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协议约定婚后所得归各自所有是有效的。一般来说,婚后所得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夫妻之间对财产的归属问题作了明确,并且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了书面协议,那么该协议是有效的,所有关于婚后所得各自所有的约定是有效的。
法律依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夫妻约定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的书面协议有效。夫妻对财产的约定对夫妻双方具有约束力,也就是说一经约定,夫妻双方必须遵守夫妻财产约定的内容,根据其约定的内容来确定夫妻财产的所有权。对约定财产享有所有权的一方,可以自由处分归其所有的财产,而对方要尊重该方对财产的所有权,不能擅自处理不属于自己的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
如果是婚前全额购房,那么这个房屋就是完全的婚前财产,出卖时应该不需要配偶签字。因为这个财产是个人财产;如果是婚前按揭,婚后付款,这种房屋虽然产权是婚前财产,但是有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应该说这样的房屋出卖是需要配偶签字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
双方约定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是合法的。但一定要注意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
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备案的有效。1、离婚协议书里,房屋归女方所有,具有法律效力。2、男女双方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时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经法院判决后仍不履行的,由法院强制执行。3、男女双方经法院以调解书形式确认的调解协议书,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4、但是,如果男女双方只签署离婚协议书,但未办理离婚手续的,该离婚协议书关于财产分配的约定尚未
1、婚前购买的房屋,结婚后加上另一方的名字是可以的,但是要分两种,全款购房和按揭购房加名流程是不一样的。2、全款房加名字:结婚后带上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到房管局的办证大厅拿一个单子,名字是增加共有人或之类的单子,填写后到办证大厅排队办理就可以了。3、按揭房增加名字:需要先向银行申请增加共有人,银行同意后先办理注销抵押登记,然后带上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到房管局的办证大厅拿一个单子,名字是增加
一、婚内夫妻财产协议约定财产全部归一方所有 婚内夫妻财产协议约定财产全部归一方所有是可以的,婚内财产协议只要符合法律规定,都是有效的。婚内财产协议一经签订,对夫妻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除非能证明签订该协议时存在欺诈或胁迫等情况,否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反悔,夫妻双方一旦发生离婚纠纷,可以按照该协议约定的内容来履行。 婚内财产协议的效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
双方结婚前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共同分割。但婚前购房不登记名字仍有风险,建议在购房时要在房本上加上自己的名字。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地补偿的项目是比较多的,如果开垦的荒地荒山所有权是农村集体的,土地补偿款归村集体所有,而青苗补助、地上附着物等的补偿归开垦者所有。《土地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
投资协议没有成立,已收投资款的个人、公司应该向投资人返还出资款。投资人出资的目的,就是为了投资入股或开设公司,要是最终投资协议没有成立,或投资目的没有达到的,投资人是可以要求返还出资的。因协议未成立,造成损失的,双方按照过错大小承担法律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
申请财产保全不是冻结对方名下所有账户。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给付之诉的案件中,为了保证将来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能够得到全部执行,在作出判决之前,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执标的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进行保护的措施。【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
同村村民房屋私自买卖没过户,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只要符合生效要件,是有效的。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
1、离婚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拘束力。2、双方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双方各自名下的其他财产归各自所有”是具有法律效力的。3、原告需对自己的不知情提出有力证据,才能证明我方代理人隐藏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判决北京市某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适用离婚双方当事人。原、被告在2008年8月的离婚协议中,已然约定“双方各自名下的其他财产归
签合同没付款合同有效,合同已经签署,合同即在合同协定的日期生效,对方不履行合同,则为违约。合同的效力并不因违约方的违约而失去。签合同后,合同有效期为协定的日期。对方如果没有按照合同履约,就可以向对方索取,索取的途径可以协商或起诉到法院。【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买卖合同有效,这份房屋买卖合同可以不继续履行,因为签订合同的人已死亡,其妻儿可作为继承人提出停止履行合同。2、根据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合同签订人死亡的,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应当终止履行,由卖方退还购房款。3、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将房屋的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配合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系出卖人的法定义务。出卖人在合同约定办理过户登记的期限之前去世,
1、未将房子过户给孩子,但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明房子给孩子的行为是有效的。2、但双方必须领取完离婚证,该协议才生效,且当事人可以随时要求撤销赠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前财产、婚后财产的归属问题,且双方决定将财产赠与他人的,可以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撤销赠与。法律依据:
合同身份证号写错,不会影响合同的性质和效力,合同有效。因此,合同身份证号写错了,当事人通过修订的方式补正即可,合同依然是有效的。只要合同的签订是出于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并且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合同就是有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
无效的。用购房合同来作为抵押,起不到法律保护作用。抵押,是指抵押人和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一)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二)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三)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
房产证过户不了,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只要合同符合如下情形,就有法律效力: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3、合同内容和形式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但签订完买卖合同未办理房产过户登记的,购房人不拥有房屋的产权。《民法典》第八条【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丈夫瞒着妻子抵押房屋无效。 1.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可以得知:夫妻一方有权处置夫妻的共同财产。但是这个规定过于笼统。 2.我国相关司法解释做了更加详细的规定:夫妻间对日常生活需要的财产处理,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对重要财产处理决定的,需双方协商一致。一方擅自将共有的房子作为抵押物,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因为房产在夫妻双方生活中是一个重要的财产,并不是简单的
借款合同违法的,担保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借款合同因违法而无效的,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