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好用)不胜任解除操作流程详解及操作建议一、不胜任解除员工的法律依据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二)项的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二、不胜任解除员工的的适用现状
尽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二)项为用人单位不胜任解除员工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是在实践中,由于用人单位依据该条规定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呈现周期长、举证责任大、解雇风险高等特点,导致劳动争议仲裁和司法实践中,用人单位以员工“不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员工,并得到仲裁和法院支持的劳动争议案例微乎其微。
三、不胜任解除员工的操作流程
(一)用人单位要能举证证明员工出现了第一次不胜任工作的情况
依据仲裁和司法审判实务,只有具备如下条件的,用人单位所述的“员工不能胜任”的意见才会被采信:
1.用人单位关于员工“不能胜任工作”有明确的约定或者规章制度依据,且用人单位能够对此举证。
如果用人单位通过规章制度来界定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的,还要求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必须是依照民主程序制定的,并依法向员工进行了公示或者送达,且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如果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采用末位淘汰、强制比例等方式来认定员工“不胜任工作”的,均不会得到仲裁机关和法院的采信,最终被认定为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违法。
2.员工出现了“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形,且用人单位能够举证。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用人单位通过考核的方式来认定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必须依照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确定的考核程序、考核项目、考核方式、考核权重、打分比重、打分标准的规定对员工进行考核,不能突袭考核,不能进行报复性考核;
且用人单位还要提供证明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的事实证据。
3.用人单位要将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的结论告知了员工,并能进行举证。
用人单位要能够举证证明,已经将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的结论告知了员工。
(二)在员工出现了第一次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后,用人单位要对员工进行不胜任培训或对员工进行调岗,并能对此举证
在员工出现了第一次不胜任工作的情形后,用人单位此时不能直接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对员工进行不胜任培训或者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选择其一适用),当员工再次出现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形后,公司才能行使劳动合同解除权,否则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决定对员工进行不胜任培训的,应当就已经对员工进行了培训的时间、地点、培训内容等进行举证。值得注意的是,此处的培训内容应当针对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的具体情况,针对员工的不足之处进行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应当针对员工的岗位能力、专业技能的提升,而不能进行其他与员工“胜任工作能力”无关的培训。
如果公司决定对员工调岗的,应当保留对员工调岗通知,员工在新岗位上工作等相关证据。
(三)用人单位要能举证证明员工出现了第二次不胜任工作的情况
在用人单位对员工进行了不胜任培训或者调岗后,当员工再次出现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形的,公司才能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关于员工再次出现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形的认定标准,与本条第(一)项内容所述的认定标准一致。
(四)用人单位要能举证证明在对员工做出解除决定前,征求了工会意见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单方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在解除前听取工会的意见,否则会被认定为违法解除。
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劳动合同前听取工会的意见,并能对此进行举证。
(五)用人单位要能举证证明依法向员工送达了解除通知,解除理由为员工“不胜任工作”
用人单位以员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员工送达书面解除通知,解除通知上要明确记载解除理由,解除理由应当为员工“不能胜任工作”;
如果解除通知的解除理由为其他理由,则用人单位事后将解除理由解释为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的,仲裁和法院不会采信。
四、不得以“不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员工的情况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员工有如下情况的,用人单位不能以员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就属于违法解除员工: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员工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五、不胜任解除员工的对价
1.用人单位以员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员工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2.用人单位以员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30日向员工送达书面解除通知或者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的待通知金。
六、律师的建议
虽然不胜任解除员工具有周期长、举证难度大、风险大的特点,但是不胜任解除员工相较协商解除员工而言,解除成本并不低。
