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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被拆十年还没安置怎么办,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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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被拆十年还没安置怎么办,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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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如果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施行之前启动的商业拆迁项目,在拆迁后,开发商未按照约定时间交付安置房,迟迟不履行自己的义务,或是如上述案件一样,因资金短缺导致拆迁群众无法回迁,那么被拆迁人可以第一时间以书信的方式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反映自己的情况,也可以打12345市长热线反映问题。

2、向法院提起诉讼房屋被拆迁十年后仍然没有安置的,被征收人应该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征收部给予安置补偿。那么符合什么情况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分别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呢?1、拆迁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出租房屋且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

2、拆迁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私有居住房屋的。3、拆迁房管部门依法代管的房屋的。4、拆迁宗教团体委托房管部代理经租的房屋的。

综上所述,房屋被拆迁十年后仍然没有安置的,被征收人应该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征收部门]给予按照拆迁补偿协议上进行补偿。

如果不按照协议进行补偿则负相应的法律责任。您了解了吗?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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