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案外人申请再审”制度 相关法律常识

问题描述

“案外人申请再审”制度 相关法律常识
1个回答

案外人申请再审

1.法律依据:现《民事诉讼法》第234条

现《民事诉讼法》第234条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

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基本概念

案外人申请再审,即案外人对驳回其执行异议的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调解书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向法院申请再审。

3.举例

1)甲欠乙1000万,乙起诉,双方在法院调解下达成协议:甲以自己名下的房屋抵债给乙。法院执行过程中,丙认为自己才是房屋所有人,甲无权抵债,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裁驳。

丙申请再审。

2)甲乙签定房屋买卖协议,约定甲将房屋卖给乙,违约,乙起诉,法院判决继续履行合同。执行过程中,丙提出自己才是房屋所有人,甲无权卖房。

丙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裁驳。丙申请再审。

3)将上面的执行异议之诉换一个事实:开发商欠建筑公司的建筑款,双方约定以开发商名下的一栋房抵债,后开发商未给钱,建筑公司起诉开发商要求开发商履行合同,将房屋过户给建筑公司。

建筑公司胜诉后申请执行。法院查封该栋楼房。此时,业主(因种种原因没有过户,开发商没有及时办理,业主已经买了房但没有占有,或者已经支付全款,或者支付部分但已经占有等等)提出执行异议。

法院认为业主没有道理,裁定驳回其申请。业主认为原判决有问题,房屋已经提前销售给自己,不能再用房抵债,因此申请再审。

相关问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