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很多中国人都很看重运气的重要性,注重风水堪舆对学业、事业以及家庭的意义。有些高等学府甚至开设风水课,探究风水命理对人们日常生活的作用。
中国风水学源远流长,除看重自然环境的形势和方向,也注重住宅等各类设施的选址、座向、建设等方法及原则。中国人普遍关注家宅安身立命的意义。
因此,房屋买卖市场有吉屋、凶宅的概念。而吉屋还是凶宅又往往决定了房屋买方的购买意愿和计划。但国内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凶宅的定义以及裁判规则。
那么,当买方购买了所谓的凶宅并且发生纠纷,法院有何裁判倾向?买方如何维权?黎宇程律师将娓娓道来。
一、何谓“凶宅”
我国法律并没有何谓“凶宅”的定义。在法律实务界,“凶宅”的定义更多是从法院案例中延伸出来。综合多个案例,我国各地法院对凶宅有以下不同理解:(1)曾经在该房屋发生过自杀、他杀等人为因素导致非正常死亡;
(2)曾经在该房屋发生过意外死亡事件,包括火灾爆炸、一氧化碳中毒等情况等等。还有部分法院认为,经历一般生老病死的不属于凶宅,横死的才属于凶宅,如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在(2018)粤0607民初5087号案的裁判意见。
二、“凶宅”的地域范围和时间范围
内部发生过死亡事件的房屋,普通民众一般会当然认为属于凶宅。但除了房屋内部,房屋外部死亡或者房屋周边设有火葬场、坟场等,能否认定该房屋为凶宅?
其实,关于凶宅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产生更多是缘于卖方或者中介方为促成交易,没有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披露房屋内部以及周边的情况。
对此,法院有以下倾向性观点:
(一)房屋外部的死亡需与房屋内部具有关联性。例如,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18)粤03民终987号案中认为,死者从涉案房屋坠下至小区一楼绿化区,虽之后立即送往医院而没有返回房屋,但仍应认定卖方没有履行如实告知该重大信息的义务,故维持一审法院关于撤销涉案房屋买卖合同以及卖方支付购房款等款项的判决。
由此可知,即使死者死亡位置位于小区下坠位而非房屋内部,但由于死者的跳楼行为具有延伸性。死者是从涉案房屋延伸坠下的,故房屋仍可能被认定为凶宅。
(二)房屋周边设有火葬场、坟场等的,较难认定周边房屋为凶宅。例如,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18)冀10民再86号案中认为,事人并未对所购买涉案房屋周边环境作出约定,故买方这一主张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房屋紧邻坟场,并非案涉房屋本身存在瑕疵或缺陷,不影响房屋的居住和使用。因此,不存在卖方、中介方隐瞒房屋重要情况的问题。
(三)死亡需在近期发生,久远发生的房屋不宜认定为凶宅,无需履行告知义务。时间范围由法院综合考虑认定。例如,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在(2016)粤0105民初5466号案中采纳被告关于“被告无从得知妻子十几年前的意外身故将导致涉案房屋有可能被归类为凶宅,不存在隐瞒或欺诈的行为。
签订合同前原告并没有要求被告对涉案房屋有无死亡情况进行特别说明,被告因其原来的妻子是在十几年前死亡而没有向原告披露该事实,符合常理”的答辩意见,因原告坚持不继续履行购房合同,故只判决解除涉案购房合同并返还定金。
三、法院关于“凶宅”买卖合同纠纷的裁判观点
法院对于涉及“凶宅”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首先会对涉案房屋是否属于“凶宅”进行定性,然后再根据涉案房屋会否对买方的心理产生重大影响、买方有否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等因素综合进行裁判。
有些法院甚至会把有否对房屋的市场价值和使用价值产生较大影响、卖方是否构成欺诈、买方是否构成重大误解等因素纳入考虑范畴。
笔者检索了广东省各级法院关于“凶宅”买卖合同纠纷的案例,并拿出几则和各位分享。
(一)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18)粤03民终987号案中认为,虽然并不影响涉案房屋在物理性质上的使用,但买方对此产生忌讳属于社会普遍存在的传统心理,该情况确实会对居住人的心理产生重大影响,进而对房屋的市场价值和使用价值产生较大的影响,因此属于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对此事实,房屋卖方在缔约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如实向买方如实予以披露和告知。故判决驳回卖方上诉,维持原一审判决:
一、撤销买方与卖方于2016年8月14日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编号:249907);
二、卖方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买方退还购房款1650万元(托管于第三人中介公司的5万元交楼押金由其直接退还买方);
