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地点
1、用人单位至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分中心;
2、个人至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各区(县)社保分中心;
3、按项目参保的工伤人员由用人单位至建设项目(施工合同备案)所在地的区(县)社保分中心办理。
◆办理时间每月5日-2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30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
3、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13)34号];4、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人社部发(2016)29号];
5、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93号);6、关于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调整本市现行有关工伤保险政策的通知[沪府发(2011)34号]; 7、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老工伤职工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工作的通知[沪人社福发(2011)26号];
8、关于规范本市劳务派遣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沪人社关发(2014)27号];9、关于实施《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若干问题的通知[沪人社福发(2014)36号];
10、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沪人社福发(2015)34号]。
◆申请条件
1、从业人员经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或确认为老工伤),且事故发生月已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了社会保险费;
2、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
3、从业人员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办理材料
1、工伤人员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用人单位应提供注明双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原因的书面情况说明(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3、若属于工伤人员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如辞职报告等)及复印件;
4、若属于45周岁以上女性工伤人员的,用人单位应提供该工伤人员是否从事管理或技术岗位的书面情况说明(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5、工伤人员本人在指定金融机构范围内开立的实名制结算账户卡(折)复印件(可选择上海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农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其中之一);
6、用人单位若提出已垫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待遇的,需携带由工伤人员签收的已垫付的相关凭证;
7、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携带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用人单位申领的无需携带)。注1:用人单位办理的,材料复印件由用人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办理的,材料复印件由申请人签名。注2:为确保及时办理社保业务,参保人员应提供具有结算功能的个人实名制银行账户,具体情况可咨询您账户所属的银行。注3:提供的材料非中文的,另需提供加盖翻译机构印章的中文翻译件。
◆办理流程
1、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
2、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
3、不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
◆办理期限30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申办表格《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工申1表),用人单位需加盖公章。(可通过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12333sh.gov.cn下载,或在办理机构免费领取)
工伤一次性赔偿金不辞职拿得到。一级至十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分别为27个月、25个月、23个月、21个月、18个月、16个月、13个月、11个月、7个月的本人工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与是否保留劳动关系无关。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
依据《公司保险条例》第三十九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
法律分析: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的13个月;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七级伤残为九个月的本人工资;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七级伤残为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4、其他费用根据实际确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一、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中有明确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补偿标准,涉及的条文有三条,分别是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这三条对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如下:第
失业人员享受医疗补助金的标准,根据缴费时间长短,分别按照其领取失业保险金总额和医疗费的60%-80%予以报销。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危重病住院治疗或者连续门诊治疗,累计医疗费支出超过本人应享受的医疗补助金总额2000元以上,其超过2000元以上的部分,个人及其家庭生活困难难以支付的,可以申请一次性医疗补助,一次性医疗补助按照医疗费的80%予以补助,但补助金不得超过本人应领取失业保险金总额
[案件重现]李某于2005年7月失业,并于7月底开始申领失业保险金。随后李某由于意志消沉,一直没有参加工作,并且在10月时参加了一个当地犯罪团伙。后李某因为与另一团伙中的张某两人言语不合,双方发生了争斗,李某被打成了重伤。请问,李某可否申领医疗补助金?[案例分析]李某不得申领医疗补助金。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失业人员只有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就医的,才可以按照规定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具体计算方式有: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2、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的,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
“医疗保险转移的程序有:1、有接收单位的,由单位办理医保手续。没有接收单位的,个人应在终止原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后的三个月内参保缴费;2、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时,三种医保关系可以自由转换。”法律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的通知》 第一条 为统一规范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办理流程,根据《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
办理条件1、女性失业人员;2、领取失业金期间生育所需材料1、本人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各1张(A4纸);2、婴儿出生证明或其他证明生育情况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3、填写《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1张。窗口办理流程窗口受理纸质材料后即时办理,14个工作日内拨付到账。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人进入失业期间生育补贴申领的在线经办界面,填写业务经办信息,且符合业务经办的界面规则后,点击提交,完成申请。2、
办理材料:1.驻马店市基本医疗保险重症慢性病鉴定申请表原件1份;2.病历原件1份;3.照片原件1份;4.身份证原件1份;5.检查资料原件1份;办理流程:办理时限:60个工作日办理费用:不收费办理地点:地址:驻马店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处服务大厅10号窗口咨询电话:0396-2880383上述内容来源于小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律师。
北京生育险报销范围四、生育保险待遇(1)如果施行了计划生育手术(包括职工因计划生育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等)。可以进行生育医疗费用报销。(2)如果怀孕、生育(包括产前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品费等)。可以进行生育医疗报销,生育的还可以申领生育津贴(含晚育津贴)。五、计划生育手术或分娩就医流程持《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就医,说明是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
根据省统计局公布的《福建统计年鉴-2021年》中福建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数据,2020年全省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为78.29岁,其中:男性75.81岁,女性81.55岁。 2022年4月27日,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工伤保险相关待遇计发工作的相关通知: 根据省统计局公布的《福建统计年鉴-2021年》中福建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数据,2020年全省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为78.29岁,其中:男性
工伤5到10级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是按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来计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般情况下是按照本人工资的一定倍数计算。法律依据:工伤5到10级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是按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来计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般情况下是按照本人工资的一定倍数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停工留薪期按原工资福利待遇发放另外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
对于法律知识薄弱的劳动者,在任何情况下都应该认真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学会运用自己的法律知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多少?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多少 (一)十级伤残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二)具体标准参照各省
在生活中,如果劳动者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了工伤,就可以申请工伤补助金,那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怎样计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怎样计算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 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十级伤残解除劳动关系可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根据当地政策而定。 三、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20年再乘百分之十。 四、医疗费根据实际花费报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标准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来计算的,当职工被认定为五至十级工伤,提出解除劳动的,可依法从工伤保险基金处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从用人单位处获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支付条件及支付标准是怎样的一、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支付条件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须同时具备以下各项:(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用人单位已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二)劳动者患病或所受伤害已被依法认定为工伤;(三)劳动者因工致残,已由劳动能力鉴定部门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四)劳动关系经以下两种法定情况而解除或者终止五、六级伤残的劳动者本人提出;七级至十级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发放标准都不一样,下面以上海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例为大家介绍: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合并计算,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5至30个月的上海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其中:五级30个月,六级25个月,七级20个月,八级15个月,九级10个月,十级5个月。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超过五年(含五年)的,应当支付全额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