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天津市各大医疗机构获悉,天气炎热,一些老人和慢性病人的就诊率提高,天津市各大医院的住院病人也随着增多。享受天津市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在办理住院手续时应注意哪些问题住院期间要办理哪些手续1日天津市社保的有关专家给出了八项提醒。
一、个人应负担的费用出院后三日内结算
参保患者自出院之日起,可在三日内(特殊情况七日内)与定点医院结清自己应负担的费用,其他费用由定点医院向市医疗保险结算中心结算。
定点医院不在规定期限内结账的,参保患者可向市社保中心投诉。
二、到低级别的定点医院就医可少付起付线金额
政策规定,在一个医疗年度内,第一次住院的医保基金起付标准分别为:三级医院(包括综合和专科医院)1700元,二级医院1100元,一级医院800元,二次及二次以上住院的起付标准分别为三级医院500元,二级医院350元,一级医院270元。
因此,参保人员患病时,不要一味地、不分病情轻重地往三级医院跑。
三、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可选择“家床”治疗
符合条件的参保患者如自身状况允许,也可经批准办理家庭病床,具体条件是:⑴70岁以上,行动不便的;⑵患以下疾病,并且病情稳定,但需继续治疗的:①糖尿病伴有冠心病等严重合并症;②脑血管意外及其后遗症、慢性肾病;③肝硬化伴腹水或有其他严重合并症。
其他特殊情况需建立家庭病床的,必须经市社保中心批准。
四、正确对待“降低二次及二次以上住院起付标准”
为降低参保人员的个人负担,天津市于2003年调整了一级医院的起付标准和自付比例,第一次住院起付标准由900元降至800元,二次及二次以上住院的起付标准由300元降至270元;自付比例在职人员由15%降至10%,退休人员由10%降至5%,建国前老工人由5%降至3%。
有的参保人员只要本年度住过一次院以后,身体一有不适,就选择再次住院来治疗。参保人员这时只看到了两次起付线之间的差距,殊不知,当你再住院时,前期住院时已经作过的各项检查、化验等项目再重新作一遍。
这样一来,你不仅要再交一个起付线,而且还要在治疗、检查(含化验)等项目上重复付费,增加的个人负担要远远高于两次起付线之间的差距,个人负担明显加重。
五、理性对待医疗期
天津市规定参保患者在一个医疗年度内,住院最长不得超过90天,超过90天要按第二次(或二次以上)住院再缴纳一次起付线金额。
有的参保患者不管自己是否需要再住院,为了享受这一次住院90天的医疗期政策,而不计后果随意延长住院天数。这样做受益的只有医院,痛苦的只能是参保患者自己。
患者多住一天,就要从自己的收入(或微薄的退休费)中或多或少地拿出一部分交给医院,而这部分支出并不是自己健康所必须付出的。
因此,建议参保患者一旦痊愈或经医生诊断为好转的,不论是从健康的角度还是从降低个人负担的角度考虑,都应当及时办理出院手续。
六、住院期间一定要索要、保管好“一日清单”
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规定,医疗单位必须为住院患者提供每日医疗费用明细账单,即“一日清单”。内容包括检查治疗项目、单价、数量、金额及住院预交费,药品名称、规格、单价、数量、总价及其他费用明细。
参保患者不仅要索要“一日清单”,还应当与当日的实际治疗情况进行核对,尤其是对贵重药品的用量、大型设备的检查次数、全程治疗项目的实际治疗时间和次数以及植(置)入体内的高价一次性医用材料更要仔细核对,否则你将会为个别定点医院的虚假申报和来路不明的费用埋单。
而且,个别医院患者出院的总账不一定与“一日清单”明细的汇总数相符,而往往是总账金额大于明细的汇总金额。因此建议参保患者要保管好“一日清单”,仔细核对无误后再结账。
七、承担的自费项目一定是本人或家属同意的自费项目
医保规定,医院在为参保患者使用不在医保支付范围内药品、诊疗项目或医用材料时要征得患者本人或家属的同意。因此在用药和诊疗前,您或者您的家属一定要询问治疗医生该项目是否是自费项目、有无必要使用后再使用,承担自费项目时一定要核准是否是经本人或家属同意的自费项目。
八、提防个别定点医院分解住院的违规行为
个别定点医院为了达到自身的目的,在参保患者尚未痊愈且住院不满90天的情况下,以医保有规定为由强行让患者出院,再为其办理第二次住院手续,或者在参保患者不知情的情况下,从网上随意下载《住院确认书。
个别定点医院之所以这样做,主要是为逃避管理。这种做法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参保患者的个人负担(多付起付线金额、重复进行大型设备的检查与治疗)。
因此,参保患者要提防分解住院的违规行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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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医保患者住院并没有时间规定。医保病人能否出院、何时出院,应该根据医保患者的病情需求来决定,是依据患者病情是否治愈,或者是否达到出院标准,才能决定是否出院。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未达到出院标准的医保病人出院。
1、参保人员住院需符合住院标准和医疗保险规定的住院病种目录(病种目录外疾病确需住院的须到医保中心医疗审核部审批)。2、参保患者入院时医院应提示患者或其家属出示医保IC卡、《就医手册及身份证。如因急诊、急救等原因当时未能用医保IC卡入院,患者或其家属应向医院声明其患者为参保人员,并在3个工作日内将IC卡拿到医院补办医保住院手续。如因欠费等原因IC卡封锁则住院费用自理。住院后三个工作日内不出示IC卡则
医保患者住院并没有时间规定。医保病人能否出院、何时出院,应该根据医保患者的病情需求来决定,是依据患者病情是否治愈,或者是否达到出院标准,才能决定是否出院。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未达到出院标准的医保病人出院。
职工住院医保报销比例:住院(住院费—800或1300或1700的门槛费)*(85%【在职的】或90%【退休的】)自费药除外门诊部分重症疾病的医疗费用报销:(1)职工就医,由统筹基金支付80%,个人自付20%;(2)退休人员就医,由统筹基金支付85%,个人自付15%。大额医疗保险:(!)3万元以上至10万元(含)的医疗费用,大额医疗保险费支付94%,个人自付6%;(2)10万元以上至20万元(含)的
