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价经费[2001]99号
各物业管理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的物业管理工作,根据《安徽省经营性服务收费办法》和《合肥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现将《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收费等级评定标准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四月二十四日
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收费等级评定标准的规定(试行)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明确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行为,在充分体现“公平合理,按质收费”的原则下,促进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
根据《安徽省经营性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精神和《合肥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以来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收费是指物业公司提供的公共性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实行评分定级,按等级收费的制度。
第三条公共性服务费的构成成本包括:
(一)管理、服务人员工资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其员工工资标准要求按照国家规定的劳动用工工资定额标准执行;外聘员工以企业的用工合同测算,各公司应严格控制管理、服务人员和工资标准。
(二)公共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及保养费,每人负责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公共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及保养,日常维护及保养的材料费按实计算。
(三)绿化管理费。一般每个绿化工负责养护面积4000平方米。绿化工具和材料费按实计算。
(四)保洁费。一般每个清洁工负责不少于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保洁工作,清洁工具等费用按实计算。
(五)保安费。2万平方米以下建筑面积封闭式小区配备4名保安,各企业也可根据管理需要和业主承受能力并经业主委员会同意可适当增加或减少保安人员。
2万平方米以上的小区,可按每人5000平方米的标准递增保安人员。
(六)办公费。用于小区的日常管理,帐务和物业资料管理,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的办公经费,以及其他与物业管理事务相关的合理费用。
(七)物业管理企业的固定资产折旧费。
(八)利润。以上(一)至(七)项为基数。
(九)法定税费。以上述(一)至(八)项为基数。
本条(二)至(六)项费用支出是指除工资和福利费外的物质损耗部分。
第四条住宅小区公共性服务和管理范围:小区综合管理;房屋维修管理;公用设施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绿化管理;治安保卫公共秩序管理;社区文化;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执行情况等。
具体服务内容、和管理范围按照本规定的《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等级评分表》执行。
第五条住宅小区按甲、乙、丙、丁和临时共五个等级进行考评,考评采取企业自评、业主委员会测评和市物价局组织考评相结合。
经考评达到90分以上为甲级;80分至89分为乙级;70分至79分为丙级;60分至69分为丁级。对边基建边入住并已实行物业管理,但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暂定为临时等级。
第六条公共性服务费等级标准,,以管理服务内容和等级评分表进行考核并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收取。甲级为0.62元至0.98元;乙级为0.42元至0.61元;丙级0.25元至0.41元;丁级0.15元至0.24元。
具体收费标准按以下第七条执行。
临时等级收费标准由市物价局单独核定。经考评不足60分的不得收取公共性服务费。普通住宅小区公共性服务费等级考评分及收费标准比值关系表:
收费
等级
甲
乙
丙
丁
底线标准高线标准分值类别收费额差该等级每增加分值
所增加的收费额
90分0.62100分0.98100-90=110.98-0.62=0.360.36÷11=0.03
80分0.4289分0.6189-80=100.61-0.42=0.190.19÷10=0.02
70分0.2579分0.4179-70=100.41-0.25=0.160.16÷10=0.02
60分0.1569分0.2469-60=100.24-0.15=0.090.09÷10=0.01
举例:某小区的考评分为75分,其收费标准为0.25+(5×0.02)=0.35元。(不含获优秀示范称号,收费上浮率、停车费、公共用水用电损耗费、公共设备设施大修和更新基金)
第八条物业公司的收费等级标准原则上每年考评一次。凡经市物价局综合考评超过(或达不到)原评定收费等级和收费标准的,按考评后的等级标准执行。
第九条高档(高层)公寓、别墅、商办楼、商业区(市场)等物业的公共性服务收费标准,仍按物业公司与业主委员会拟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报市物价局审批。
第十条根据保本或微利原则,普通住宅小区(含经济适用房)成本利润率不超过6%;高档(高层)公寓、别墅成本利润率不超过8%;办公楼、写字楼的成本利润率不超过12%;经营性用房(含商网、商业市场等)不超过15%。
第十一条经市物价审核批准收费标准后的物业小区被评为国家级(部级)、省级和市级优秀示范称号的,物业公司可凭优秀示范证书和《安徽省经营性服务收费许可证》到市物价局办理变更手续后,其具体收费标准可以分别上浮15%、10%、5%。
小区优秀示范称号被取消的,上浮的收费标准同时取消。
第十二条实施专业化物业管理的公共设备设施的大修和更新基金,其中住宅部分的维修基金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皖政办秘[1999]101号文件执行;非住宅部分可经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测算同意后报市物价局备案,可以向业主按月计提设备设施更新改造基金,按月计提的设备设施更改基金应设专户存储,由业主监督使用,实行专款专用。
第十三条实行物业管理的公共用水用电(含损耗),应按实分摊计量,不得提高水电价格。物业公司在分摊计量时要张榜公布,接受业主监督。
因基建原因和物业公司本身使用的水电计量等,不得分摊给业主。
第十四条业主入住前依照协议装修房屋的,每户可收取800元装修保证金。待装修完毕验收后,物业公司扣除负责清运的代运垃圾费200元,其余保证金余额应三个月内退还。
第十五条实行物业管理小区的车辆停放收费标准,其中汽车停放:小区配停车场的停车收费由物价局另行核定;泊位停车场,大中型车每月50元*/辆,小型30元*/辆。
自行车和摩托车的停放应具备室内专门车库,并实行24小时看管,每月每辆收费标准自行车4元,摩托车(含轻骑)15元。
第十六条自二○○一年五月十日起新开发的住宅小区收费按本实施细则试行。在此之前已经审批过的小区收费仍按原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本实施细则由市物价局负责解释。
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 一级项目 内容与标准 (一) 基本要求 1、 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2、 承接项目时,对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 3、 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岗位证书。 4、 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5、 管理服务人员统
一级基本要求1、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2、承接项目时,对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3、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岗位证书。4、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5、管理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6、设有服务接待中心,公示24小时服务
