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辞职后公司不给我发工资怎么办
1、辞职后公司不发工资,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讨要工资:与公司协商;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其他。
劳动者辞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
2、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公司故意少发工资怎么办
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
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对劳动仲裁结论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
您好!您的银行卡冻结不影响单位正常发工资,可以和单位协商以现金或其他形式发放工资。单位不正常发工资是违反劳动法规定的
法人指的是企业,你所说的情况应该是法人代表,至于法人代表是否需要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没有明文规定。根据情况的不同,有不同的解决方式,受雇于用人单位的一般会签劳动合同,企业为其所有的一般不签劳动合同。 对于股东委派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如国资委委派的董事长,集团公司委派的下属独立子公司的董事长,原则上应与委派人如国资委、集团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而不应与任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不与任职公司发生劳动关系。
近日,一位朋友向我咨询称自己最近跳槽了,入职那天被要求签了一式两份劳动合同,HR当时称等单位盖章后给回自己一份,然而一周多过去了,用人单位却以各种理由拒绝将劳动合同给到自己。朋友觉得很疑惑,也隐约觉得公司可能是出于一些不正当的目的、担心自己的利益受损,遂咨询我,单位不给劳动者劳动合同是什么原因?作为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又可能存在哪些风险呢?要回答上述问题,首先我们来分析一下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劳动合同
辞职后公司拖着不给社保卡可以先和公司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养老保险是可以中断的, 中间中断无所谓,最后是累计年限的, 不过交得越多,当然养老金也越多。办理转移手续: 在老单位打出转移单, 交给新单位继续上就行。失业保险只有在街道登记的失业者才能申请。办理转移手续: 不用办理, 到新单位继续上就行。医疗保险比较重要, 规定是中断三个月以上就失效。单位把给你的钱和你自己的钱都存到你的公积金帐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辞职后讨薪的具体办法如下:1、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资、押金、经济补偿金、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加班工资等;从你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2、劳动争议,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是关键,例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你办理的暂住
如果是物业公司为了你履行职务而给你办理的,物业公司是有权收回。
法律分析:公司不发工资可以举报,劳动者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我国法律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员工在单位工作的年限越久,遇到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形时单位要支付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就越多。所以实践中,用人单位会用各种各样的操作否认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比如在本公司工作三年后,调整工作场地并换一个别的公司帐户给劳动者发工资,制造出劳动者已经和新的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假象,从而否认劳动者在自己单位已工作三年以上的事实。 那么对于这种情形,法院是如何处理的呢?公
通常情况下,如果对工资问题有异议,有以下维权方式,首先是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如果用人单位恶意拖欠劳动者工资,可以拨打12333维权。更多复杂的工资相关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您好,关于“辞职后公司不给转档案怎么办”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您好!你问的辞职后档案怎么办的问题,一般许多人辞职后,将档案留在原单位,从此置之不理了。久而久之,你的档案材料因得不到收集整理,档案内容得不到不断的充实,档案也就变成了死档案。这样会给自己带来诸多不便,比如身份认定、出具各类证明、申报职称考试和评审、出国(境)政审有关材料等,你将不知去哪里办理,因原单位对你辞职后的情况一无所知,肯定也
到西安市工商或注册地址所的的区工商局领取分公司设立登记的各种表格,包括设立登记申请表、负责人登记表、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登记表、房屋使用证明文件等。填好后,连同总公司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盖公章)、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同时、总公司盖公章)、公司股东会决议原件、任命书原件、房租合同原件、房产证复印件(带上总公司原始验资报告以及章程复印件)。大概10个工作日后可领取执照。
老板拖欠工资不给应该找哪些部门申诉维权如果用人单位有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等违法行为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的劳动监察机构举报或投诉。 一、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二、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 三、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 四、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
不用理会公司的说辞,你能提供小孩出生证明的,公司即应当支付产假工资;公司拒不支付产假工资的,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一旦你主动提出辞职的,则无法再要求辞职之后的产假待遇。 如需法律帮助的,可致电本律师。
1、劳动者办理辞职后,没有按工资考核规定支付出差费的,那么要收集关于出差费报销规定的文件。2、还有要提供出差费相关的发票,比如车票、机票、住宿发票、吃饭相关的餐饮发票,然后,按照规定的报账要求填写报销单据,这些有利证据,可以证明你出差费有多少元。3、带上1和2的相关证据,反映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不执行裁决,或者劳动者不服裁决,那么可以继续上诉法院解决。
1、劳动者办理辞职后,公司没有按工资考核规定支付出差费的,那么要收集公司关于出差费报销规定的文件。2、还有要提供出差费相关的发票,比如车票、机票、住宿发票、吃饭相关的餐饮发票,然后,按照公司规定的报账要求填写报销单据,这些有利证据,可以证明你出差费有多少元。3、带上1和2的相关证据,反映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公司不执行裁决,或者劳动者不服裁决,那么可以继续上诉法院解决。
公司给员工降工资,应当说明原因,否则劳动者可以不同意,可以申请仲裁或者起诉处理。如果用人单位执意要降低劳动者工资,劳动者可以以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为由,被迫辞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不管是调动职工的岗位,还是降低职工的工资待遇,都属于对劳动合同的变更,应当征得劳动者的同意才行。如果单位不经过劳动者的同意就随意调换劳动者的工作岗位或者是降低劳动者的工资待遇,劳动者可以拒绝,若因此而
如果酒店不给员工发工资,员工可以与酒店的负责人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去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请求其责令酒店在限期内发放工资;逾期不付的,责令其向员工加付赔偿金。
一、老板不给发工资怎么处理 1、对于这种违法行为,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2、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3、最有效的是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应当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权:1.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由用人单位将其中一份劳动合同交由劳动者保管。2.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3.不愿调解、
1、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2、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结论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