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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为何不考虑,我得支气管哮喘的事实。我是否可以长期休医疗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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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为何不考虑,我得支气管哮喘的事实。我是否可以长期休医疗期。
1个回答

职工申请辞职不予批准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此可见,员工离职需提前30天通知,并不为上级审批为必要条件,但是建议能够保留好提前30天通知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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