三、买方应在卖方返还购房款1650万元后十日内注销位于深圳市南山区××与××处××花园××楼××房的抵押登记,并将上述房屋登记回卖方名下,由此产生的相关税费由卖方承担;
四、卖方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买方支付税费损失1156956.93元、担保费及短期赎楼利息等损失200802.27元、佣金损失16.5万元以及月供损失(按每月49633.83元计算,自2016年10月起计至熊代国返还购房款之日止);
五、卖方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买方支付已付资金利息,该利息以8205928.35元为基数,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从2016年9月计至本院确定卖方返还之日止;
六、驳回买方的其他诉讼请求。
(二)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在(2016)粤0307民初15478号案中认为,房屋的价值受建筑成本、地理位置、居住环境、人文环境等多种因素影响,且一般人对死亡存在恐惧和忌讳心理,火灾事故和坠楼事件一定程度上加重了居住人的心理负担,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房屋的使用价值和市场价值。
由于签订合同时买方不知道涉案房屋发生过火灾和坠楼死亡事件,对标的物价值产生错误判断,从买方发现该事件后及时与卖方协商,买方基于该错误认识而作出购房的行为与其意思相悖,故买方以卖方隐瞒重大事故为由请求撤销合同,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审法院予以支持。
买、卖双方上诉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18)粤03民终14817号案中认为,依诚实信用原则,在房屋买卖合同订立过程中,买卖双方均应如实向对方披露与订立合同相关的、足以影响双方决定缔约与否的重要事项。
本案中,涉案房屋曾发生火灾事故并伴有坠楼死亡事件,根据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该火灾事故和坠楼死亡事件影响一般人关于是否购买涉案房屋的考量及对涉案房屋交易价格的判断,属影响合同订立的重要事项,故维持一审判决。
(三)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在(2012)穗番法民三初字第1296号案认为,买方在签订合同后了解证实卖方名下的房屋曾发生死亡事件,对其日后使用该房屋产生心理阴影。
但买方要求解除合同的理由与《合同法》第94条规定的合同解除情形不符,且诉讼中,买方并未述明卖方除此之外的其他违反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的违约情形。
故判决驳回买方的全部诉讼请求。
买方上诉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14)穗中法民五终字第474号案中认为,涉案房屋属于社会公众所认知的,因凶杀、自杀等非正常死亡所指的“凶宅”。正所谓安居乐业,居住房屋的好坏(也包括居住房屋是否为“凶宅”)直接影响居住者的情绪和心理感受,进而影响居住者的生活和工作,房屋属于“凶宅”,不可避免地会对买方的居住情感产生负面影响。在本案中,买方对所购房屋曾发生有人非正常死亡的情形较为忌讳而不愿意接受,这是可以理解的,故改判:
一、撤销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2012)穗番法民三初字第1296号民事判决;
二、卖方于本判决送达之日起十五天内将39800元定金退还买方。
(四)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在(2017)粤0114民初7896号案中认为,房屋买卖属于生活中重大事项的交易,在合同订立阶段,出卖人有如实告知与订立合同有关重要事实的先合同义务。
涉案房屋曾经发生过命案,购买发生过命案的房屋会使一般民众产生心理不适的影响,发生过命案对房屋的价值可能有所贬损,故卖方是否向买方披露涉案房屋发生过命案的信息对合同订立与否或对合同订立条件会产生重大影响。
本案中,并无证据显示卖方曾向买方告知过涉案房屋发生过命案的信息,卖方违反了信息披露的先合同义务,使买方因此作出与真实意思不符的意思表示,卖方的上述行为构成欺诈,因此,买方有权请求撤销《房产买卖合同》。
四、购买“凶宅”后如何维权
买方购买“凶宅”后,如果要向法院起诉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赔偿损失的,必须调查核实所买房屋是否发生死亡事件且死亡事件的类型(自杀、他杀、意外死亡),且保留好能够证明自身损失的证据原件。
买方也可以在起诉后申请法院向公安等部门调查取证,以调取死亡事件证明等关键性证据。买方能够证明自身损失的证据包括房屋按揭贷款合同、费用支付记录(购房款、按揭贷款本息、赎楼利息、税费、中介费、担保费等)、买方/居住人精神科诊断证明和医疗费发票(证明精神损失)等。
结语:“凶宅”买卖合同纠纷的产生,究其根源是卖方没有遵循民法的诚实守信原则,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与其花费更多精力、成本纠缠诉讼,不如一开始就贯彻诚信做人的原则。
不信不立,不诚不行!