因此,我们建议,用工管理实践中,用人单位尽量不要以“不胜任工作”为由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以员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作为谈判的切入点,最终劝退员工或者与员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男方:地址: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女方:地址: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男女双方于 年 月 日在 市 区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于 年 月 日生长子 ,于 年 月 日生次子 。现双方因感情不合,经协商决定离婚,并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离婚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解除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本协议签署后 日内,双方共同前往 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第二条子女的抚养 2.1抚养权离婚后,双方所生长子 ,由 方抚养,
人民法院罚款决定书 ( )执字第号 被罚款人(单位):工作单位:本院在执行书中,查明被罚款人____________。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条第款第项的规定,决定如下:对罚款______元,限在年月日前交纳。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决定书的次日起3日内,口头或者书面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决定的执行。 年月日 附:罚款决定书是人民法院对妨害民事诉讼的
通常情况下,如果涉及到卖淫嫖娼,可能会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如果涉及强奸、聚众淫乱等,则可能会触犯刑法,如果是一夜情约炮,则一般属于感情纠纷。具体情形请联系当地律师事务所。更多复杂的性关系纠纷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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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胜诉判决书后,对方仍不还钱你可以这样做: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对方有钱故意不还,是一个“老赖”不要怕,法院有的是办法可以冻结扣划银行账户,可以拍卖车辆、房产可以纳入黑名单让他“寸步难行”还可以司法拘留,追究刑事责任法官再怎么劳累也要为你拿回属于你的每一分钱01判决生效,对方拒不执行本人或律师查询和了解财产线索↓起草《强制执行申请书》,提交至一审人民法院(或同级的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法院)↓人民法院七
没有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可以向原用人单位书面申请补办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用人单位拒绝补办的,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诉,申请仲裁,裁决书可以作为证明使用。
同工同酬,是劳动法规定的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的若干规定。2009年10月,人保部透露将出台工资支付条例。该条例将解决两方面问题:一是包括劳务派遣工在内,只要工作的岗位、职级、内容相同,应做到“同工同酬”——不仅工资待遇相同,社保、福利等也应一视同仁。“所谓‘同工同酬’并非要求他们的工资数额一样,而是允许在同一工资区间内进行浮动”。二是将同工同酬写入法律法规当中。人保部正在
你挂牌匾经过行政许可了吗,如果没有,申请吧,否者,摘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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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如果系该公司的全资股东,那么上公司的户好。优劣势分析如下:优势在于:车辆使用中产生的费用可以通过公司经营名义进行税前抵扣。对于公司经营者而言显然是好事。劣势在于:公司涉及诉讼的,由于车辆登记在公司名下,债权人可以申请查封该车辆。当然,个人如果并非公司全资股东,仅是公司法人而已,则不建议将车辆置于公司名下。因为此时个人并非公司的实际投资人,公司经营的获益并非归属个人。
建议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虽然顺风车作为共享经济,不作为营运车辆纳入网约车管理,无需变更车辆属性。但是,交通部的释文还明确了一条,“不以盈利为目的,分担的一部分出行成本仅限于燃料成本、通行成本,而不是通过计里程、计时来收取费用。”但实际上,保险公司还是会视顺风车接单为“营运行为”,按保单条款,该行为属于提高了车辆行驶风险,应当事先通知保险人并支付相应保费。也就是说,保险公司有权依据保险法
您好,如果公司无故跟您解除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
建议向处罚机关了解清楚
浙江省:八种情形的规定 醉酒驾驶汽车,具有以下情节之一的,不得适用缓刑、免罚和相对不起诉:(1)造成他人轻伤及以上后果的;(2)在高速公路上醉酒驾驶的;(3)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中型以上机动车、或者严重超员、超载、超速驾驶的;(4)无驾驶汽车资格的(驾驶证被扣留、超出驾驶证年审期限未满一年、驾驶证记分满 12 分状态未满一年的除外);(5)明知是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或者已报废的汽车而驾驶,
剐蹭122备案说明当事人主观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没有逃避法律责任的行为和思想意识,所以不算逃逸。交通事故发生后,无故离开现场,造成重大损失和伤亡的,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
首先要区分是单位公房还是个人有产权的产权房。产权属于单位的单位公房,个人是没有房产证的。公房出售的福利房,此类房是能够取得房产证的。因此单位福利房到底有没有房产证,还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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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金是职工在退休以后,确保基本生活的物质基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条、第73条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是退休职工应有的权利,只要退休职工健在,退休职工有权领取属于自己的养老退休金。 至于“失踪”职工,因其生存情形处于一种不确定状态,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为此,对“失踪”退休职工的待遇问题,原劳动部办公厅于1990年1月26日发布的《关于退休职工下落不明期间待遇的批复》作了如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