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班费基数基数按劳动合同规定的工资标准计算。
根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第十三条、《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劳部发[1995]226号)第一条规定,加班费的基数基数“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系指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的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
对于绩效工资是否应当计算加班工资基数,因为各个单位绩效工资的计算办法不同,一般而言,绩效工资是劳动者正常劳动时间收入的组成部分的,应当作为计算基数;反之,则不应作为计算基数。
企业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当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劳动者在依法享受婚假、丧假、探亲假、病假等假期期间,企业应当按规定支付假期工资。
加班工资和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正常出勤月工资,不包括年终奖,上下班交通补贴、工作餐补贴、住房补贴,中夜班津贴、夏季高温津贴、加班工资等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二、加班工资和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按以下原则确定:
(一)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月工资有明确约定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确定;实际履行与劳动合同约定不一致的,按实际履行的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确定。
(二)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月工资未明确约定,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对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有约定的,按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约定的与劳动者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确定。
(三)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对劳动者月工资均无约定的,按劳动者正常出勤月依照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工资(不包括加班工资)的70%确定。
加班工资和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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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加班工资的计算的时候,需要包括绩效工资,加班费的基数可以由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也可以按照员工的实际所得确定,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参与加班的,单位要给三倍的加班工资。
一、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包括绩效工资吗?是包括的,加班费的基数基数“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系指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的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对于绩效工资是否应当计算加班工资基数,因为各个单位绩效工资的计算办法不同,一般而言,绩效工资是劳动者正常劳动时间收入的组成部分的,应当作为计算基数;反之,则不应作为计算基数。劳动者如果超过正常上班的时间就是加班,按照法律规定是要支付员工加班费的。
一、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47条“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可见,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是按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二、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是否包含加班费? (一)关于经济补偿金是包含加班费的法律依据 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组成部分的规定》第四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1)计时工资;(2)计件工资;(3)奖金
社保缴纳基数包括加班费,社保基数需要按照职工的工资收入总额做为社保缴纳的基数,而工资收入总额由六个部分组成;分别为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法律依据】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条,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社保缴纳基数包括加班费,社保基数需要按照职工的工资收入总额做为社保缴纳的基数,而工资收入总额由六个部分组成;分别为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法律依据】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条,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2014年9月18日,小胡与A公司签订员工劳动合同,工作岗位为PHP开发工程师;工资构成为基本工资16 800元+绩效工资7200元,绩效工资依据月绩效成绩发放; 2017年8月12日8时40分,小胡与案外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小胡受伤。案外人负主要责任; 依据《北京市停工留薪期目录(试行)》之规定,小胡伤情对应的停工留薪期应为6个月; 2018年8月30日,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认定工伤决定
2014年1月3日在《新闻晨报》看到一则新闻,说有关部门就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不包含加班费做出明确答复,问题是我一直没有找到这个有关部门是哪个部门,也没找到这个答复的全文内容。
警告处分是影响绩效工资及年终奖金的。受到行政纪律处分的,在处分期内均取消年终一次性奖金;受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的,在处分期内年度考核中被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开除留用察看处分的,从受处分的次月起降低三个工资档次,已在最低工资档次的,可给予其他行政纪律处分。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算法是:绩效工资=基础绩效+奖励绩效。基础绩效占绩效工资的70%,奖励绩效占30%。职工个人基础绩效月标准额是根据标准来的,管理岗、技术职称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不同级别有各自的标准。单位每年在财政局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全体职工全年的基础绩效和奖励绩效=(全体职工基础绩效标准数额之和+全体职工奖励绩效标准数额之和)x12个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
加班费计算基数规定是怎样的1、关于“加班费计算基数”的法律规定。加班费计算基数是指用于计算劳动者加班费的工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该条法律规定表明:加班费计算基数应为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2、关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理解。实践中,正确理解“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可以从以下两方面入手
加班费计算基数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31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14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 在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小时工资基数的150%支付加班工资; 在休息日工作的,应当安排其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
1、劳动者请病假,如果未完成绩效任务的,会扣绩效工资;2、如果完成的,则不能扣绩效工资。3、并且对于病假的劳动者,用人单位要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来支付病假工资。4、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四条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
问:业务招待费计算基数中包括哪些收入? 按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43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0.5%。其中的销售收入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出售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取得的收入应在营业外收入中进行核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2
一、什么是加班费计算基数 加班费计算基数是指计算加班费,所应确定的最基本工资数额。 二、加班费计算基数如何确定 1、如果劳动合同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例1:劳动合
工伤赔偿中的工伤职工工资是否包括加班费和奖金,因为所在省市规定和赔偿项目区别。一、停工留薪期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原工资”,《工伤保险条例》未定义,各地规定大致有两种计算方法:一是指加班费之外的工资;二是受伤前12个月平
一、加班费应以什么为基数计算加班费的计算基数按照以下顺序,共有三种确定方式: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2、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期间的工伤工资与正常上班的工资、奖金、福利与正常工作相同,因此绩效按正常工作计算。
按照合同约定的加班费基数计算,是允许的。
休产假有绩效工资。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1、劳动者请病假,如果未完成绩效任务的,会扣绩效工资;2、如果完成的,则不能扣绩效工资。3、并且对于病假的劳动者,用人单位要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来支付病假工资。4、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四条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