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劳动保障、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劳动保障、卫生局,各军区联勤部,各军兵种后勤部,总参三部、管理保障部,总政直工部,总装后勤部,军事科学院院务部,国防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校务部,武警部队后勤部,总后所属直供单λ:
为贯彻国务院、中央军委2004年8月1日公布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我们制定了《军人残疾登记评定标准(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
二○○四年十一月五日
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综合考虑残疾军人于医疗期满后的器官缺损、功能障碍、心理障碍和对医疗护理依赖的程度,将现役军人因战、因公(含职业病)致残等级评定标准由重至轻分为1-10级,其中,1-6级同时适用于因病致残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
(一)具有下列残情之一,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和完全护理依赖的,为一级:
1.植物状态;
2.极重度智能减退;
3.四肢瘫肌力3级或三肢瘫肌力2级;
4.重度运动障碍;
5.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
6.双下肢高λ及一上肢高λ缺失;
7.肩、肘、髋、膝关节中5个以上关节功能完全丧失;
8.全身瘢痕占体表面积>90%,四肢大关节中6个以上关节功能不全;
9.双眼球摘除;
10.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λ不准;
11.双侧上、下颌骨完全缺损;
12.呼吸困难Ⅳ级,需终生依赖机械通气;
13.小肠切除90%以上;
14.慢性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6个月以上需终生血液透析维持治疗。
(二)具有下列残情之一,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和大部分护理依赖的,为二级:
1.重度智能减退;
2.后组-神经双侧完全麻痹;
3.三肢瘫肌力3级或截瘫、偏瘫肌力2级;
4.器质性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经系统治疗终结后,劳动、生活和社交能力仍基本丧失;
5.双前臂缺失或双手功能完全丧失;
6.双下肢高λ缺失;
7.双膝、双踝僵直于非功能λ或功能完全丧失;
8.肩、肘、髋、膝关节中4个关节功能完全丧失;
9.全身瘢痕占体表面积>80%,四肢大关节中4个以上关节功能不全;
10.全面部瘢痕并重度毁容;
11.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2或双眼视野≤8%(或半径≤5°);
12.双眼矫正视力<0.02或双眼视野≤8%(或半径≤5°);
13.双侧上颌骨或双侧下颌骨完全缺损;
14.一侧上颌骨并对侧下颌骨完全缺损;
15.肺功能严重损害,呼吸困难Ⅳ级,需依赖氧疗维持生命;
16.食管损伤后无法行食管重建术,依赖θ造瘘或空肠造瘘进食;
17.双肺或心肺联合移植术后;
18.慢性心功能Ⅳ级;
19.恶性室性心动过速治疗无效;
20.小肠移植术后;
21.肝切除≥3/4或胆道损伤,并肝功能重度损害;
22.肝切除后原λ肝移植;
23.肝硬化失代偿,肝功能重度损害;
24.肝外伤后发生门脉高压三联症或布-加(Budd-chiari)综合征;
25.全胰切除;
26.慢性肾功能不全(肾功能衰竭期)6个月以上,终生依赖药物治疗或间断透析;
27.尘肺Ⅲ期伴肺功能中度损害,或呼吸困难Ⅲ级;
28.放射性肺炎后,两叶以上肺纤维化,伴肺功能中度损伤或呼吸困难Ⅲ级;
29.急性白血病治疗后δ缓解;
30.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31.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RAEB-T型;
32.淋巴瘤Ⅲ~Ⅳ期,治疗后病情继续进展。
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试行)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综合考虑残疾军人于医疗期满后的器官缺损、功能障碍、心理障碍和对医疗护理依赖的程度,将现役军人因战、因公(含职业病)致残等级评定标准由重至轻分为1-10级,其中,1-6级同时适用于因病致残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一)具有下列残情之一,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和完全护理依赖的,为一级:1.植物状态;2.极重度智能减退
军人残疾等级评定的标准《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试行)》,适用于现役军人因战、因公(含职业病)致残等级评定。具有下列残情之一,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有轻度功能障碍的,为十级:1.脑外伤半年后有发作性头痛伴脑电图异常(3次以上);2.脑外伤后,边缘智能;3.脑外伤后颅骨缺损3cm2~9cm2或颅骨缺损≥9cm2行颅骨修补术后;4.颅内异物;5.全身瘢痕占体表面积>5%;6.面部瘢痕>2%;7.一眼矫
一、听力残疾等级评定标准 听力残疾一般分为四个等级评定标准: 1.听力残疾一级标准>90(好耳)言语识别率<15%; 2.听力残疾二级71-90(好耳)15%-30%; 3.听力残疾三级61-70(好耳)31%-60%; 4.听力残疾四级51-60(好耳)61%-70%。 二、听力残疾等级
精神伤残等级鉴定标准分为精神残疾一级,精神残疾二级,精神残疾三级以及精神残疾四级。其中精神残疾一级是指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忽视自己的生理、心理的基本要求。精神残疾是指认知和行为上存在障碍,且生活不能自理的精神状态情况。 一、精神残疾等级评定标准 精神残疾等级评定有以下标准: 精神残疾一级:适应行为严重障碍;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忽视自己的生理、心理的基本
肢体残疾等级评定标准是什么以下内容均来自《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中“肢体残疾标准”板块。一、肢体残疾的定义肢体残疾,是指人体运动系统的结构、功能损伤造成四肢残缺或四肢、躯干麻痹(瘫痪)、畸形等而致人体运动功能不同程度的丧失以及活动受限或参与的局限。肢体残疾包括:1.上肢或下肢因伤、病或发育异常所致的缺失、畸形或功能障碍;2.脊柱因伤、病或发育异常所致的畸形或功能障碍;3.中枢、周围神经因伤、病或发育
全省各级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局、科、室):为依法惩处危险驾驶(醉驾)犯罪(以下简称“醉驾”犯罪),维护公共安全,突出打击重点,规范处理好情节较轻的“醉驾”案件,更好地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以取得更好的社会效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关于“醉驾”犯罪的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办理“醉驾”案件的实际情况,
