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故责任人故意瞒报,可以到哪里维权
案情
2014年6月18日,被申请人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查明2013年10月27日上午九点半左右,申请人某建筑公司承建一项目施工工地10号楼发生一起1人高空坠落重伤瞒报安全生产事故。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河南省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规定,决定给予某建筑公司一百万元罚款。该建筑公司不服提出复议申请称:该事故不属于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重伤的认定应该由国家规定资质的单位进行鉴定;申请人不存在瞒报的行为。
请求撤销该处罚决定。
经审理,复议机关认为,该建筑公司承建的项目施工工地发生1人高空坠落,对照相关标准伤者的伤情属于重伤,且未在法定期间内向有关部门上报该起事故的行为属于瞒报。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事故发生单位有瞒报事故行为的,对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元的罚款。因此,被申请人对该建筑公司进行处罚并无不当。
评析
本案主要涉及以下三方面问题:第一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认定。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造成10人以下(不包括10人)重伤的为一般事故。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和《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重伤是指造成职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是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者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具体是指损失工作日等于和超过105日的失能伤害。
本案中,伤者自2013年10月27日住院治疗至2014年6月30日出院已超过105日。因此,该事故属于致1人重伤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第二安全生产事故瞒报的问题。《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该案中,在事故发生后被申请人尽管拨打了120急救电话,也对伤者进行了救助,但是没有按规定向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被申请人在事发后近四个月接到举报才获得的该事故情况,故申请人的行为属瞒报。
第三在安全生产事故中认定重伤是否需要进行鉴定的问题。事故发生有时涉及生产作业环境的安全状态和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对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有时必须通过鉴定才能予以确定。
安全事故中的重伤与《人体损失程度鉴定标准》中的重伤不是同一概念。由于《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对安全事故中重伤的计算方法已有明确规定,即按损失工作日计算,因此对是否重伤无须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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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九条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第三十六条事故发生单
安全生产是那个企业都需要遵守的责任。每年因为不安全的生产导致伤亡的事故偶而发生,例如煤矿生产塌方、操作不当导致火灾等等。因此安全生产是每个生产企业重中之重。国家行政机关也会监管企业是否安全生产。那么瞒报安全生产事故如何处罚?接下来由小编为您解答。 一、瞒报安全生产事故如何处罚 1.发生一般事故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2.发生较大事故的,处20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安全生产事故瞒报多久算瞒报”的解答如下: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四条规定:“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施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地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由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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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事故对监理的处罚条款有《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应急管理部门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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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大家出门基本上都是开车代步了,因此也经常会发生各种交通事故,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很多人就想知道交通事故是不是属于安全生产事故,接下来就由小编整理的关于交通事故属于安全生产事故吗的相关内容。 一、交通事故属于安全生产事故吗 道路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安全生产事故,要看是否属于生产范畴。出租车是事故一方,对出租车公司来说,属于安全生产事故。
安全生产事故认定标准安全生产事故的认定标准为: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除此之外,还有重大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安全生产事故认定标准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
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标准,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一、生产安全事故和安全生产事故的区别是什么 1、生产安全事故和安全生产事故的区别如下: (1)安全生产事故是因不执行安全制度而引发的事故。如高空作业不带安全带,失足掉落等; (2)生产安全事故是操作不当或者管理不到位造成的事故。生产安全事故包括责任事故和非责任事故;非责任事故是指没有主观责任人一般是突发的不可避免的事故质量事故,如钢筋断裂引发的事故。 2、法律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安全生产事故罪,即重大责任事故罪,本罪的立案标准是: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三)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四)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时候针对发生的事故都会对当事人造成严重的人身损害,需要进行赔偿,那么安全生产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安全生产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受害人为六级伤残(赔偿系数为P)的,如果受害人是城镇户口的,则残疾赔偿金为199780元(19978元x20年x50%);如果受害人是农村户口的,则残疾赔偿金为
一、重伤和轻伤是怎么界定的 1、重伤和轻伤的界定方法如下: (1)轻微伤,轻微伤是指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 (2)轻伤,轻伤是指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 (3)重伤,重伤一般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包括
安全生产双主体是指: 一、政府 政府是安全生产的监管主体。 二、企业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 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建立、落实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两个主体、两个负责制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中国安全生产工作基本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是相互统一的。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离不开政府监管;政府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离不开企业的配合。企业是生产经营的主体,是安全生产事故
一般安全生产事故不会追究刑事责任。安全事故分4个级别,分别是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一般事故,不会追究刑事责任,但会涉及行政处罚。如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应急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的罚款;(三)发生重大事
专业分析: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事故级别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4个等级。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如何划分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的规定,事故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4个等级: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