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具体看位置,有可能是小业主也有可能是物业还有可能是开发商未收,具体看的很多!
高空坠物致人受伤的责任承担如下:如果有明确证据证明高空抛物的实施人,由实施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找不到具体加害人,受害人可以向所有可能加害的人追责。即使没有抛物行为,除非能自证清白,否则业主将共同承担责任
你好,请问伤情如何呢?是否知道是谁致损呢?可以向其监护人主张损失赔偿金的!请问学校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呢?在有过失的情况下,是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你的情况建议委托律师为您核损损失,制定赔偿方案,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具体情况建议您来电免费详询,希望为您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
老小区居民楼外墙脱落伤人由物业来负责。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限定,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在保修期内的,维修花费或因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缺陷导致的损害可向建设单位提议赔偿,通常保修时限为5年。相反,过了保修期是最大的难题。如果有住房专项维修资本的,经三分之二业主认可后可动用这部分资本用来维修;如果无住房专项维修资本的住宅,维修花费就需要整栋楼的业主共有承受。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
法律分析:物业作为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
法律分析:小区的外墙属于建筑物的共有部分,由全体业主共有。因此,即使存在安全隐患的外墙是顶楼住户所在房屋的外墙,也是属于全体业主共有部分。外墙脱落损害责任采取的是过错推定原则,由责任人对自己没有过错来承担举证责任,既然外墙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在外墙发生脱落致人人身或财产损失时,业主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在保修期内外墙脱落致人损害的,应当由建筑单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业主承
楼顶坠物砸伤路人自然是肇事者责任,如果找不到肇事者,所涉事楼层住户都要承担连带的补偿责任。不过,法律也规定,虽然受害者在没有找到肇事者情况下,可以起诉可能涉事的住户;但对于能举证事发时自己并不在现场的住户,便可免除其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1、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2、赔偿的范围: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等,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你好,应该支付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等费用,如果构成伤残的,还需要赔偿伤残赔偿金等。如果对回复满意的话,请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果还有问题,请按“点此咨询”向本律师发布一对一咨询,谢谢你的关注与支持。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故如果《租赁合同》中没有明确租赁物的安全责任承担问题,则由出租人承担。
基本案情:2019年8月,张三(化名)在某广场行走,被一广告牌坠落砸伤,构成九级伤残。该坠落的广告牌系李四(化名)委托广告公司承揽制作安装。广告牌自树立之日起就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物业公司系事发广场的物业服务企业。后各方因未能就赔偿事宜达成共识而酿成纠纷。法院裁判: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李四作为广告牌的所有人,未依法办理广告牌审批手续,其作为广告牌的管理人、使用者,疏于管理维护,未尽安全管理义务,致使
如果对方是装修公司,造成他人损害责任由装修公司承担即可,他作为施工单位需尽管理义务,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案涉事故的发生,但其未能举证证明其已尽到管理义务。因此,会一般认为装修公司存在过错。
一、公路绿化树倒塌砸伤路人谁来承担责任1、公路绿化树倒塌砸伤路人的,由以下人员承担赔偿责任:(1)、如果绿化树管理部门没有履行安全保障义务,例如对腐烂绿化树没有处理等,由管理部门承担赔偿责任;(2)、如果因不可抗力因素,例如台风、洪水等造成绿化树倒塌的,不承担侵权责任,由路人自己承担。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七条二、侵权责任构成要件是什么1、行为。这里所谓的行为是指侵犯
车子在高速公路上被石子砸伤的,应该由路政部门和石头投放人负责赔偿。根据相关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对道路安全承担保障责任,道路清洁应当由路政部门承担,因此出现未清洁导致交通事故,路政部门应当责任。另外,该石头若是他人放置或未注意遗落,该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你好,确属产品质量问题可以要求对方对人身侵权承担赔偿责任,生产商销售商都可以连带追究,详细细节可以来电咨询
在民事财产受到损害的情况下,可以先与对方协商解决,要求对方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协商不成的,可以相关凭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更多复杂的民事财产损害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自2021年《民法典》出台后,对高空坠物致人损害有了更加详细的规定,因高空坠物而承担赔偿责任的案例也屡见不鲜。但是如果因为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高空坠物造成损害,侵权人是否依旧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基本案情 李某系莱州某小区9号楼某户承租人,2021年5月26日,他将自己的一辆奥迪越野车停放在该楼北侧三单元、四单元间,当日9时许,大风将楼顶固定太阳能的三角架吹倒,导致15台太阳能散落,部分太阳能及支架
后面可以不用再赔钱了吗?因为我们是宠物店,狗狗是在我店寄养,外出遛狗期间把路人咬伤,然后带去医院打了最好的疫苗花费2838元后,伤者家属还要让我们另外支付2000元作为赔偿金,狗狗主人这边是完全不想负责的
总包公司和下面承担安装方连带承担,说明当时窗户没安装好,应当维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这样更有利于共同承揽人按时、按质地完成定作物,从而更好地维护定作人的合法权益,防止承揽人相互之间推卸责任的情况发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八十六条 共同承
法言俗语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建筑物脱落、倒塌致人损害的事件时有发生,这对公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了巨大的威胁,尤其近年来社会上出现的“豆腐渣”工程,更是引起社会对建筑物脱落、倒塌现象的关注和反思。如何厘清建筑物脱落、倒塌损害责任,已成为立法和司法面对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在法理上,建筑物脱落、倒塌损害责任,与高空抛物、坠物损害责任,公共道路堆物、地下工作物损害责任一样,都是物件损害责任的典型类型。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