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家庭生活中,家暴这个词出现的概率越来越高了,在家庭暴力中,精神暴力发生的频率又最高,身体暴力次之,性暴力发生比率最低。
那么究竟什么是精神暴力呢,精神暴力是不是属于家庭暴力呢,精神暴力有哪些危害呢,精神暴力如何认定呢,下面为你详细介绍什么是精神暴力,如何认定的法律知识。
一、什么是精神暴力?
精神暴力是指,对被害人的精神施加暴力,而使被害人的身心造成伤害的行为。
在婚姻生活中,精神暴力最主要的表现形式就是冷暴力,为拒绝与配偶进行语言沟通及生活上的交流,给对方造成精神折磨与压迫。
比如当对方跟你说了很多话,你却只用一个“嗯”或“哦”回复对方。这样故意忽视、躲避、冷漠、轻视、疏远和漠不关心都有可能致使对方精神上和心理上甚至身体上受到侵犯和伤害。
依据家庭暴力的表现形式,可分为身体暴力、精神暴力、性暴力。精神暴力是家庭成员之间实施的经常性的侵犯他人人格尊严的不法行为,对家庭成员之间的精神折磨为精神暴力的常见形式。
反家暴法(草案)对家庭暴力的概念做出了明确的界定,“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相对于第一次草案来说,这一次明确了精神暴力也是家庭暴力!
精神暴力的伤害其实不亚于身体暴力。因为精神暴力看不见摸不着,它对受害者的折磨甚至比身体伤害还要严重!
接手过多起离婚案件的法官表示,现在当事人中经常被对方拳打脚踢的并不占多数,但绝大多数人都或多或少地遭受过种种精神虐待,但与肉体伤害程度的相关界定标准相比,精神上的伤害却很难找到法律依据!
除了在一些教育程度较低的家庭中,多少还顾忌“君子动口不动手”这种社会角色的约束、觉得用拳脚相加这种暴力方式并不符合自己的身份外,还有的是施暴人掌握被害人的心理,深知从精神上折磨对方,更能从精神上拖垮她,让其主动就范。
另外现在很多人都懂得“保护” 自己。如果拳脚相加,使对方身上留下伤痕,弄不好就要吃官司。于是,一些学“聪明”了的人,就采用另一种更“高级”的暴力方式。
由于家庭精神暴力具有反复性、隐藏性的特点,加上没有伤痕,不见鲜血,不能做伤情鉴定,即使闹到法庭上,法官也难以认定谁是过错方。
二、如何认定精神暴力
第一,行为人的主观态度。
如果行为人的消极行为是一时一事的,比如夫妻为生活琐事争吵时,一方因不冷静出言不逊,伤害对方感情,这种情况因行为人不具有主观上的伤害故意,即使言语有过激之处,也不宜认定为精神暴力。
但如果一方是为达到离婚或其他非法目的,故意使用消极手段或 语言刺激对方,造成其心理压力、精神恐惧的,应当认定行为人具有实施精神暴力的故意。
第二,精神暴力行为的隐蔽性
与家庭暴力的“拳脚相交”不同,精神暴力经常表现为不作为或消极作为的形式。例如在妻子患病,精神和身体遭受病痛折磨之时,丈夫恶意 逃避家庭责任,明知妻子的全部生活信心寄托在他身上,却以不回家、不负担经济费用、断绝音讯等方法折磨妻子,使妻子的精神遭受严重打击。
丈夫的这些消极 “不作为”应成为妻子精神受伤的侵权行为。
第三,有比较严重的损害后果
单从“暴力”的字面分析,就比普通的侵权严重许多。鉴于精神暴力在判断上存在明显的主观局限性,所以把是否具有较为严重的损害后果作为评判依据是十分必要的。
最后,应审查损害后果与暴力行为之间是否有必然联系,这也是要求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的直接原因。
通过上文为你详细介绍的什么是精神暴力,如何认定的法律知识,我们可以知道精神暴力的认定还是比较困难的,所以如果精神暴力会更多的引起大家的关注,当然如果要以精神暴力去离婚的话,取证还是相对没那么容易的,如果需要律师协助的话,欢迎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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