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动火审批制度
为加强施工现场施工用火的管理,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业主文件规定,制定本规定。
一、动火等级划分及审批规定
1、 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2、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一级动火:
(1)、严禁区域内;
(2)、油罐、油箱、油槽车何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
(3)、各种受压设备;
(4)、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
(5)、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等场所;
(6)、现场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质的场所。
3、 一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行政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保安部门及消防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4、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二级动火:
(1)、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进行临时焊、割等用火作业;
(2)、小型油箱等容器;
(3)、登高焊、割等用火作业。
5、 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工地,车间的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红藕,方可动火。
6、 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用火作业,均属三级动火作业。
7、 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工地、车间负责人或安全主管人员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8、 动火申请表要明确用火地点,配备的消防器材,操作者,看火人和有效时间等内容,并保留存根备查。
9、 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用火证的规定进行作业,不得擅自更改作业内容,如有变化应重新办理动火证。
10、 用火证当日有效,工作完成后由作业人员将用火证交回安全员处,再次作业再次办理。
二、 焊、割作业“十不烧”规定
1、 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 凡属
一、
二、 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3、 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4、 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5、 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或未排除危险之前,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6、 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音、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贱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作业。
7、 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作业。
8、 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前,不准焊、割作业。
9、 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作业。
10、 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作业。
施工现场各部门,专业防火措施
三、 模板堆场防火须知
1、 木料堆场严禁吸烟。
2、 木料堆场严禁动用明火。
3、 木料堆、制作场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险物品。
4、 夜间作业不得使用碘钨灯照明。
5、 下班前必须将木屑、零星木块等清除干净。
6、 下班时必须切断电源。
7、 必须配备消防灭火器材。
四、 仓库治安、防火安全管理措施
1、 严格执行公安部《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库房包括门窗设备必须牢固,大型和要害物件必须按规定设置报警器和避雷针。
2、 配备相应的值班巡逻力量。认真执行值班、巡逻制度。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单独设置仓库存放,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3、 各种材料应分类分规格存放整齐。
4、 仓库管理人员离库时,应随时关窗断电、锁门。
5、 管理员应认真执行各类物资器具的收、发、领、退、核制度,做到帐、卡、物相符。
6、 提货单、凭证、印章有专人保管,已发货的单据应当场盖注销章。
7、 仓库内严禁用碘钨灯取暖,不准私烧火炉、电炉。严禁火种进入。
8、 仓库通道严禁堆放障碍物,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9、 按标准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大险隐患,必须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10、 仓库内严禁吸烟和带有火种的人进入,仓库附近动火须经审批。
11、 下班前应作巡视检查,关窗、断电、锁门,根据需要安排值班人员。
五、 施工现场防火措施
1、 各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 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3、 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加强值班巡逻。
4、 施工作业期间需塔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应及时拆除。但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塔
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 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6、 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防栓。
7、 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30M;
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8、 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距离不得小于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小于5M。
9、 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10、 严禁在屋顶用明火熔化柏油
项目施工现场动火分级审批制度一级动火 1、 禁火区内:油灌、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均属于一级动火。 2、 一级动火申请应在一周前提出,批准最长期限为一天,期满应重新登记,否则视作无证动火。 3、 一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主管防火工作的负责人填写,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上
1、 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2、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一级动火: (1) 禁火区域内; (2) 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易燃液体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 ⑶ 各种受压设备; (4) 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 (5) 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 3、 一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行政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一、动火等级的划分: 1.一级动火: 禁烟区域内,油灌、油箱、油槽车和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现场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质的场所。 在古建筑和重要文物单位等场所动火作业也属于一级动火。 2. 二级动火: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等用火作业。
一、高处作业: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坠落高度基准面:从作业位置到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 二、 高处作业的分级: ⑴ 一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2-5米; ⑵ 二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5-15米; ⑶ 三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15-30米; ⑷ 特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 三、 高处作业必须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 四、 对《高处安全作业证》的管理规定:
