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要是有人告诉你
可以将把自己的银行卡租或卖给别人
就能轻轻松松躺着“赚”到钱
这样的“好事”你会心动吗?
快停下!出售实名银行卡、电话卡,会被信息网络犯罪团伙利用,你可能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啊?卖我自己的卡也犯罪了?我又没去诈骗别人的钱!
请看下面的真实案例
崔某在网上认识了张某,张某告诉崔某出借银行用于别人跑分可以赚钱,自己不用承担风险,一趟可以挣几千。崔某一听,“这个买卖好呀!无成本!收益还快!”起初,侯某也担心此番操作涉嫌犯罪,但最终没有抵挡住金钱的诱惑……。
于是崔某在石家庄办理了4张银行卡,2021年12月18号,崔某跟随张某去了焦作,将银行卡交给他人,这一趟崔某挣了1200元。
2022年1月11日,崔某被石家庄市裕华区东环刑警队传唤到案,经查涉案的银行卡涉嫌接收被诈骗的赃款合计人民币1263243.73元,崔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刑事拘留。
本案已判决,崔某被判处7个月有期徒刑。崔某后悔不已,一念之差,给个人带来了牢狱之灾。
什么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
第一款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接入,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帮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
(二)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以上的;(三)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以上的;(四)违法所得一万以上的;(五)二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过行政处罚,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
(六)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七)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很多人认为仅仅提供银行卡、手机卡,自己并没有参与诈骗,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殊不知,这种行为成功帮助诈骗分子转移了诈骗资金,使被害人的损失难以追回,严重扰乱了正常网络秩序,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
很多缺钱的又贪图暴利的年轻人纷纷陷入“跑分”陷阱,被网络上不切实际的高额利润所诱惑,沦为了犯罪分子实施违法犯罪的帮凶。
【提醒 】
广大群众在日常生活中
一定要注意保护个人信息
切不要因为一时贪念而把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U盾及对公账号、手机卡等重要的个人信息出借或出售他人,以免成为网络洗钱犯罪的帮凶,让自己滑入违法犯罪的深渊。
【亲办案例】
被告人崔某,男,2001年4月10日生,汉族,专科文化,
公民身份号码X,户籍所在地: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永泰街x号x栋x单元x号,现住:石家庄市长安区x小区x-2-x.2022年1月12日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石家庄市公安局裕华分局刑事拘留,2022年2月18日被逮捕,现羁押于石家庄市第一看守所。
辩护人韩x,河北x事务所律师。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崔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提供银行卡帮助支付结算,情节严重,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六至八个月,罚金五千元。公诉机关提交了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银行交易明细、被害人报案记录、证人张鸿松的证言;被告人的供述;退款证明;被告人的户籍证明、现实表现及党群关系证明等证据。院的被告人崔某对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没有异议,同意适用简易程序,且签字具结,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其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是:
1、被告人认罪认罚;
2、系初犯、偶犯;
3、被告人系自首;
4、家属已退缴违法所得。希望从轻处罚。
经审理查明的事实、证据与公诉机关的指控一致。另查明,案发后被告人崔某的家属代为退缴了违法所得。
本院认为,被告人崔某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被告人崔某经传唤主动到案,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系自首,其家属代为退缴违法所得,对其可以从轻处罚。
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适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崔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2年1月12日起至2022年8月11日止。
罚金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二、违法所得予以没收,由公安机关上缴国库。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我是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石振兴律师团队律师。对于您的问题,我们解答如下:银行卡被法院冻结,一般不超过六个月: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如果因为司法需要,可以延期三个月; 如被执行人涉嫌犯罪,需要进行赔付或缴纳罚金,可永久冻结其银行卡账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
不可以,公民有义务配合公安机关调查案件事实。警察让去做笔录,也应该积极配合。做笔录不是留案底,是公安机关调查取证需要,因此不会影响自己的工作和生活。可以放心。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证人的资格与义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证人因履行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
