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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办理宅基地使用权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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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办理宅基地使用权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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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盐城办理宅基地使用权收费情况

收费标准登记费: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

允许减免依据根据财税〔2016〕79号,对符合减免条件的登记类型予以减免

二、盐城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办理地点

建湖县冠华西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中心7-12号窗口

三 、盐城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盐城办理宅基地使用权设定依据

《物权法》第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三条: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适用本条例;第四条: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第六条: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不动产登记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一个部门为本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并接受上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

第五条: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

(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三)森林、林木所有权;

(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宅基地使用权;

(七)海域使用权;

(八)地役权;

(九)抵押权;

(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第七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等机构办理;直辖市、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了解到盐城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尚未登记的不动产,权利人可以申请首次登记,办理之前需要清楚了解各项流程。

希望以上的内容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到进行咨询,他们会提供专业的意见给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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