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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做会计工作的,由于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了损失,这个损失是否应该由我赔偿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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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做会计工作的,由于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了损失,这个损失是否应该由我赔偿赔偿?
1个回答

你好,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者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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