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女在两种情况下可以继承爷爷奶奶的遗产,分别是遗嘱继承和代位继承。
第一种情况,遗嘱继承是指孙女的父亲还在世,爷爷奶奶去世,只有爷爷奶奶留遗嘱表示自己的遗产由孙女继承时,孙女才能继承遗产。
按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所以孙女的父亲还在世时,父亲是爷爷奶奶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孙女没有继承的权利,只能是爷爷奶奶用遗嘱突破第一顺位、第二顺位继承原则,让孙女能够优先继承自己的遗产。
第二种情况,代位继承是指孙女的父亲先于爷爷奶奶去世,那么孙女作为自己父亲遗产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就有权利“代表”父亲来继承爷爷奶奶的遗产。
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所以说,此时即使爷爷奶奶没有写遗嘱将财产留给孙女,按照法定继承,孙女也有权利继承自己父亲应当分得的那一份遗产。
当然,遗嘱继承和代位继承并不冲突,并不是说孙女的父亲去世了老人的遗产就必须按照法定继承办理。这时,老人仍然有权利将所有财产通过遗嘱留给孙女或者别人。
孙子可以继承爷爷奶奶的遗产吗孙子可否代位继承爷爷奶奶的遗产,首先要看爷爷奶奶生前有没有立遗嘱,如果说,就要以遗嘱为准(如果对此遗嘱有异议,可以跟立遗嘱人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有公信力的第三人调解,调解和协商无效的,还可以诉讼解决。)否则就进入法定继承,在这种情况下,孙子是可以代位继承的。发生代位继承应具备4个条件:1、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2、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3、代位人必须是
女婿有权继承岳父母的遗产吗1、女婿与老丈人间是一种姻亲关系,没有血缘关系,一般情况下,是没有继承权的。一般姻亲关系不是取得继承权的依据,只有男女的合法的婚姻关系才是取得继承权的根据之一。虽然夫妻的婚姻关系是血亲关系和姻亲关系的基础,但它本身并非是血亲关系或姻亲关系。因此,夫妻双方互有法定继承权,而姻亲关系无法定权利义务关系,所以无继承对方遗产的权利,即儿媳对公婆、女婿对岳父母的遗产无继承权。2、如
不一定,这个监护,是有不同权限地,最高的,当然是全权监护。有财产的处置权和继承权地。但继承权,又不是说,其它法定继承人,就没有这个权限。所以关键看这个监护人签的协议,权限有多大。如果大的可以当遗嘱继承了。其它继承人就没份儿了。以上就是对监护人有权继承被监护人的遗产吗的回答,请参考
从法律意义上讲,过继来的养子女与其亲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已经消除,当然不能继承其亲生父母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二十三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第十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
1、监护人有权继承被监护人的遗产。2、如果监护人是被监护人的父母、子女、配偶的,监护人是有权继承被监护人财产的,但仅限于法定继承。3、如果被继承人在生前立有遗嘱,写明监护人是自己的饿继承人,可以继承自己财产,且遗嘱有效的话,监护人也是可以依据遗嘱合法继承被监护人的遗产的。
1、孙子能继承爷爷奶奶的遗产,只要爷爷奶奶立有遗嘱将遗产指定给孙子继承的话,孙子可以根据遗嘱直接继承。或者是当孩子爸爸先于爷爷去世的,孙子可以代替爸爸继承爷爷奶奶的遗产。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
1、孙子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继承爷爷奶奶的遗产。如果爷爷奶奶有遗嘱,那孙子就可以通过遗嘱继承遗产。孙子的父亲在爷爷奶奶去世之前死亡的,那孙子可以代位继承爷爷奶奶的遗产。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
一、孙子如何继承爷爷奶奶的遗产1、如果爷爷奶奶有遗嘱,那孙子就可以通过遗嘱继承遗产。2、如果是孙子的父亲在爷爷奶奶去世之前死亡的,那孙子可以代位继承爷爷奶奶的遗产。3、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
【法律意见】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
1、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有权继承老丈人遗产。2、女婿是没有继承老丈人遗产的权力的。3、但是女婿失去了老婆且未再婚或者再婚之后仍然对原老丈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不仅对老丈人遗产享有继承权,而且法律规定其为第—顺序继承人。
耕地不可以继承,宅基地上有房屋的可以继承。这是法律规定,。但是很多地方也允许继承。
在一般情况下监护人是能继承被监护人财产的。如果监护人是被监护的父母、子女、配偶的,监护人是有权继承被监护人财产的,但仅限于法定继承。如果在没有遗嘱的情形下,被监护人的遗产首先由其在世的父母,配偶以及子女优先继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
1.继母有遗产继承权,相关法律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 配偶、子女、父母,并明确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
孙女对爷爷奶奶的遗产有继承权吗孙女不是法定继承人;孙女对爷爷奶奶的遗产没有继承权;但是可以代位继承爷爷奶奶的遗产。代位继承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1、代位继承必须是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也就是子女必须先于父母死亡。2、有代位继承权的人仅限于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并且不受辈份的限制;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都有代位继承的权利;而被继承人的旁系血亲和长辈直系血亲都没有代位继承的权利。
1、孙子一般不可以继承爷爷或奶奶的遗产,在孙子的父亲,也就是爷爷的儿子去世的情况下,可以由孙子通过代位继承或转继承继承爷爷的遗产,但是继承的比例是孙子的父亲从爷爷处继承的比例。2、如果被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且孙子的父亲健在,孙子没有继承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1、孙子一般不可以继承爷爷或奶奶的遗产,在孙子的父亲,也就是爷爷的儿子去世的情况下,可以由孙子通过代位继承或转继承继承爷爷的遗产,但是继承的比例是孙子的父亲从爷爷处继承的比例。2、如果被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且孙子的父亲健在,孙子没有继承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孙女有继承爷爷奶奶房产权利吗1、孙女有继承爷爷奶奶房产权利,但是孙女不属于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如果爷爷留有遗嘱,或父亲过世,孙女可以依据遗嘱或代位继承的规定继承遗产。孙女只是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爷爷奶奶的财产,需要爷爷奶奶没有在世的子女,如果有,孙子孙女就要往后移。只有爷爷奶奶没有在世的子女,这样爷爷奶奶的孙子孙女才有继承权。2、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没有遗嘱的,由配偶、子女父母继承
如果父亲不在了,孙子作为晚辈直系亲属,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和叔叔姑姑有同等继承权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一、孙子有没有赡养爷爷奶奶的义务 孙子在一定情形下有赡养爷爷奶奶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赡养,主要是指子女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须的生活用品和生活费用的行为,即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给予物质上的帮助。提醒,赡养扶助的主要内容是指在现有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子女在经济上应为
孙子一般是没有赡养奶奶的义务,当孙子女、外孙子女有负担能力的时候,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所以在祖父母、外祖父母需要赡养的时候,孙子女也是有赡养义务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