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的公司是底薪加提成,底薪扣除保险后是1000,提成一直未发,如果老板在年底一次性发提成的话,按照国家规定可以分摊到之前的月份上吗?如果分摊的话每个月2000块钱都不到。
【解答】
根据《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
“二、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一)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二)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本条第(一)项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
2.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一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
三、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四、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的单位,个人取得年终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按本通知第二条、第三条执行。”
根据上述规定,个人取得年终兑现的提成,不能将其分摊到之前各月份,应按国税发[2005]9号第二条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我是一名退休人员。2007年8月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每月领取退休金。同年9月单位又返聘我,每月支付返聘工资5000元。请问如何缴纳个税?律师解答:1、2008年1月1日前,退休人员再任职若满足一定的条件,可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82号)规定: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
一、职工补偿金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
我公司对部分刚退休的技术型职工实行返聘,请问这些返聘职工的收入公司应该如何扣缴个税?律师解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界定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526号)的规定,“退休人员再任职”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受雇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协议),存在长期或连续的雇用与被雇用关系;二、受雇人员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时,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资收入;三
【解答】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已到退休年龄的人员已不再形成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应签订劳务合同,可以在劳务合同中明确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保待遇等权利和义务。。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后应退出劳动岗位,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不需要缴纳社保。同时,按照税收法规政策的规定,对退休人员再任职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政策依据:《劳动法》第七十三条:劳动者在下列
一次性安家费是否缴纳个税?有纳税咨询提出,某单位引进研究生人才发放一次性安家费3万元,是否需要缴纳个税?我国税法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暂免征收个税。单位向引进的研究生人才发放一次性安家费,如符合规定,可以免纳个税。如不符合上述规定或以“安家费”名义向员工发放收入,应作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由发放单位负责代扣代缴个税。独生子女津贴
补充医疗保险是否应缴纳个税?A公司在“福利费用-医疗”科目中支付某保险公司医疗保险费,经核实是为本公司全体职工缴纳的补充医疗保险。A公司认为公司为职工支付的补充医疗保险属于购买保险产品,只有少数职工在发生了属于保险公司理赔范围内的事项后,保险公司才会进行理赔,这部分支付的款项不应属于全体职工的收入,因此并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B公司为提高职工福利,除按规定为所辖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外,还建立了补充
1.个人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是指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包括个人按月或者按次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个人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取得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有以下几种情况:(1)企业实行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后,承包、承租人按合同(协议)的规定只向发包、出租方交纳一定费用,企业经营成果归其所有的,承包、承租人取得的所得,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
我最近刚到一家合伙律师所做会计,对于合伙律师所缴纳个人所得税不甚了解,想借此机会咨询一下:1、合伙投资人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2、聘用律师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3、一般办公人员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4、以上三类个人所得税缴纳的所属期有什么区别?5、在税前扣除项目中,合伙人、聘用律师、办公人员的固定工资可列支吗?6、对于差旅费以上三类人员的税前扣除标准?律师回复:律师事务所及从业人员取得收入,按以下不同情
新生儿的社保费,缴纳如下:1、打开手机,找到支付宝软件,点击进入到支付宝的主页。2、在支付宝的界面,点击其中的市民中心。3、在市民中心的界面,选择其中的社保选项。4、进入到社保的主页,点击其中的社保缴费选项。5、在社保缴费的主页里,输入新生儿的身份信息,点击自助缴费即可。
对独生子女的补贴是免征个人所得税的,独生子女补贴是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也并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个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
继承的房产出售要交20%的个税,但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
计算劳务费个税的方法:用应纳税所得额乘以百分之二十的比例税率;而应纳税所得额是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则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五)经营所得; (九)偶然所得。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
个人就职于某个用人单位,自己的个税都会由用人单位来缴纳,用人单位就是法律上说的扣缴义务人。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企业怎么帮职工缴纳个税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企业怎么帮职工缴纳个税 企业员工发工资扣税是按照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个税起征点)×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这
一、凡是年所得额超过12万元的公民不依法自行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将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办法》的规定,如果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所得超过12万元,无论其平常取得各项所得时是否已足额缴纳了个人所得税,或者是否已向税务机关进行了自行纳税申报,年度终了后,均应当按《办法》的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个人所得税法修订后,年所得超过12万元的个人,不论其所得平常是否足
1、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福利费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凡符合该法第四条第四项规定的福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进一步解释道:税法第四条第四项所说的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国税发(1998)155号文解释说,生活补助费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
一、临时工缴纳个税吗临时工也是需要缴纳个税的,而且现在法律明确说明了临时工和正式工一样享有相同待遇。二、个人所得税的范围工资、薪金所得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这就是说,个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与任职、受雇有关,不管其单位的资金开支渠道或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支付的,都是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课税对
1、死亡人员工资是否缴纳个税要分情况。2、若此人当月发生了收入后去世,且此部分个税应于下个纳税期申报缴纳,那其当月收入可以免交个税。若是当月申报的话,还是需要缴纳的。纳税人死亡,向个人追缴肯定是很困难了,但是税务机关有追究代扣代缴义务人责任的权力。
对于破产企业的员工首先应当由破产的企业按照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支付标准为:按照员工在单位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然后企业所在地的市或者市辖区、县人民政府应当采取转业培训、介绍就业、生产自救、劳务输出等各种措施,妥善安排破产企业职工重新就业。【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按照城市发展规划,在旧城改造过程中,对被拆迁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属补偿性质的收入,无论是现金还是实物(房屋),均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年终奖个税基本知识1、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3%-45%。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对年终奖进行了详细规定,内容如下:(1)全年一次性奖金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2)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