如果当事人的银行卡被法院冻结,且未采取相关补救措施的,则一般一年后才能解冻。法院冻结银行卡的期限一般是一年以内。但是如果当事人依法提供相应的担保或者提前履行其义务的,则可以申请提前解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 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
银行卡帮别人跑分38万获利3800,会被判多久?专业刑事辩护律师张伟丽:TL: 15858245837V:zw181569银行卡帮别人跑分38万,会被判多久?专业刑事辩护律师张伟丽:跑分流水达到三千左右可以判刑具体如下:1、跑分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属于违法行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跑分流水超过10万元属于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跑分流水属于洗钱罪,犯洗钱罪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
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白检刑不诉〔2021〕19号 一、基本案情2020年12月至2021年3月间,被不起诉人乔某某受被告人司某某的委托,明知司某某在“三国志”网络平台实施“跑分”操作,仍将被告人陈某某介绍给被告人司某某帮助“跑分”。被告人陈某某和尹某某在“三国志”平台注册三级账号,使用二人名下的九张银行卡,在该平台非法结算资金544万余元。2021年3月14日,被不起诉人乔某某得知被
您好,“跑分”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刑法》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因为帮人跑分,办了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的时候警察说没事,请问会怎么处理
跑分可能会构成洗钱罪或者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洗钱罪】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
涉案30万元,基本属于盗窃罪中“数额特别巨大”标准,依法量刑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在经济发达地区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因各省市对盗窃罪立案量刑标准不同,请再查询犯罪地标准参考。 法律依据: 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 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
1、结论:可能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2、解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的,涉嫌帮信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流水20万以上属于情节严重;通过出租出借银行卡获利大概率被认定为主观明知。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仍属于犯罪嫌疑人,大概率会走到法院判决。若无前科,在做认罪认罚后可争取检察院出具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
首先收集被诈骗的证据,然后去当地公安局报警处理。然后协助公安局去银行冻结对方银行卡,防止对方转移该笔财产。最后如果公安不予立案的话,可以直接去法院申请诉请财产保全,冻结该银行开内容的存款然后起诉。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
你可以去办案单位了解情况
如果你明知道是跑分,而且知道是违法犯罪行为,还介绍他人参与,你也是要受处罚的,假如你不知情的话,是不会处罚你的
警方把银行卡给冻结了的可能严重。一般银行卡被警方冻结的原因: 1、用户的银行卡信息可能被不法分子获取,警方为了保护用户的资金及信息安全,对持卡人进行了银行卡冻结。 2、持卡人的银行卡出现了不合法的资金交易,警方冻结用户的银行卡用于调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
你好,具体是什么情况
一、银行卡跑分就是利用自己的银行卡或者是收款码替别人代为收款来获取暴利,这种行为已经触犯了我国的刑事法条,而且跑分的风险也会很大,是会涉嫌构成诈骗罪。二、如果犯罪嫌疑人被派出所传唤,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综上所述,如果因为银行卡跑分被派出所传唤,请耐心等待派出所查明情况,配合派出所调查。法律依据:《中华
您好,请找我金牌律师第一名评价后帮你。
律师观点分析律师观点分析被告人钱某某(化名)辩护人张克磊,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律师。案情简介:被告人钱某某明知是犯罪所得予以转移,其行为已经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综合考虑到辩护人张某某律师的辩护意见以及被告人的悔罪表现。判决如下:一、被告人钱某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二、退缴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未退缴的违
——转自“释法无相”一、什么是“帮信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也称为“帮信罪”。是2015年八月《刑法修正案(九)》所增设,处于《刑法》第287条:“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关于增设“帮信罪”的原因是考虑到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传统的
通常在被公安机关传唤或已采取拘留措施的情况下,应当积极配合调查,主动反映情况。一般情况下,拘留期限不超过10天,在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情况下,拘留期限可以延长到14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可以延长至37天。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若对公安办案不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