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某在向政府部门申请信息公开已超过相关规定期限并未获回应后,2016年12月20日,郭某以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公安局行政不作为为由向肥乡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出具公开相关信息。
不过,郭某表示:“截至目前,公安部门也没有执行法院的判决。”其已于10月25日向肥乡区人民法院递交了执行申请书。
据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判决生效后,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进入“老赖”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地方政府或地方单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这一现象时有发生。曾有消息称,我国有一百多个地方政府上了这个名单,乡镇一级政府的失信记录甚为普遍。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在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其法定代表人即地方政府的主要领导将来在乘坐飞机、高铁及入住星际酒店高消费的时候,都将要受到限制。
甚至还有可能会因“拒不执行已生效判决、裁定”而被追究刑事责任。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处罚为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2002-8-29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了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含义问题,解释如下: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指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具有执行内容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人民法院为依法执行支付令、生效的调解书、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等所作的裁定属于该条规定的裁定。
下列情形属于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一)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二)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三)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四)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五)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上述第四项行为的,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共犯追究刑事责任。
现如今的民主社会,地方政府是否做到了执政为民的理念?现今我们要留住的应该是公平公正,呼吁的是各级政府干部的责任和使命,并该对此抱有期待和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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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失信对法人家庭没有影响,一般只影响法人个人。但是,如果有需要夫妻双方贷款之类的事,因为他在失信人名单之后总,所以会影响双方,导致夫妻双方都无法贷款。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限制高消费后,不得有以下以其财产支付费用的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
不会,《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第三项任职资格限制中规定:招录(聘)为公务人员限制。限制招录(聘)失信被执行人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职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情况应作为其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的参考。也就是只对失信本人有限制,对其子女并无规定。所以如果是考生被列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肯定会被限制考公务员的。但是如果父母被列在失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6条:“记载和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应当包括:(一)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根据上述规定,如果企业被司法机关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法定代表人的相关信息,也会在相关信用网站或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一并向社会公布,进而会对法定代表人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如果企业被强制
不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何救济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被执行人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如果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一条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纠正:(一)不应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二)记载和公布的失信信息不准确的;(三)失信信息应予删除的。第十二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失信被执行人还清欠债就可以撤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三条 被执行人认为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错误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纠正。被执行人是自然人的,一般应由被执行人本人到人民法院提出并说明理由;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一般应由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本人到人民法院提出并说明理由。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理由成立的,应当作出决定予以纠正。第七条 失信被执行人
高考季|父母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会影响子女读大学吗?律师观点:首先,父母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会影响子女正常接受教育的权利。其次,如果父母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那么禁止失信被执行人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中包括“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也就是说会影响“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再者,父母的贷款失信等产生的不良征信记录,只影响其父母本人及配偶信贷,不会影响到子女读大学。-
1、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2、被执行人具有本规
没有影响,只是5年后失信记录才会消除。每个人在公布被执行的时候,都有对应的案由跟标的,只要按照标的所需要的金额,用资产、现金等物资还清标的金额之后,就会取消对应的失信信息。不过因为失信而上征信系统的话,则会被保留5年的失信记录。当还清所有欠款之日,满五年之后,才会删除对应的失信记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七条 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有关信
法律分析:如果人民法院没有颁布禁止出境令的,失信人还是可以去澳门的,但是不能是以旅游、度假为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不得旅游、度假。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
公职人员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是否可以向相关单位通报问:公职人员、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是否可以向相关单位通报?答:1、公职人员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可以在核实其工作单位后,将失信公职人员名单信息向公职人员工作单位进行书面通报,并附执行依据的裁判文书、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决定书。“公职人员”指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
被执行人失信对子女不会产生影响。只有有犯罪前科的人对子女的工作、学习会产生影响。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
在现实生活中,个人的信用是非常重要的,有很多人在借款或者贷款之后往往不按规定偿还,导致自己失信,那么你知道申请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要多久?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一、申请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要多久 被执行人纳入失信人名单的期限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如果不履行判决就会一直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直至履行判决书还清欠款后5年,就可以撤消黑名单了。
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将会造成如下不良影响:1.名下资产被冻结、扣押。2.被限制高消费、炒股、出境。3.无法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无法乘坐飞机、G字头等级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等级动车组列车一等及以上座位、列车软卧(含高级软卧)和轮船二等以上舱位。5.子女不能就读高收费的私立学校。6.最高可被判处7年有期徒刑。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虽然不会被抓捕去坐牢,但后果还是比较严重的:1、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会被公布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2、限制乘坐交通工具如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等;3、限制出入高档消费场所如宾馆、酒店、高尔夫球场等;4、限制贷款买房买车或租赁高档写字楼、公寓等;5、不能旅游度假或担任公司高管等重要职务;6、子女限制就读高消费私立学校;7、不能购买高额保费的保险理财产品等;8、相关
关于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会怎样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1、银行等各大金融机构对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人员会限制其贷款、融资等各项金融活动,降低其信用卡额度,并且会将其的存款情况及时通过司法查询平台告知法院。2、工商管理部门对于被执行人会降低他们信用等级,限制其“守信用重合同”的评比资格。3、被执行人为是国家机关或者公务人员、党员、人大代表等特殊主体人员,根据规定应当在评优评先、晋职晋级等反
1、债务人暂时无力偿还债务的,可以征得债权人的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分期支付债务。2、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了,经过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债务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就拿多少。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九条 【分期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被列入失信人名单对子女有影响。子女不得就读高消费的私人学校。特别是一些985、211及军事类院校,对考生的资格审查比较严格,考生很有可能会因为父母的失信行为而无法被学校录取,也不能给孩子购买高额保险产品、不能带孩子坐飞机去国外等。但被执行人不会直接影响子女,只会间接的影响子女,子女只要个人征信良好依旧是可以向银行贷款的。另外,被执行人的债务子女不需要承担债务偿还责任,所以除了间接影响外,是不会有任
一、什么情况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5、违反限制消费令的。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只有贷款机构认为借款人欠款金额过大、性质恶劣,那么有可能会向法院起诉,要求借款人还款,一旦判决生效,如果借款人拒不还款,
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后果是法院会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金融监管机构、政府相关部门、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政府扶持、招标投标、行政审批、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法定代表人有哪些影响? 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公司有一系列的征戒措施,那么对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有无不利影响呢?答案是:还是有不利影响的。笔者为简单归纳一下:首先、对法定代表人有不利影响。相关文件规范并没有区分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具体身份,所以无论法定代表人是挂名的还是具有实际权责的股东或高管,都对其有影响。因为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代表,这是法律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