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孙可以代位继承外公外婆的遗产吗
可以。《中国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适用代位继承要满足哪些条件
1、被代位人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这既是中国代位继承成立的首要条件和惟一原因,也是其与转继承的重要区别之一。
2、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其他继承人如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不发生代位继承。有的国家,被代位人的范围较广,如日本民法规定,被代位人包括被继承人的子女和兄弟姐妹;而法国、韩国、加拿大、保加利亚等国,被代位继承人的范围是子女、父母和兄弟姐妹;德国、瑞士、匈牙利、希腊、奥地利等国家更将被代位人的范围扩及子女、父母、兄弟姐妹和祖父母。
与这些国家相比,中国规定的被代位人的范围最窄,这与继承立法缩小继承人范围的趋势是相吻合的。
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各国法律均规定,代位继承只能是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卑亲属,被代位人的旁系血亲或直系长辈血亲均无权代位继承。原则上代位继承人没有代数限制。
《中国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最高人民法院在贯彻执行继承法的意见中又进一步明确指出,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曾外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不受辈分限制。
4、被代位人生前必须享有继承权。
如被代位继承人基于法定事由丧失继承权,则连带引起代位继承权的消灭。最高人民法院在《贯彻的意见》第28条指出:“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能代位继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8条规定,继承人丧失继承权,并且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丧失代位继承权。
但是,丧失代位继承权的晚辈直系血亲中如果有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对被继承人尽赡养义务较多的,可适当分给遗产。
5、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适用。
亦即只有被代位继承人的法定继承权才能被代位,如其享有的是遗嘱继承权,则该遗嘱会因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失效,此时不发生代位继承。
6、代位继承人无论人数多少,原则上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份额。
代位继承没有辈数的限制。但是,无论多少代位继承人参与遗产的分配,都只能分得被代位人应当分配的份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7条规定,代位继承人如果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对被继承人尽过主要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外孙可以代位继承外公外婆的遗产吗可以。《中国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适用代位继承要满足哪些条件1、被代位人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这既是中国代位继承成立的首要条件和惟一原因,也是其与转继承的重要区别之一。2、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他继承人如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不
外孙女可以继承外公外婆的遗产,但是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在法定继承的情形下,外孙女不可以继承外公外婆的遗产,若依据遗嘱继承则可以继承。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法定继承的情形下,被继承人的遗产可以由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继承人仅限于法定继承人,外孙子女并不属于法定继承人,无权继承外公外婆的遗产。但在遗嘱继承的情形下,财产继承根据被继承人的遗嘱进行确定,法定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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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专业处理婚姻家事案件的律师。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分为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以及遗赠,一般在没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情况下都是法定继承,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丧偶女婿;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继承的发生自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一般情况下继承人均分,特殊情况下不均分;遗嘱继承要求遗嘱必须符合形式要件方能发生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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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这个监护,是有不同权限地,最高的,当然是全权监护。有财产的处置权和继承权地。但继承权,又不是说,其它法定继承人,就没有这个权限。所以关键看这个监护人签的协议,权限有多大。如果大的可以当遗嘱继承了。其它继承人就没份儿了。以上就是对监护人有权继承被监护人的遗产吗的回答,请参考
法律分析女婿一般不能继承岳父母的遗产。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例如,女婿在丧偶的情形下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通过法定继承的方式,依法继承遗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
一、出嫁的姐姐可以和弟弟分父母家的遗产吗可以。1、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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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即外孙可以继承外公外婆的遗产。
如果外公生前立有遗嘱,明确约定了遗产给外孙继承的,外孙能继承外公的遗产;如果是按照法定继承的,外公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依法继承遗产的,外孙不能继承外公的遗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因此,如果不在继承人之列在没有有效的遗嘱的情况下是不可以继承的。
除非是外公外婆有遗嘱不给你舅舅···那其他合法继承人可以多分如你舅舅去世··他的孩子可以代位继承和你是平等继承权,如你舅舅去世也没孩子那就不牵扯你舅舅这方继承的问题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