法律分析:“凶宅”一般是指发生过非正常死亡事件的房屋,如房屋内发生过上吊、跳楼、杀人等恶性事件。“凶宅”的价格成本构成和价值与正常房屋基本相同,其本身也不会影响人们对房屋的正常使用,但由于人们对屋内发生过非正常死亡事件的恐惧,客观上会降低住宅的使用价值。现实生活中,大多数人都不愿意购买“凶宅”,但如果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买到了“凶宅”,该怎么办呢?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
二手房买卖的一直都是很热门的话题,其中也产生了很多纠纷,纠纷的产生的原因有很多,比如卖家一房二卖,还有出售已经被法院查封的不动产,甚至还有假冒不动产权利人冒名出售不动产,或者买家违约,办理过户后不支付剩余价款等等,纠纷的类型很多,而其中还有一种,不知情购买了“凶宅”,这种虽然不是很常见的,基于二手房买卖的数量,还是有很多这样的案件发生。在2017年国庆节的时候,我在重庆接到了一个咨询电话,他告诉他
不慎买到凶宅怎么办实践中,法院一般认为,发生过自杀、凶杀并因而造成重大伤亡的可算“凶宅”。病死、自然死亡或意外事件造成的死亡,都不算。如果买到了“凶宅”,也别着急,可根据是否在合同中签订相关条款来分别应对:1、 合同中有约定如果在合同中约定了解除条款,即享有合同解除权,并且合同没有履行终结的,买房人可向法院或仲裁机关请求解除合同,要求对方赔偿合同损失。约定支付赔偿金的按照约定,没约定的按
法律分析买到“凶宅”可以要求中介解除合同,进行相应赔偿。中介方故意隐瞒“凶宅”这一重大事实违反民事活动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其行为构成欺诈,委托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房屋买卖合同,并要求中介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
什么是凶宅? 我们所理解的凶宅是指房屋内发生过人员死亡。可能是自杀、意外或他杀。 凶宅有多少? 凶宅占整个二手房供应量的比重很低。以北京为例,已知凶宅总套数不足千套。 通常情况下,凶宅是很难出售的,尽管凶宅的价格比同地段住宅便宜20-30%。凶宅的主力购买人群主要有四类,分别是投资者,他们看中的是价格优势;医生,医生经常和病人打交道,看惯了生死;老年人,对生死已经不那么敏感。 除了以上三类人群,
属于的,协商不成,可通过法院起诉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我们擅长处理这类案件,愿意帮你解决纠纷。
什么叫“凶宅”:我国法律没有对凶宅的定义。一般认为,“凶宅”系指曾发生过凶杀、自杀、意外致死等非自然原因死亡事件的房屋或场所。就房屋市场的交易观念而言,如果一处房产内发生过非自然死亡事件,一般都会给购房者带来内心的恐惧,从而影响购房意愿,房屋的价值会大打折扣,甚至会出现无人问津的情况。生活中不小心买到“凶宅”怎么办?今天我们来看看一则案例 案情简介:许某与朱某于2019年3月9日通过中介签署《房屋
一、买房买到凶宅怎么处理 实践中,法院一般认为,发生过自杀、凶杀并因而造成重大伤亡的可算“凶宅”。病死、自然死亡或意外事件造成的死亡,都不算。如果买到了“凶宅”,也别着急,可根据是否在合同中签订相关条款来分别应对: 1、合同中有约定 如果在合同中约定了解除条款,即享有合同解除权,并且合同没有履行终结的,买房人可向法院或仲裁机关请求解除合同,要求对方赔偿合同损失。约定支付赔偿金的按照约定,没约定的
外地人不能在农村买房,农村房子只能在本村村民之间买卖。农村房子的买卖需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详细约定房屋信息、价格、支付方式及违约责任等内容,卖给外村村民的买卖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 2021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
城镇户口居民无法购买农村买宅基地。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个人对宅基地只具有使用权不具备所有权,无论城市居民还是农村村民,均不可以进行买卖处分。
你好 可以到12315投诉
买二手房时买到凶宅怎么处理,判断二手房是否凶宅的办法有哪些买二手房时买到凶宅怎么处理:可以要求退房。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或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买二手房一定要搞清楚房子的状况,如果是凶宅,就算可以退房,也凭添了不少麻烦。卖房者应主动告知凶宅信息目前我国法律法规并没有对这类凶宅进行明确的定义,但凶宅的价
建议拨打12315消费者维权协会。或者通过诉讼方式起诉销售者和生产厂家。
“凶宅”是指曾发生过凶杀、自杀、意外、重大传染性疾病等非自然原因死亡事件的房屋或场所”(老人自然死亡、正常病亡等不包含在内)。 房屋总价高,谁也不想自己住进一个曾经死过人或者发生过一些不好的事情的房子里面。那么,买二手房的时候,如何才能避免买到凶宅呢?需要从以下3个方面着手: 一、购买前的调查 1、查询新闻 网上搜索这个小区,看看有没有相关的新闻报道。像一些特大的刑事案件,有些媒体是会公开报道的
如果确实是忽悠,可以要求更改
1、在合同中约定违约条款或者要求房主出具相关声明 买房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补充条款,就“凶宅”等问题约定违约责任,而二手房房主必须要向购房人明确告知其房产产权无查封、无抵押及债务纠纷等,并提供房屋质量、设施及是否涉嫌诉讼等情况。为了明确责任,购房者还可以要求产权人签署相关声明,保证所售房屋在本人持有期间没发生过自杀、他杀等非正常死亡事件。 2、上网查找过往新闻
就算是你们家,也不一定能构成凶宅,法律标准跟生活标准不同。
协议一般来说是有法律效力的,但买房要谨慎,了解房子的状况,有没有法律瑕疵,房款交房管监管,不要直接支付。最好找个律师当面咨询。
凶宅一般指在房屋主体结构内曾发生自杀、他杀、意外死亡事件,并在公安有备案记录的房屋。
你好 如果是正常猝死,没有其他人加害的情况下,一般是不需要报警的,如果还有救治可能的,要及时送往医院救治,否则,可能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