第一条为规范城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国家利益、物业管理机构、物业产权人及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云南省物价局、建设厅《云南省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办法(试行)》,制定本收费办法。第二条本收费办法适用于昆明地区取得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资质审查,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物业管理机构。第三条物业管理服务性收费是指物业管理机构对城市住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物业管理单位对城市住宅小区提供社会化、专业化服务的收费管理。本办法所称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是指物业管理单位接受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对城市住宅小区内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容貌等项目开展日常维护、修缮、整治服务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第三条各级政府的物价部门是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主管机关。物价部门应当会
多层住宅0.2~0.4元/平方米/月高层及小高层0.4~0.6元/平方米/月我市老小区的物业管理费收缴率一般在20%左右,因物业管理公司提高物业费引发的纠纷屡见不鲜。昨天,市物价局出台《关于加强街道物业服务中心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实施意见》,让老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有了明确标准,新规即日起施行。物业费标准比市场化标准低得多今年4月,南京在锁金村、秦虹、夫子庙等10个街道试点实施公共物管,试点街道分别设立
1.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与管理。房屋的维修管理包括:房屋外观完好、整洁;小区内组团及栋号有明显标志及引路方向平面图;房屋完好率达98%以上;无违反城市规划的违章建筑;房屋零修及时率达98%以上,零修合格率达100%,并建立回访制度和回访记录;房屋资料档案齐全、管理完善,并建立住户档案等。2.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设备管理包括:小区内所有公共设备图纸、资料档案齐全,管理完善;设备良好,
一、房屋管理的六种模式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状况,我国住宅小区(楼宇)的管理模式大体有以下六种:(1)以区、街道办事处以及居委会为主成立的物业管理公司开展物业管理工作;(2)以房地产管理部门转制成立的物业管理公司开展物业管理工作;(3)房地产开发公司组建的物业管理公司开展物业管理工作;(4)单位直管公房管理模式;(5)完全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建立起来的物业管理公司开展物业管理工作;(6)由街道居委会、社区
合价房〔2011〕41号关于印发《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县区物价局、房地产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开发区经贸发展局、建设发展局,本市各物业服务企业:《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以下称《办法》)已经市政府第83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对《办法》实施后新建小区、首次移交小区的物业服务收费,严格按照本办法执行。对《办法》实施前双方签订的委托合同已
青海物业管理收费有哪些标准物业费收取的依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6.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
小区的物业管理合同可以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协商订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第三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
小区物业管理各类人员素质标准1 主任、服务中心主任: (1) 年龄:男仕不超过四十周岁,女士不超过三十五周岁,高级职称人员可适当放宽。 (2) 身体状况:身体健康,且男士身高不低于 1.6 5M,女士不低于 1.5 5M。 ⑶ 工作态度:服从领导、听从分配、积极主动、认真负责。 (4) 工作能力:要求能够熟练处理本岗位的各项工作。 (5) 学历职称要求:大专以上同等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
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38条规定: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第一条为规范我市经济适用住房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秩序,维护产权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经济适用住房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适用本办法。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按照京政办法〔1998〕54号文件的规定,由市计划、规划、建设部门批准建设的,按照政府指导价销售的住宅项目。第三条市、区县物价部门是本市经济适用住房小区物
各县(市)、区物价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物业服务企业:为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济南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济价费字【2012】75号)文件精神,在山东省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山东省地方标准普通住宅类《物业服务规范》的基础上,结合我市物业管理实际,制定了《济南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及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格,报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问题通知
法律分析:1、向物业投诉。2、打110报警,进行噪音扰民投诉。棋牌室办理相关证件且不能从事赌博之类活动的棋牌室并不违法,但是要一切以营利为目的商业活动,必须到国家相关部门进行登记备案,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办理营业执照和相应的经营许可证并缴纳相关的费用,才能进行相关的经营活动,否则都是非法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二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法律分析:1、向物业投诉。2、打110报警,进行噪音扰民投诉。棋牌室办理相关证件且不能从事赌博之类活动的棋牌室并不违法,但是要一切以营利为目的商业活动,必须到国家相关部门进行登记备案,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办理营业执照和相应的经营许可证并缴纳相关的费用,才能进行相关的经营活动,否则都是非法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二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罢免物业流程如下:1、针对前期物业管理;2、召开业主大会,针对解聘物业管理公司进行投票;统计投票结果,即可从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解除现有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做好交接工作;3、以上主要是针对前期物业管理,如果是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委员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公司没有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的情况下,不能随便解除合同。
物业费收取标准根据政府指导价以及产权面积计算。政府指导价一级收费标准每月1元每平米;二级收费标准每月0.75元每平米;三级收费标准每月0.5元每平米;四级收费标准每月0.35元每平米。产权面积包含实际居住使用面积与公摊面积,产权证书上的面积乘以物业费的单价乘以12个月即为一年的物业管理费。 法律依据: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七条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有定价权限的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
小区物业管理人员一般需要有证,具有相关的上岗证,或是岗前有一定时间的培训学习和考核。从事物业服务的,需要物业从业资格证;物业管理部门工作的要有物业经理证书,物业消防部门工作的要有消防中控证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