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我想询问一下在物业没有以任何形式告知业主晚上搬家必须要开具出门条的情况下物业这样的做法算不算侵权?

问题描述

我想询问一下在物业没有以任何形式告知业主晚上搬家必须要开具出门条的情况下物业这样的做法算不算侵权?
1个回答

你好,物业的做法是不合理的,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实际上,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是服务部门,他们的决定是要由你们业主委员会同意的,装不装卡,由你们决定,对于这样的物业公司你们可以决定不聘用他们。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行业规范确定的维修、养护、管理和维护义务,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五条物业服务企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或者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者重复收费,业主以违规收费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其他请详细在网上搜集阅读《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还有其它问题可电话咨询此复。

相关问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