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对部分刚退休的技术型职工实行返聘,请问这些返聘职工的收入公司应该如何扣缴个税?
律师解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界定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526号)的规定,“退休人员再任职”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受雇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协议),存在长期或连续的雇用与被雇用关系;
二、受雇人员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时,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资收入;
三、受雇人员与单位其他正式职工享受同等福利、培训及其他待遇;
四、受雇人员的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7号)第二条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界定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526号)第三条中,单位是否为离退休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再作为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的界定条件。
因此,贵公司返聘职工如同时符合“退休人员再任职”的各项条件,则返聘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税;如不同时符合,则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缴纳个税。
【解答】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已到退休年龄的人员已不再形成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应签订劳务合同,可以在劳务合同中明确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保待遇等权利和义务。。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后应退出劳动岗位,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不需要缴纳社保。同时,按照税收法规政策的规定,对退休人员再任职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政策依据:《劳动法》第七十三条:劳动者在下列
我最近刚到一家合伙律师所做会计,对于合伙律师所缴纳个人所得税不甚了解,想借此机会咨询一下:1、合伙投资人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2、聘用律师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3、一般办公人员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4、以上三类个人所得税缴纳的所属期有什么区别?5、在税前扣除项目中,合伙人、聘用律师、办公人员的固定工资可列支吗?6、对于差旅费以上三类人员的税前扣除标准?律师回复:律师事务所及从业人员取得收入,按以下不同情
我是一名退休人员。2007年8月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每月领取退休金。同年9月单位又返聘我,每月支付返聘工资5000元。请问如何缴纳个税?律师解答:1、2008年1月1日前,退休人员再任职若满足一定的条件,可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82号)规定: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
1、按照房产余值征税的,称为从价计征2、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3、扣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税法规定的减除幅度内自行确定。这样规定,既有利于各地区根据本地情况,因地制宜地确定计税余值,又有利于平衡各地税收负担,简化计算手续,提高征管效率。4、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主要有:暖气,卫生,通风等,纳税人
补充医疗保险是否应缴纳个税?A公司在“福利费用-医疗”科目中支付某保险公司医疗保险费,经核实是为本公司全体职工缴纳的补充医疗保险。A公司认为公司为职工支付的补充医疗保险属于购买保险产品,只有少数职工在发生了属于保险公司理赔范围内的事项后,保险公司才会进行理赔,这部分支付的款项不应属于全体职工的收入,因此并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B公司为提高职工福利,除按规定为所辖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外,还建立了补充
1.个人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是指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包括个人按月或者按次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个人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取得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有以下几种情况:(1)企业实行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后,承包、承租人按合同(协议)的规定只向发包、出租方交纳一定费用,企业经营成果归其所有的,承包、承租人取得的所得,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
重磅来袭! 9月14日下午,泗县法院、泗县地税局民间借贷个税征收联合管控合作备忘录签字仪式在该院执行指挥中心举行。该备忘录的签署,标志着凡2017年9月15日以后在泗县法院执行的民间借贷案件,将按照利息收入的20%缴纳个税!该院分管执行副院长戚庆光、县地税局副局长刘晓在合作备忘录上签字。近年来,该院受理的民间借贷执行案件逐年递增,2017年预计将占到总执行案件的70%。民间借贷一般暗箱操作,且高利
我在的公司是底薪加提成,底薪扣除保险后是1000,提成一直未发,如果老板在年底一次性发提成的话,按照国家规定可以分摊到之前的月份上吗?如果分摊的话每个月2000块钱都不到。【解答】根据《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二、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103号)的规定,个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在本通知实施之后按月领取的年金,全额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适用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在本通知实施之后按年或按季领取的年金,平均分摊计入各月,每月领取额全额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适用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因此,个人领取年金时应按上述文件规定计征个
据介绍,兼职收入不能全部按某一税目缴纳个税,判断该收入是应该按“工资、薪金所得”还是按“劳务报酬”税目缴税,要视当时的情况而定。如果雇佣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离退休人员签订协议),且存在能证明当年度连续在本单位工作3个月以上的(含3个月)完整考勤记录,该兼职人员取得的兼职收入就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税。只满足一个或不满足条件的就按“劳务报酬”计税。像吴先生的情况应该按“劳务报酬”计税。根据有关税法规
一、公司债券利息收入是否缴纳个税取得公司债券利息收入的是需要缴纳百分之二十的个人所得税,并且个人投资企业债券没有免征个人所得税照顾,在实践中公司债券利息收入也是需要缴纳税费的。个人投资者无论是在一级发行市场还是在二级市场购买企业债券,持有到期后取得的利息收入均应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兑付利息的机构负责代扣代缴。此外,个人投资者持有的企业债券在债券到期前转让的,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转
一、1、劳动者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工资; 2、劳动者依法提起申请的离职,用人单位应在离职日开具离职证明,办理离职相关手续,并结清工资; 3、劳动者如果因工作交接未完成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了,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可以依法按比例扣款,扣除全部工资违法; 4、发生争议了,劳动者可以去当地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用人单位承担劳动者造成损失的举证义务,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充足理由证明劳动者交接
问: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应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答: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退职费、安置费等所得要按照以下方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1)一次性补偿收入。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其收入在当地(所在省市)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
我们在实务工作中经常会遇到公司发放的各种各样名目的补贴、津贴,领取的人倒是非常高兴,却苦了HR和财务同志们,这些补贴、津贴到底要不要代扣个税呢?不扣吧,怕有税务风险,扣多了吧,怕专业能力被质疑,脸上实在挂不住。那么到底要不要扣,怎么扣呢?赶紧往下看!9个关于个税缴纳问题1、向员工发放用餐费是否需要扣缴个税?不需要扣缴个人所得税的情形:员工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根据实际误餐
新生儿的社保费,缴纳如下:1、打开手机,找到支付宝软件,点击进入到支付宝的主页。2、在支付宝的界面,点击其中的市民中心。3、在市民中心的界面,选择其中的社保选项。4、进入到社保的主页,点击其中的社保缴费选项。5、在社保缴费的主页里,输入新生儿的身份信息,点击自助缴费即可。
个体经营所得超过九万元的,按照20%的税率缴纳个税。个体经营所得适用5%到35%的超额累进税率。其中,经营所得大于9万元但未超过30万元的部分税率为20%,大于30万元但没有超过50万的部分税率为30%,超过50万的部分税率为35%。
近年来,很多人在物质需求得到满足后,开始热衷于培养理财能力。在审查了某个企业单位的资信和经营状况后,如果有足够的资金,就可以购买该公司的股票,那么期权行权所得如何缴纳个税?下面由小编为您整理相关信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期权行权所得如何缴纳个税 股票收入个人所得税该如何缴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其他相关政策规定:员工接受实
每个人步入职场的时候,对于个人所得税相对来讲比较了解,因此是需要工资达到一定标准才需要缴纳税费。那么公务员工资哪些补贴不缴纳个税?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公务员工资哪些补贴不缴纳个税 职工不需要缴纳个税的补贴,主要是: (一)按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津贴,如院士津贴。 (二)延长离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从所在单位取得的补贴。
补发工资申报个税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供书面说明,可以将补发工资分摊与所属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按月计算,应以纳税人一个月内取得的所有工资薪金所得一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
对独生子女的补贴是免征个人所得税的,独生子女补贴是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也并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个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