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包单位是否需要安全许可证
建筑分包单位如果是想接工程的话一定要具备安全许可证才可以的。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
第二条 国家对建筑施工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本规定所称建筑施工企业,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的企业。
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条件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
第四条 建筑施工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
(三)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四)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
(五)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六)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
(七)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为从业人员交纳保险费;
(八)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及作业场所和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九)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
(十)有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十一)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在我国法律当中已经明确的规定了,想要进行建筑施工的建筑单位不管是属于总包还是分包都必须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而如果在没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进行建设被发现的建议可以联系律师,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需要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条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中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1)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2) 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人;(3)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
员工违规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单位可以要求全额赔偿,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等等
初级农产品不需要生产许可证。食用农产品指的是未改变其基本的自然性状和化学性质的农产品,销售时应按照要求进行包装或附加标签,农产品经营主体多为农民或小、散个体经营者,经营的对象是蔬菜、瓜果等鲜活农产品,很难通过实行许可进行管理。将农产品销售纳入相关规定调整范围后,宜继续维持现行做法,明确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同时,通过增加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检验、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等规定,进行源头控制。执法
对于民办非企业单位有人会比较好奇,是否要到税务局登记呢?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是需要到税务局进行登记的,接下来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民办非企业单位是否需要去税务局登记问题的解答,我们带着问题一起往下看。 一、民办非企业单位是否需要去税务局登记 税务登记又称纳税登记,是指税务机关根据税法规定,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登记管理的一项法定制度,也是纳税人依法履行纳
员工在工作中意外受伤,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然后申请丧失劳动能力等级鉴定,之后根据鉴定结果确定赔偿金额。员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建设单位直接指定分包单位不合法。对于不具备分包条件或者不符合分包规定的,建设单位有权在签订合同或者中标人提出分包要求时予以拒绝;对于建设单位推荐的分包单位,总承包单位有权拒绝或者采用。
非学科类教育需要办学许可证。非学科类也要按照学科类的管理方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特定活动,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对于员工请事假期间用人单位是否需要缴纳社保呢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的强制性义务,员工离岗、请长假,劳动关系没有解除,只要劳动关系存在,用人单位就应不间断的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请事假,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工资,但并没有相关规定免除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法定义务,因此在此期间,用人单位仍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
需要。职工请事假与用人单位应当为其缴纳社保没有关联。用人单位给职工购买社会保险是国家规定的属于用人单位的义务,这是基于职工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之上,与职工是否请假没有关系。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1.需要办学许可证。非学科类也要按照学科类的管理方式。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二十七条 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有组织机构和章程;(二)有合格的教师;(三)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四)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1.用人单位必须给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2.住房公积金,和我们的社保是完全两个体系。住房公积金不属于社保的范围,没有社会保障的属性,它更像是我国特色的一个职工互助买房基金
劳动者因病离职用人单位不需要进行赔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属于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之一。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无需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用人单位没有提前通知的法定义务。当然,在用工过程中,用人单位在合同期满前最好提前一定的时间段告知劳动者,便于劳动者做好重新就业的准备,不至于太突然而影响劳动关系的和谐。另外,如果劳动合同中对终止劳动合同的提前通知时间有明确约定的,则需要按照约定执行。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不续签劳动
【案情简介】老顾是上海一家物业公司的保安,平时工作勤勤恳恳,和同事相处的也很融洽。不幸的是,老顾在一次值夜班时突然不省人事,被同事发现后送往医院,经医生抢救无果被宣告死亡。老顾的家属就老顾的猝死找到其工作的物业公司,要求物业公司承担丧葬费等各项赔偿费用。但物业公司表示老顾是突发疾病死亡,公司对其死亡并无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但考虑到老顾生前为公司尽心工作,公司愿意补偿3万元作为对家属的慰问。双方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一个月工资在实践中,不少用人单位在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时,也多给员工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其实,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需要提前通知劳动者,因此,也不需要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通知金。当然,双方达成一致,以用人单位多支付一个月工资为条件,员工才同意解除,这种约定也是有效的。只要协商一致,可以马上解除劳动关系,也可以协商劳动合同再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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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根据国家在2015年发布的施工资质标准,企业承包工程前必须获得施工劳务资质。同时,由于施工资质不在划分等级和类别,建筑企业不再需要申请多达13项的施工劳务资质,而是完成一项资质的申请即可。《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
王诗诗于2014年1月进入某餐饮公司工作,2015年6月1日与餐饮公司签订为期三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015年6月1日至2018年5月31日,约定工作岗位为“仓库管理”,月工资2000元。2018年6月1日,双方续订劳动合同,将原订立劳动合同续订至2021年5月31日。2018年9月起,餐饮公司为王诗诗补缴2018年1月至11月的养老保险费,在此之前,餐饮公司未为王诗诗缴纳过社会保险,
法律分析:单位食堂必须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否则属于无证经营,是违法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