1、参保患者因遭受符合可补偿范围的外伤住院后,应在48小时内,由其本人或家属向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工作单位)或乡镇劳保(原农医)所报告。2、患者或其亲属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领取《永丰县基本医疗保险外伤性疾病医疗待遇审核表》(以下简称《审核表》)见),其中县外住院的在户籍所在地乡镇劳保所免费领取。经定点医疗机构如实填写受伤原因、诊治情况及调查情况,并将《审核表》依次交给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或
广州医保三甲住院报销比例:1、普通门诊:甲类药品报销比例为85%,乙类药品报销比例为75%,丙类药品报销比例为50%;2、特殊门诊:甲类药品报销比例为95%,乙类药品报销比例为85%,丙类药品报销比例为60%;3、住院报销比例:甲类药品报销比例为90%,乙类药品报销比例为80%,丙类药品报销比例为50%。
职工医保异地住院的报销办法是:可在三天内向参保地社保机构电话沟通,对方同意后再备案,即可在出院后直接在医院报销,若因故无法报销,可携带好相关资料前往参保地医保机构报销等。
退休了医保不够的情况,要想享受正常退休待遇需要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可以在办理退休时按规定一次性补缴所差年限的医疗保险费,也可以在退休后每月仍按时自己交医保费,直至交足年限为止。补缴费用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
单位欠费医保影响住院报销。如果医保卡出现欠费的,补费后需要等待一个月,医保卡才能正常使用,但医保卡个人账户里的钱依然可以正常使用。如果企业因欠费等原因造成职工不能享受医保待遇的,由企业承担责任。
职工医保报销上限是95%。职工医保的报销比例是根据参保人员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而划分的,通常住院最低报销比例为85%,最高报销95%。由于不同地区的经济水平不同,因此在医疗报销比例也可能会略有不同。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
退休了医保不够的情况,要想享受正常退休待遇需要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可以在办理退休时按规定一次性补缴所差年限的医疗保险费,也可以在退休后每月仍按时自己交医保费,直至交足年限为止。补缴费用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
医保不是只有住院才能报销,门诊、住院和大病均可报销。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属于医保的报销范围。
按照当地的社保部门的要求交
我国对八十岁以上的农村老人有生活补助和优惠政策,部分地区还有医疗补贴和生活补贴。高龄津贴发放标准,原则上按照各地低保标准、补助水平和发放对象的年龄实行分类分档发放,并随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低保标准变动情况适时进行调整。具体的发放标准由各地民政厅、财政厅按高龄津贴原则协商确定。同时根据老人的医疗需求,国家已经建立了良好的医疗保障制度,为看病的老人发放医疗保险,报销老人看病所需的医药
天津医保门诊特殊病种报销标准门诊特殊病起付标准是多少报销比例是多少门特病起付标为1300元,如果同时发生住院或两种及以上门特病,按就高原则合并起付线。具体见下表:本市现行的门诊特殊病待遇支付表类别起付标准报销比例起付标准至5.5万元5.5万元至15万元门诊特殊病1300元在职85%退休90%什么是按就高原则合并起付线合并起付线就是,在一个自然年度内,门诊特殊病患者发生门特病和住院治疗的医疗费,起付
天津医保卡的报销比例是多少?在天津社保医疗保险报销分为门诊报销和住院报销两部分。一:门诊(门诊费—800%门槛费)*50%二:住院(住院费—800或1300或1700的门槛费)*(85%【在职的】或90%【退休的】)自费药除外门诊部分重症疾病的医疗费用报销:(1)职工就医,由统筹基金支付80%,个人自付20%;(2)退休人员就医,由统筹基金支付85%,个人自付15%。大额医疗保险:(!)3万元以上
符合条件的居民生病住院都可以进行报销,那么,天津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5%;在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解决了市民治病难,治病贵等难题,确实保障了人们的利益。在一个年度内,学生、儿童发生的18万元以下的住院医疗费,在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销比例为65%;在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在三
天津医保报销比例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符合“三目”范围的医疗费用,纳入报销范围。符合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分别支付。内容主要包括:(1)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2)急诊抢救留观并转入住院前7日内的医疗费用;(3)门诊特殊病费用(4)门急诊医疗费用。一、住院报销1、报销比例:a、学生儿童:一级医院80%,二级医院75%,三级医院65%;b、高档:一级医院80%,二级医院75
“门特”即门诊特殊病,目前天津市门诊特殊病报销范围包括12种疾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门特起付标准与报销比例均不同。市民李先生咨询,患有强直性脊柱炎能否申请门特对于此问题,劳动保障热线的工作人员回答,只有患有规定的门诊特殊病方能申请门特医保报销,而强直性脊柱炎并不在门诊特殊病范围内。门诊特殊疾病报销范围包括:癌症放疗、化疗、镇痛治疗;肾透析、肾移植术后抗排异;肝移植术后抗排
一、已备案备案成功的参保人员,在本人备案成功的异地统筹区内的定点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持社保卡就医,直接结算、实时报销。二、未备案未进行异地就医备案的本市参保人员,在异地发生的医疗费用原则上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在异地医保定点医院急诊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可由参保人员先行全额垫付,回本地后申请手工报销。【法律依据】《社保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