一、一般要求 1、凡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合理使用安全带、安全帽,扣好帽带,并穿着工装。 2、电气、电气焊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3、工程现场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工作标准, 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规章制度。 4、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中必须有安全措施。 5、不准带非工作人员进入作业区域; 不准穿拖鞋、赤脚、赤膊、敞衣、戴头巾、围巾工作; 施工过程中不得饮酒。 工作时
施工现场材料管理制度(一)、材料验收与入库制度工地所需的材料经采购员采购回场后,应进行材料的验收。(1)、材料保管员兼作材料验收员,材料验收时应以收到的《材料清单》所列材料名称、数量进行验收入库,并对入库的材料的质量进行检查,验收数量超过申请数量者以退回多余数量为原则,但必要时经领导核定审批核准后可以追加采购手续入库。(2)、材料的验收入库应当在材料进场时当场进行,并开具《入库单》,在材料的入库单
甘肃XX(一期)2楼项目部施工现场动火审批制度为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针对中国银行支付系统项目的特点,特制定动火审批制度及有关操作规定。1.所有动火作业人员按特种作业人员的要求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之后,持证上岗。无证一律不准进行焊割、气割作业。2.凡施工现场需动火的,一律实行动火申请审批制度。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场所进行动火作业,属三级动火作业
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制度1、门卫管理制度为了严格控制无关人员随便进入本项目部,健全本项目部人事和材料管理,确保材物料不随意外流,特制定本制度。(1)非本工程施工人员未经门卫许可,任何人不得往年进入本项目施工现场,需进场人员必须向门卫说明来意并出示证件,经许可后,按规定办好手续方可进入。(2)外来人员进场后的任何交通工具的放置,必须听从门卫保安人员的指挥,严禁将其接入施工现象。(3)本工地的任何材物料,
为了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保障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域的防火安全,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以有得于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根据杭州市建委、杭州市公安局制定的《施工现场防火规定》,结合企业的情况,特制定三级动火审批制度。 一、一级动火审批范围 1、 七层楼(24米)以上登高焊、割作业; 2、 地下室焊、割作业; 3、 工地烧明火熬、割作业; 4、 现场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资的场所;
为了加强企业事业单位的动火管理,必须根据火灾特点、原料、产品的危险程度,仓库、车间的布局,划定禁火区域,选择符合要求的场所作为固定的焊接车间,对临时进行焊、割的部位或场所根据有关部门的规定,必须实行以下三级动火审批制度。 (1) 一级动火审批制度: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一级动火:① 禁火区域内;② 油罐、油箱、油槽车,以及储存过可燃气体、可燃液体的容器及其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③ 各种受压容器;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半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总结前一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 2、安全值班制度总承包项目经理及劳务队伍必须安排负责人员在现场值班,不得空岗、失控。 3、安全纪律制度 (1)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均须佩带临时工作卡、统一工作服和安全帽,必须严格遵守工地劳动纪律,服从调配,接受安全人员指挥,不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严禁酒后上班。 (2
1、企业对新进场职工和调换工种的职工。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发给证书方准上岗。2、安全教育内容,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思想、安全知识、安全技能三个方面的教育。3、要定期轮训企业各级领导干部和安全干部,其中施工队长、工长(施工员)、班组长是安全教育的重点,各劳动部规定厂长、经理需经培训,考核取得安全管理资格证书,凭证对企业实施安全卫生管理。班组安全教育,教育内容为遵章守纪、岗位安全
1.凡在小区的任何部位需要动火作业的必须办理动火申请手续;2.承担施工动火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动作前向治安消防部领取《临时动火申请表》,详细说明动火的事由、动火部位、起止时间、范围、采取防范措施,并经治安消防部审批。大型动火作业要经公安局消防支队防火科同意,领取动火许可证后,方可动火;3.动火施工现场,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动火作业安全规定,动火前要清理现场,周围无易燃品,配有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4.用
1、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应在开工前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报公司审核和审批(审批表见附件)。 2、 公司技术部、工程部、安技部、质管部、设备部等部门,对施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已经审批,即成为组织和指导施工的指令性文件。 3、 所属公司对特大型或新开的工程项目,技术要求特别高、施工难度特别大的工程项目及各类维护体系设计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经所属项目部提出审查意见后,均须报公司审批。
短期工、临时工等外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保障外来施工人员(包括短期工、临时工、民工)的安全和健康,界定双方的安全职责,特制定本制度。2.使用范围本制度使用于非公司的正式员工,适用于在本公司或项目部施工的短期工、临时工和民工。同时也适用于上级部门或者相关部门考察、参观和学习等、3.引用文件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3.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4.职责4.1
第一条 应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及生产、维修、建设等工作的需要,经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厂安全、防火部门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 第二条 设立固定动火区的条件和要求: (一) 固定动火区应设置在易燃、易爆区域主导风向的上风向。 (二) 距易燃、易爆厂房、罐区、设备、阴井、排水沟、水封井等,不应小于30米。 (三) 室内固定动火区应以实体防火墙与其它部分隔开,门窗向外开,
1、全生产责任制 施工单位均要建立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将责任制悬挂在办公室的醒目位置,以便于建设单位和各级主管部门检查其执行情况。 其内容应包括: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项目总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生产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工种操作工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等。 2、施工现场的安全组织 A、一般工程的施工现场基本要求 (1)平面布置 1)开工前,在施工组织设计
精品word文档值得值得拥有施工现场食堂管理制度改善伙食,办好食堂是关心生活的二个重要方面,因此,要加强施工现场食堂管理,让广大职工吃好,激发职工对企业的热情,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为此制定如下规定:一、食品领导工作,公司必须有一名分管领导主管食堂工作,定期检查和帮助解决有关问题,并提出工作要求。二、食堂主管部门及事务长分公司食堂的主管部门是行政科(或办公室),该部门必须配备一名事务长,专门负责食
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及时控制和消除事故隐患,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为职工创造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工作环境,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制订本制度。一、安全检查的内容是:查思想、查制度、查教育、查防护、查隐患。同时,对安全检查中发现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应按“三定”要求,即定
建筑施工现场质疑管理制度范本1、项目经理必须对施工员及施工班组进行每一道工序的技术质量交底。2、施工员必须牢固掌握工程的工艺流程及施工技术质量要求。3、认真做好工程前期准备工作,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针对不同工程特点,制泄相应的施工方案,并组织进行技术革新,从而保证施工技术的可行性及先进性。4、施工技术的准备在熟悉施工图纸的基础上,对图纸中的问题进行汇总,结合本公司的施工特点,提出具体的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