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作为高管,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履行忠实义务,但其利用职务便利,损害了公司利益,其应当为此承担赔偿责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为公司的决策者、运营者应当严格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行事,忠实履行职务,不得利用职权便利谋取私利,损害公司利益。
我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由此可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违反公司忠实义务,给公司带来损失时要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五十二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您好,建议申请劳动仲裁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辞退时不给经济补偿: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2、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4、同时与其他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等等
私刻公章应根据问题的性质和情节做不同处理,如果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则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论处,已经造成了严重后果的,比如利用非法制造的公章,进行严重的刑事犯罪活动,需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2条的相关规定,伪造、变造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印章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依据《刑法
员工无意给公司造成损失,因个人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不算犯法,不会追究法律责任,不过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员工承担损失赔偿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
你好,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者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个人信息泄露造成了一些不利的后果,并且有确凿的证据,应当及时报警。可以采取下列处理方式: 1、更换账号; 2、更改重要的密码; 3、报案; 4、律师起诉; 5、收集证据; 6、无关重要的信息不予理睬。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并且构成刑事犯罪的可以由对方家属出具刑事谅解书,刑事谅解书,一般指刑事案件的受害人与嫌疑人或者其家属之间,就刑事案件的结果达成和解,而由被害人一方所出具的法律性质的书面文件交通事故谅解书只要写明给以谅解,不再追究责任即可,被害人签字就具有法律效力刑事谅解书,一般指刑事案件的受害人与嫌疑人或者其家属之间,就刑事案件的结果达成和解,而由被害人一方所出具的法律性质的书面文件。谅解书一般
北京车牌和车主是终身绑定的,即便车卖了,车牌依然归属于车主,不能随同车辆一起过户给他人。并且车卖了,车牌指标的空置期超过6个月未能及时上牌即作废。因此一般的个人和机构都是只收标不要车,车牌采用租赁的方式帮你匹配买家,当然还有一些特殊方法过户到别人名下价格较高。目前闲置北京车牌有以下几种方式处理:1、短期租赁,1-5年租赁,到期退还,这个很好理解。2、背户转让,也就是长期转让,通常出让方会给受让方一
公司运营中,经常会出现这样,公司实际控制人一人独裁,并且财务账簿都拒绝对其他股东公开,明明公司是盈利的,就是不分红给他,导致股东的利益无法得到保障,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今天通过最高院指导案例,告诉大家如何维权?答案就是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将“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作为股东提起解散公司之诉的条件之一,要求解散公司。基本案情 原告林方清诉称:常熟
依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车祸对方全责赔偿包括: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3、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等。对方不赔可以起诉,侵权方和车辆的保险公司一起列为被告,保险公司在其承保的范围内进行赔偿,不足的侵权方赔偿
你好,如果拷贝带走的岗位资料属于商业秘密,并且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会被追诉: 1、给权利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 2、致使权利人破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那么,符合以上规定的情形的,将要承担以下的刑事责任: 1、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给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给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限徒刑,并处罚金。
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由公司自己的财产清偿,股东没有实缴注册资本的会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仅是法定代表人而不是股东的话不会被要求清偿债务,但是法定代表人毕竟代表公司履行职务,所以如果公司无法清偿债务,那么作为法定代表人还是会受到相应的惩戒措施,不过最近最高法在这个问题上好像有新的裁判观点。
建议起诉。1、民事起诉书。2、主要证据材料目录及复印件。3、原告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法定代理人代为起诉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与原告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没有身份证的提供其他身份证明材料。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老王又来了,这次老王家大姨子二表舅大姑妈的弟弟的儿子小李上班期间自杀(跳楼),这工伤也很难认定了。 于是小李他爸去社保局领取丧葬费,结果意外得知,小李上班期间A公司有好几年没有跟小李交社保,这可把老李气得,本来唯一的儿子没了,现在还有这一出。于是,老李通过朋友找到了我,详细说明了案情:小李在A公司工作6年了,任主管一职,从第3年起A公司就停止未小李缴纳社保,只不过小李一直不知情,现在被老李发现了
降职降薪等于更改合同,你可以和公司协商解除合同,要求经济补偿。 首先明确一点,工作职位和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的基本组成部分,降职降薪已经构成了用人单位单方面变更合同主体内容。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变更合同内容的法定条件包括: 1、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2、员工不胜任当前岗位,公司有权单方调岗; 3、员工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的,公司有权单方调岗; 4、因为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5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律分析:根据以上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是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的,只需要提前需要通知即可,具体情况为:1、正常履行的劳动合同,劳动
在法院没开庭前,但是有需要冻结你的账户的情况,法院能预先冻结你的账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
您好,对于您所询问的问题,有没有签订合同呢,如果有那么当时签署的合同是怎么约定的?如果涉及到费用,费用是如何支付的?有没有转账记录及微信沟通记录呢,建议您先搜集相关的证据,先积极与对方协商沟通处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向法院主张您的合法权益,在沟通过程中注意保存好相关的证据,如微信聊天、语音等。需要了解基本情况,才可以帮您。若需要法律帮助可以委托律师进行调解或者代理申诉。您可以点击我的头像向我咨询,或
1、公司违反劳动法的处理方式:(一)双方可以先自行协商;(二)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三)调解不成,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一)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二)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3、当事人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