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后可以向公司要一次性伤残就业保证金吗?可以向用人单位申请,也可以协商。决定权在用人单位。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因此,《江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五至六级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七级至十级伤残职工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本人工资为基数,其中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五级20个月、六级17个月、七级13个月、八级10个月、九级7个月、十级4个月的本人工资。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五级32个月、六级28个月、七级25个月、八级21个月、九级17个月、十级13个月的本人工资。
可见,关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国务院已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实施细则。按理,法院判决时可以直接参照执行。但现在问题是,张某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与受伤的时间已经相隔一年多,且该一年期间在原单位某公司没有工资记录。如果严格参照该实施细则进行判决的话,会产生两个不利后果。
一、该实施细则关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是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本人工资为基数。而《工伤保险条例》则是以本人工资为基数(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该实施细则明显与《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相抵触,有下位法违背上位法之嫌;
二、明显不利于劳动者。如果严格参照该实施细则,本案张某自受伤后到解除劳动合同时一年多在原单位某公司并没有工资记录,也就是说张某实际享受不到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因此,某公司支付张某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可以按照张某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为基数进行计算。
再参照《江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规定,张某伤残为柒级应享受25个月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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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
工伤职工护理费,是指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陪护而支出的费用。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三十四条规定,工伤职工支付护理费待遇的主体和标准,分为两类: 一、停工留薪期护理 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通常依据医疗机构的建议,由用人单位派人护理。用人单位未派人护理时,护理费的计算标准,主要由两种方法: 第一、参照
劳动者辞工办离职手续的时候,如果劳动者在领取工资的时候,是要签工资条的;如果用人单位通过银行转账的形式发放其工资的,可以签工资条,也可以不签工资单。员工办理离职手续的流程:1、为从事有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员工做健康检查。2、办理工作交接。离职员工除工作交接外,应立即停止以用人单位的名义对外从事一切业务。将该员工经手的工作交接到其他人员或主管。工作交接有助于防止员工仓促离职,出现工作脱节,减少不必要的经
离婚后孩子归父亲抚养的,离婚后可以根据离婚协议向前妻索要抚养费。前期拒不支付的,男方可以去法院起诉。但如果离婚协议约定对方不支付抚养费,则无权索要。法律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至于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一看子女的实际需要。二看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优先通过协商决定,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
一、雇员工伤后可以向第三方起诉吗1、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而如果雇员受的伤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就不可以向第三方起诉。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一旦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同样能够解除。
这三个一次性都是工伤伤残的,一次性医疗和就业需要离职的时候主张(如果办理了退休就没有了)
问:劳动者在上海上班发生工伤时没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工伤认定九级伤残,当该工伤职工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使劳动关系终止,还能领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吗? 答:不能。工伤员工因退休使劳动关系终止的,依法不属于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享受范围。 【来源依据】 《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2012) 》第四十一条工伤人员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你好,如果是单位未交社保的话,直接到当地社保局进行投诉举报,如果是公司未交社保导致您损失的话,您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请问您目前是已经离职了么?是否有与原单位的劳动合同?需要更具体的信息,建议与我们继续沟通为您处理。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各地区标准不同,具体以当地执行标准为准。以下举例几个省的标准:1、《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34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十三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十一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九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七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至十级伤残职工依法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由工伤保险基
退休员工享有没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案情:李某,女,于1995年1月31日在某企业入职,双方签订无固定期限书面劳动合同。2008年10月,在工作期间负伤,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享受了工伤医疗待遇,后鉴定为8级伤残,享受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待遇。2012年9月,李某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50周岁,并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李某认为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终止,应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
公司不依法支付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工伤职工,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时,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现工伤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拒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是违法行为,属于劳动争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四条、《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五条、第五十一条规定,工伤职工可以申请劳
一般都是保险直赔,就是保险公司直接将理赔款打到汽车维修店
九级工伤不符合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工伤职工除存在过失性辞退期限,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
工伤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的补偿,但旧伤复发的,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
肇事车主对受害人进行赔偿的,如果不属于免责条件的,可以向保险公司追偿。法律明确规定,在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的时候,属于被保险人这一方的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先进行赔偿。
补助金计算如下。1: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由用人单位承担,可以依据伤残等级直接到单位领取。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前提是用人单位正常缴纳工伤保险,如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一般来说在申报手续的时候,可以直接留下工伤职工的银行账户。3:由工伤保险基金直接转账至该工伤职工的账户即可,也有的地区需要将上述款项发放至用人单位,再由用人单位转发给工
办理完辞职手续后,再进入原用人单位工作的,不会影响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获得。工伤鉴定为五至十级的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辞职)时,工伤职工可以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
没有权利索赔,详细情况见面回复
如果是下班途中骑车摔成骨折,不算工伤,公司也不能赔偿,只能按照病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