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拆迁补偿方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果对拆迁补偿方案不满意,还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满意还可以申请行政诉讼。
也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更多复杂的征地拆迁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你好,根据《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的相关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因此,农村妇女出嫁后,户口未迁出,在新居住地没有取得承包地的,仍然对原承包地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征地时仍然可以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补偿。一些地方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对农村已经出嫁的女性,以及随母亲落户的孩子进行区别对待,拒绝其享受征地拆迁补偿政策,这样做是不合法的,如果您遇到这样的
低保一般不会查儿女的存款,而是会查申请低保的人的存款。如果申请人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以领取低保;但是子女如果也提出申请的,则会查子女的存款。 法律依据: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二条 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根据立法精神,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应参照就近区位新建商品房的价格,以被征收人在房屋被征收后居住条件、生活质量不降低为标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
离婚后拆迁女方一般不能分到房子,双方离婚以后,解除了婚姻关系,夫妻共同财产也已经分割完毕,如果房产归对方一人所有的话,另一方是无权获得拆迁后的财产的;但如果该财产还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话,是能分到房子的。
离婚后户口在男方家的,拆迁不一定有份。如果拆迁补偿是按照户口进行的,则女方也可以因为拆迁获得补偿;如果不是按户口进行补偿的,则女方就不能获得补偿,拆迁补偿只能由男方的家庭成员享有。【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离婚后户口在男方家的,拆迁不一定有份。如果拆迁补偿是按照户口进行的,则女方也可以因为拆迁获得补偿;如果不是按户口进行补偿的,则女方就不能获得补偿,拆迁补偿只能由男方的家庭成员享有。【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一、离婚了户口还在男方,拆迁了能分到房子吗1、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的话,一般是根据户口进行补偿的,离婚了户口还在男方,拆迁了能获得一定的补偿。2、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当在征收土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3、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有关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
离婚后户口在男方家的,拆迁不一定有份。如果拆迁补偿是按照户口进行的,则女方也可以因为拆迁获得补偿;如果不是按户口进行补偿的,则女方就不能获得补偿,拆迁补偿只能由男方的家庭成员享有。【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分户,一般指子女成年或者成家后,从父母户口里面独立出去,自成一户。一、申请条件1、公民分户的标准是一家虽同居一处,但经济独立,分别生活,可以分别立户。2、分户的条件是实际住房有两个以上自然间,且单独生活。单元楼房的分户仅限于离婚分户,筒子楼的分户按平房分户办理。自建房等违章建筑不予分户。二、所需条件1、房屋产权证明2、户主及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3、户主及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三、分户程序1、公房分户:当
可以的,但是需要户主及房屋产权人同意。需要的资料:迁户户主的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村委接收证明(要注明接收户口性质,是农还是非农)、本人户口本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籍证明。如果现在是非农户口,那么除非满足特定条件,不然转回去也还是非农的户口。办理户口迁移所需的证明材料,公民因各种原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1.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
户口迁走还能迁回来吗只要当事人符合户口原籍地的准入政策要求,并且原籍的集体及户主都同意接收的,就是可以回原籍落户的:1、基础证件资料:当事人的户口本及身份证原件、迁出地的集体出具的同意户口迁出证明、户口迁入地的集体及户主出具的同意接收证明;2、其他证件及资料:当事人的迁移户口申请书出具迁移的理由、购房入户提供房产证、人才引进提供劳动合同、夫妻投靠提供结婚证等;3、带上述资料及证件,去户口迁出地的派
母子关系证明到当地派出所开具即可。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如下: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已注销户口的,提交原户籍地公安机关所出具的户籍记载证明;?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申请人所在单位无人事部门的,由申请人档案所在地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亲属关系证明;申请人无工作单位的,由其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本人与关系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3、委托他人代为办
1,农村宅基地的受让人或者申请人必须是本村经济组织成员,才能受让;2,外嫁女的户口已经外迁的,不再是本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故不能受让或者申请宅基地。一,宅基地:1,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2,包括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3,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
一般来说是没有的,外嫁女想获得土地征收或拆迁安置补偿,首先要确认外嫁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确认身份必须满足三个要件:第一,在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生产、生活;第二,户口登记在出嫁前所在的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第三,出嫁后在其他经济组织不享有土地和房屋相关权利。满足以上三个条件的出嫁女在原籍地土地承包期内的土地权利不能被剥夺,具体参考的法条有《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六条、《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条、三十三
关于宅基地继承权,其法定继承人能继承的不是宅基地,而是宅基地上的房屋,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属于房屋所有人。因此如果女儿将户口迁出农村,就失去了对娘家宅基地的继承权,只能继承地上附着物和房屋。【法律依据】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印发《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第四十八条,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的宅基础,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可依法确定其集体土
非农业户继承得到的农村房屋拆迁一般能分到房。农村宅基地和房屋拆迁实行分开补偿,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房屋的产权属于村民私有,因此房屋补偿归村民所有。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
您好,即明拆迁律师为您解答,如果你们当地拆迁安置是按照户籍人口来进行的,而且您的户口在当地的房子上面,那么您是可以获得属于自己份额的拆迁安置补偿,如果您的户口不在获得你们当地是按照房屋面积来进行拆迁安置的,那么可能不会获得拆迁安置补偿,如果您还有疑问建议您来电咨询。
拆迁出嫁女儿户口已迁移不能分到房子,如果女儿的户口已经迁移出去了便不属于本村的集体户一员,而拆迁补偿自然便不能分到房子。拆迁补偿的方式有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这两种。 一、拆迁出嫁女儿户口已迁移还能分到房子吗 拆迁出嫁女儿户口已迁移不能分到房子,如果有分房的政策当然可以分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因结婚男方到女方住所落户的
有份。虽然已出嫁,但户口在原集体组织,仍属于被拆迁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享有与其他村民同等的拆迁款分配权。 《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三十三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
原告诉称霍某燕、胡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确认霍某燕、胡某对金某华购买的北京市朝阳区C号、D号、E号房屋有权居住使用。事实和理由:霍某燕与胡某系母女关系,金某华系霍某燕之姨夫。北京市东城区F号房屋的承租人是金某华。1999年5月18日霍某燕户籍迁入该房屋所在地,胡某出生后即落户该处。2007年该房屋列入拆迁范围,该处在册人口包括:户主金某华、金某华之妻杜某依、金某华之女金某、金某华之岳母宋某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