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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居住房屋出租登记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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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居住房屋出租登记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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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杭州居住房屋出租登记办理流程

申报人填写《居住房屋出租信息登记表》,提交办理材料,材料齐全符合要求,当场直接办理。申报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

二、杭州居住房屋出租登记申报(登记)条件

出租人应当自居住房屋出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理居住房屋出租登记,并报送下列信息:

(一)出租人的姓名(名称)、公民身份号码、工作单位、联系方式,承租人(包括其他实际租住人员)的姓名(名称)、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以及性别、民族、户籍地址、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

(二)居住房屋的地址、租期、使用功能等基本情况;出租人与承租人终止居住房屋租赁关系的,出租人应当自居住房屋租赁关系终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报送承租人的名单。

三、杭州居住房屋出租登记审批依据

《浙江省居住房屋出租登记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居住房屋出租登记管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的居住房屋,是指出租后用作或者兼用作居住的房屋。

旅馆业客房、廉租房、公共租赁房屋除外。本办法所称的居住房屋出租登记,是指按本办法规定报送、记录、管理居住房屋租赁当事人相关信息的活动。

以上是小编对于杭州居住房屋出租登记办理流程的解答,办理的流程也是很简单的,一般资料齐全都是当场办理受理的,登记时候需要同时报送的信息也要齐全不要遗漏。

如果各位还有其他问题要咨询欢迎来到,有更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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