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人单位必须给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2.住房公积金,和我们的社保是完全两个体系。住房公积金不属于社保的范围,没有社会保障的属性,它更像是我国特色的一个职工互助买房基金
除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与生育保险基金合并建账及核算外,其他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社会保险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社会保险基金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社会保险基金应专款专用,不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以任何形式侵占或者挪用。
你好,这种情况 建议听取律师专业意见,谨慎核实清楚,如需帮助可微聊。及时与本律师沟通!可电联我帮你分析下如何解决 ,可选择下方专问咨询
一般情况下汽车追尾如果仅仅是涉及到汽车损害,可以要求修车费用,原则上对方只会支付修车本身的费用,不会支付其他的附加费用。如果对人身造成损害,可以要求赔偿误工费,由全责方负责赔偿
员工违规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单位可以要求全额赔偿,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等等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第四十六条相关规定,劳动者自愿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需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具体条款如下: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
您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需要依据具体工作情况来确定
违法的,广东女职工顺产可享受98天80天奖励假共178天的产假,剖腹产可享受98天80天奖励假30天剖腹产假共208天产假。正在休产假的也可享受新政根据新条例,广东目前正在休产假的女职工也可享受50天的延长假。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
应根据劳动合同约定以及法律规定缴纳社保以及发放工资,可以持劳动合同,或者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本质上也是公司的员工之一,要求补发工资以及补缴社保。如果单位不发放工资或者不缴纳社保、工作证明等证据材料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属于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之一。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无需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用人单位没有提前通知的法定义务。当然,在用工过程中,用人单位在合同期满前最好提前一定的时间段告知劳动者,便于劳动者做好重新就业的准备,不至于太突然而影响劳动关系的和谐。另外,如果劳动合同中对终止劳动合同的提前通知时间有明确约定的,则需要按照约定执行。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不续签劳动
【案情简介】老顾是上海一家物业公司的保安,平时工作勤勤恳恳,和同事相处的也很融洽。不幸的是,老顾在一次值夜班时突然不省人事,被同事发现后送往医院,经医生抢救无果被宣告死亡。老顾的家属就老顾的猝死找到其工作的物业公司,要求物业公司承担丧葬费等各项赔偿费用。但物业公司表示老顾是突发疾病死亡,公司对其死亡并无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但考虑到老顾生前为公司尽心工作,公司愿意补偿3万元作为对家属的慰问。双方
个体工商户社保办理程序同企业办理流程基本相同。个体工商户需要给职工缴纳五险,至于是否必须购买“一金”需要按照当地政策执行。【法律依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第八条,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等有关证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办理好缴费登记手续后,应当在每月1日至15日内,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日期缴纳社会保险
根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公司淡季放假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应当按劳动合同的约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按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发给生活费。附: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
具体是这样,我是一国企员工,现在有另-国企要控股本单位,双方协商,要解除我与原单位劳动合同,再到新国企签劳动合同,原单位是否应给我经济补偿金?
虽然因交通事故不能上班,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仍然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仍然有义务依法缴交社保。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
首先我们说对于单位不予缴纳住房公积金进行惩罚,北京并非先例。像上海,广州,长沙,石家庄等城市都有相关规定。这一规定是来源于国家对于单位缴纳公积金的相关规定。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六章第37条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第38条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
1、用人单位必须给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2、住房公积金,和我们的社保是完全两个体系。住房公积金不属于社保的范围,没有社会保障的属性,它更像是我国特色的一个职工互助买房基金
确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即使是员工自愿不参加社保,当遇到社保核查时,用人单位也要补缴社保。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劳动者实际入职后,用人单位应该在劳动者入职当月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单位不给员工缴纳公积金该如何维权?近日,市民陈先生向网上帮办咨询,如果单位不给员工缴纳公积金算不算侵权行为?员工应该如何维权?下面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陈先生现单位是一家私营企业,工作时间已四年有余,却一直没有住房公积金。在刚入职时,他曾经咨询过待遇,得到的答案是尽快帮他缴纳公积金。结果一拖就是四年。陈先生还曾经到管理部门投诉,依旧没有解决。由于陈先生还没结婚,有买房压力,所以想
可以要求补偿。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件第二十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的相关规定,目前我国的住房公积金缴纳属于强制性。如果企业有违反,该企业员工可以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举报。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