听力残疾标准分4个等级:听力残疾一级标准为>90(好耳)言语识别率<15%;听力残疾二级71-90(好耳)15%-30%;听力残疾三级61-70(好耳)31%-60%;听力残疾四级51-60(好耳)61%-70%。听力残疾是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耳听力丧失或听觉障碍,听不到或听不真周围环境的声音,从而难同一般人进行正常的语言交往活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第三条残疾人证坚持申领自愿
劳动能力完全丧失,日常生活需要专人照顾的,为特等;劳动能力基本丧失,日常生活大部分活动需要人扶助的,为一等;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日常生活活动受到较大影响,为二等甲级;劳动能力丧失近半,日常生活活动有一定困难的,为二等乙级;劳动能力和日常生活活动受到一定影响的,为三等甲级。
1、一是申报,本人(精神病患者由其利害关系人,下同)可以向所在团级以上单位后勤(联勤)机关卫生部门申请评残;2、二是初审,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后勤(联勤)机关卫生部门进行初审;3、三是公示,经初审符合评残医学鉴定条件的,进行公示;4、四是上报,经公示无异议的,经所在团级以上单位党委研究通过后上报;5、五是鉴定,区级以上单位后勤(联勤)机关卫生部门抽组专家组,采取集中方式,在指定医院实施病退和评残医
听力残疾标准分4个等级:听力残疾一级标准为 >90(好耳) 言语识别率<15%;听力残疾二级71-90(好耳) 15%-30%;听力残疾三级 61-70(好耳) 31%-60%;听力残疾四级51-60(好耳) 61%-70%。听力残疾是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耳听力丧失或听觉障碍,听不到或听不真周围环境的声音,从而难同一般人进行正常的语言交往活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第三条 残疾
劳动能力完全丧失,日常生活需要专人照顾的,为特等;劳动能力基本丧失,日常生活大部分活动需要人扶助的,为一等;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日常生活活动受到较大影响,为二等甲级;劳动能力丧失近半,日常生活活动有一定困难的,为二等乙级;劳动能力和日常生活活动受到一定影响的,为三等甲级。
山东律师收费标准(试行) 一、办理民事案件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500—5000元/件2、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涉及财产的标的额,按不高于下列比例(标准)分段计算收取费用:争议标的收费标准10000元以下1000元10001至100000元以下4%100001至500000元部分3%500001元至1000000元部分2%1000001元至10000000元1% 10000001元以上0
一、人体损伤残疾等级评定标准标准将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划分为10个等级,从一级(人体致残率100%)到十级(人体致残率10%),每级致残率相差10%。判断依据:依据人体组织器官结构破坏、功能障碍及其对医疗、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由于残疾引起的社会交往和心理因素影响,综合判定致残程度等级。应以损伤治疗后果或者结局为依据,客观评价组织器官缺失和/或功能障碍程度,科学分析损伤与残疾之间的因果关系,实事求是
退役军人优抚补助标准1.残疾军人需要配制假肢、代步三轮车等辅助器械,正在服现役的,由军队军级以上单位负责解决;退出现役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解决。2.护理费发放标准:(1)因战、因公一级和二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2)因战、因公三级和四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3)因病一级至四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3.抚恤金:标准应当参照全国职工平均工资
言语残疾分级:(1)言语残疾分级原则按各种言语残疾不同类型的口语表现和程度,脑和发音器官的结构、功能,活动和参与,环境和支持等因素分级。(2)言语残疾一级脑和或发音器官的结构、功能极重度损伤,无任何言语功能或语音清晰度小于等于10%,言语表达能力等级测试未达到一级测试水平,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极严重障碍。(3)言语残疾二级脑和或发音器官的结构、功能重度损伤,具有一定的发声及言语能力。语音清晰度在
下面是残疾等级评定标准:一、视力残疾标准(一)视力残疾的定义视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眼视力低下并且不能矫正或视野缩小,以致影响其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视力残疾包括盲及低视力。(二)视力残疾的分级类别 级别 最佳矫正视力盲 一级 无光感~<0.02;或视野半径<5度二级 0.02~<0.05;或视野半径<10度低视力 三级 0.05~<0.1四级 0.1~<0.3〔注〕1.盲或
为进一步规范律师事务所的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根据《辽宁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制定辽宁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 一、案件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 (一)刑事案件的收费标准 1、刑事侦查阶段,3000元/件 2、审查起诉阶段,3000元/件 3、案件一审阶段,4000元/件 4、死刑复核、担任刑事自诉案件的原告人或公诉案件被害人的代理人参加诉讼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以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与技术为基础,结合法医检案的实践经验制定,为轻伤鉴定提供依据。第二条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 第三条 鉴定损伤程度, 应该以外界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害及后果为依据,包括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后引起的并
铁道部关于行李、包裹铁路运输包装标准(试行)
1、语言残疾等级评定标准:按各种言语残疾不同类型的口语表现和程度,脑和发音器官的结构、功能,活动和参与,环境和支持等因素分级。包括言语残疾一级、二级、三级、四级。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