数额在五万至十万元以上的。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
非法采矿罪是指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规定,非法采矿罪的立案标准为,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或者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
什么是非法采矿罪?非法采矿罪(刑法第343条第1款),是指违反矿产资源保护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六十八条[非法采矿案(刑法第三百四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